各公辦小學、九年一貫制學校:
為認真做好今年我區公辦小學、九年一貫制學校新生報名入學工作,根據《杭州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杭教初〔2014〕13號)、《關于2018年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辦基〔2018〕63號) 精神,現將有關招生事項通知如下:
一、入學年齡
新生入學年齡滿6周歲(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
二、報名時間
2018年6月23日至24日。
三、報名對象
本區常住戶口學齡兒童和符合人才引進等政策的對象子女(詳見以下第七條4、5、6、7)。符合積分入學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已由各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窗口受理報名,不用重復報名。
四、報名辦法
公辦小學實行“一站式”招生報名機制,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根據情況分別向相應的教育服務區學校或居住地學校報名,已在《杭州市區小學一年級入學網上報名系統》登記的,憑登記碼調取報名信息,經學校審核,符合本校入學條件的,予以報名確認;符合入學條件、未在網上登記報名信息的,由學校輸入報名系統。
1.本區常住戶口學齡兒童向戶籍所在教育服務區學校報名。
2.符合人才引進等政策的對象子女到居住地所在學校報名。
五、招生原則
1.屬地管理原則。本區常住戶口學齡兒童由戶籍所在教育服務區學校直接受理;符合人才引進等政策的對象子女由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務區學校直接受理。
2.“就近入學”和“住、戶一致”優先原則。本區戶籍學齡兒童戶口與父母戶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產的,以父母房產證為依據認定)三者一致,由教育服務區學校優先安排入學。
六、招生錄取辦法
報名人數未超過學校核定招生計劃,學校不得拒絕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學。同時區教育局可以根據周邊學校報名情況,統
籌調劑周邊教育服務區學齡兒童到該校入學。
當報名人數超過該校招生計劃時,學校應根據學齡兒童戶籍和家庭住宅情況,按照“住、戶一致”優先原則,按下列先后順序錄取:
1.學齡兒童戶口與父母戶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產的,以父母房產證為依據認定)三者一致,均在小學教育服務區。
2.學齡兒童戶籍自學齡兒童出生日起在本市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本小學教育服務區。
3.學齡兒童有杭州市區戶籍,但不屬于上述兩類。
4.學齡兒童無杭州市區戶籍,但符合在杭就讀條件。
該學校未能錄取的符合條件的學齡兒童由區教育局按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至附近學校就讀。
注:已參加積分入學申請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有關入學流程和時間詳見《2018年濱江區居住證持有人積分申請子女入學公告》及《服務指南》,可登錄杭州高新區(濱江)門戶網站“教育資訊”欄目進行查詢。2018年7月6日—7月12日,參加積分入學的隨遷子女學校分配公示,2018年7月13日—7月14日,到分配的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七、其他
1.因拆遷安置需要到實際居住地所在學校入學的,應在戶籍
所在地學校報名,并提交申請表、戶口簿、房屋拆遷協議、自購房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等材料,由報名學校初審后集中上報區教育局,提交區政府有關部門進一步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區教育局統一提交居住地學校,進入該校相應的錄取序列,如居住地學校學額已滿而未能錄取,則由戶籍所在地學校安排入學或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2.杭州市區集體戶口家庭兒童,杭州市區有房產的,到房產所在地教育服務區學校報名;杭州市區無房產、集體戶口在本區的,到戶口或實際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務區學校報名;杭州市區無房產、集體戶口在外區、實際居住地在本區的,到兒童隨戶方(父或母)在本區務工單位所在教育服務區學校報名。由區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統籌安排。
3.適齡特殊兒童入學報名。盲童向浙江省盲人學校報名(地址:富陽區高爾夫路585號;咨詢電話:63167096);聾人兒童向杭州聾人學校報名(地址:下沙福城路150號;咨詢電話:86621109、15355095845、15355095869);智障兒童憑本區戶口簿、殘疾證及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兒童醫院智商鑒定及生活適應能力測試證明向區教育局教育科報名。
4.在杭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華僑歸僑子女、外籍華人子
女、港、澳、臺籍人員隨帶子女(含港、澳、臺籍學生)、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證》、《杭州市特聘的專家證書》或屬地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來杭創業、引進人才及經區人才辦審核通過的特殊人才子女入學,按照《關于在杭留學回國等人員子女入(轉)杭州市區中小學和幼兒園有關事項的通知》(杭教高中〔2012〕8號)及“杭州人才新政27條”規定辦理。
5.工作地為杭州市區的回歸和引進浙商子女入學,按照《杭州市教育局關于實施支持浙商創業創新促進杭州發展教育方面配套政策的通知》(杭教初[2012]10號)規定辦理。
6.符合下列條件的學生,由其在杭委托監護人戶口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就近入學:父母在我國駐外機構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長期在國外工作,父母雙方均在野外地質勘察部門工作,戶籍所在地確實無人照顧,需由杭州市區親屬照管或寄養在杭州市區的學生;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險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可以選擇在其直系親屬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小學就讀。
7.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軍人子女入學優待條件的軍人子女,
以及駐杭部隊師首長子女、城郊團級部隊一名部隊首長子女、本
校教師子女,經核準后可酌情照顧分配就讀。
八、招生要求
1.建立學校招生政策公告制度。各校6月15日前通過校園網、張貼招生通告等形式向社會公告,公告內容包括:各小學招生計劃、服務區范圍、報名時間、報名辦法、招生錄取辦法及需攜帶的材料等。各校應在規定時間進行報名信息登記和確認,不得自行提前或推遲。
部分熱點學校涉及戶籍生分流等情況時,應當在征求社區、家長代表意見下,形成招生辦法提前告示家長。
2.加強入學政策宣傳。學校要加強與社區的聯系協調,采取多種渠道及時發布招生信息,幫助服務區內適齡兒童家長及時了解入學條件和報名程序。
3.規范招生程序和步驟。各校于6月28日前將本校錄取及須統籌協調解決的學生名單,報區教育局教育科審批。7月6日前發放入學通知書。
4.市區小學招生統一使用杭州教育無紙化報名系統。各校要充分利用該系統提供的信息,努力減少紙質證明材料。要組織人員認真學習系統操作要求,報名信息登記與確認、錄取與調配工作,均在該系統中完成。
5.各小學按區教育局確定的招生范圍接受報名和招生。嚴禁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擇校費,包括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堅決制止擇校亂收費現象。各校不得錄取已被其它學校錄取的學生,若接受其它學校錄取的服務區內戶籍學生,須按規定流程辦理轉學手續。
各校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做好招生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堅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開,積極配合區教育局完成招生的統籌安排,確保全區順利完成2018年小學招生工作。
附件:2018年濱江區公辦小學招生計劃
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教育局
杭 州 市 濱 江 區 教 育 局
2018年6月12日
附件: 2018年濱江區公辦小學招生計劃
序號 | 學校 | 擬招收新生班數 | 備注 | ||
1 | 江南實驗學校 教育集團 | 月明校區 | 13 | ||
濱和小學 | 8 | ||||
2 | 濱興學校 | 4 | |||
3 | 濱江實驗小學 | 10 | |||
4 | 浦沿小學教育集團 | 浦沿校區 | 4 | ||
山二分校 | 2 | ||||
5 | 濱文小學 (含浙大教育學院附校過渡班級) | 11 | |||
6 | 東冠小學 | 6 | |||
7 | 長河小學教育集團 | 長河校區 | 6 | ||
白馬湖校區 | 4 | ||||
8 | 西興實驗小學 | 4 | |||
9 | 春暉小學 | 6 | |||
10 | 聞濤小學 | 6 | |||
11 | 博文小學 | 4 | |||
12 | 錢塘實驗小學 | 11 | |||
13 | 丹楓實驗小學 | 8 | |||
合計 | 107 |
注:(1)上述為初定招生計劃,最終將根據全區實際報名人數作相應調整。
(2)因彩虹城小學校舍將整體提升改造,2018年一年級招生暫停,按招生計劃數,學區內符合條件學生將由錢塘實驗小學招生。
(3)因春暉小學尚未建成,學區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一年級入學需在濱和小學過渡,待春暉小學完全建成后,再整體搬遷至新校園。今年招生中,允許家長選擇在過渡地小學或西興實驗小學入學,在6月23、24日現場報名時填表確認,一旦選定,小學階段不得在西興實驗小學和春暉小學間轉學。春暉小學的報名地點:新聯路18號濱和小學內。
各公辦小學、九年一貫制學校:
為認真做好今年我區公辦小學、九年一貫制學校新生報名入學工作,根據《杭州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杭教初〔2014〕13號)、《關于2018年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辦基〔2018〕63號) 精神,現將有關招生事項通知如下:
一、入學年齡
新生入學年齡滿6周歲(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
二、報名時間
2018年6月23日至24日。
三、報名對象
本區常住戶口學齡兒童和符合人才引進等政策的對象子女(詳見以下第七條4、5、6、7)。符合積分入學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已由各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窗口受理報名,不用重復報名。
四、報名辦法
公辦小學實行“一站式”招生報名機制,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根據情況分別向相應的教育服務區學校或居住地學校報名,已在《杭州市區小學一年級入學網上報名系統》登記的,憑登記碼調取報名信息,經學校審核,符合本校入學條件的,予以報名確認;符合入學條件、未在網上登記報名信息的,由學校輸入報名系統。
1.本區常住戶口學齡兒童向戶籍所在教育服務區學校報名。
2.符合人才引進等政策的對象子女到居住地所在學校報名。
五、招生原則
1.屬地管理原則。本區常住戶口學齡兒童由戶籍所在教育服務區學校直接受理;符合人才引進等政策的對象子女由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務區學校直接受理。
2.“就近入學”和“住、戶一致”優先原則。本區戶籍學齡兒童戶口與父母戶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產的,以父母房產證為依據認定)三者一致,由教育服務區學校優先安排入學。
六、招生錄取辦法
報名人數未超過學校核定招生計劃,學校不得拒絕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學。同時區教育局可以根據周邊學校報名情況,統
籌調劑周邊教育服務區學齡兒童到該校入學。
當報名人數超過該校招生計劃時,學校應根據學齡兒童戶籍和家庭住宅情況,按照“住、戶一致”優先原則,按下列先后順序錄取:
1.學齡兒童戶口與父母戶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產的,以父母房產證為依據認定)三者一致,均在小學教育服務區。
2.學齡兒童戶籍自學齡兒童出生日起在本市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本小學教育服務區。
3.學齡兒童有杭州市區戶籍,但不屬于上述兩類。
4.學齡兒童無杭州市區戶籍,但符合在杭就讀條件。
該學校未能錄取的符合條件的學齡兒童由區教育局按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至附近學校就讀。
注:已參加積分入學申請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有關入學流程和時間詳見《2018年濱江區居住證持有人積分申請子女入學公告》及《服務指南》,可登錄杭州高新區(濱江)門戶網站“教育資訊”欄目進行查詢。2018年7月6日—7月12日,參加積分入學的隨遷子女學校分配公示,2018年7月13日—7月14日,到分配的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七、其他
1.因拆遷安置需要到實際居住地所在學校入學的,應在戶籍
所在地學校報名,并提交申請表、戶口簿、房屋拆遷協議、自購房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等材料,由報名學校初審后集中上報區教育局,提交區政府有關部門進一步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區教育局統一提交居住地學校,進入該校相應的錄取序列,如居住地學校學額已滿而未能錄取,則由戶籍所在地學校安排入學或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2.杭州市區集體戶口家庭兒童,杭州市區有房產的,到房產所在地教育服務區學校報名;杭州市區無房產、集體戶口在本區的,到戶口或實際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務區學校報名;杭州市區無房產、集體戶口在外區、實際居住地在本區的,到兒童隨戶方(父或母)在本區務工單位所在教育服務區學校報名。由區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統籌安排。
3.適齡特殊兒童入學報名。盲童向浙江省盲人學校報名(地址:富陽區高爾夫路585號;咨詢電話:63167096);聾人兒童向杭州聾人學校報名(地址:下沙福城路150號;咨詢電話:86621109、15355095845、15355095869);智障兒童憑本區戶口簿、殘疾證及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兒童醫院智商鑒定及生活適應能力測試證明向區教育局教育科報名。
4.在杭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華僑歸僑子女、外籍華人子
女、港、澳、臺籍人員隨帶子女(含港、澳、臺籍學生)、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證》、《杭州市特聘的專家證書》或屬地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來杭創業、引進人才及經區人才辦審核通過的特殊人才子女入學,按照《關于在杭留學回國等人員子女入(轉)杭州市區中小學和幼兒園有關事項的通知》(杭教高中〔2012〕8號)及“杭州人才新政27條”規定辦理。
5.工作地為杭州市區的回歸和引進浙商子女入學,按照《杭州市教育局關于實施支持浙商創業創新促進杭州發展教育方面配套政策的通知》(杭教初[2012]10號)規定辦理。
6.符合下列條件的學生,由其在杭委托監護人戶口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就近入學:父母在我國駐外機構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長期在國外工作,父母雙方均在野外地質勘察部門工作,戶籍所在地確實無人照顧,需由杭州市區親屬照管或寄養在杭州市區的學生;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險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可以選擇在其直系親屬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小學就讀。
7.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軍人子女入學優待條件的軍人子女,
以及駐杭部隊師首長子女、城郊團級部隊一名部隊首長子女、本
校教師子女,經核準后可酌情照顧分配就讀。
八、招生要求
1.建立學校招生政策公告制度。各校6月15日前通過校園網、張貼招生通告等形式向社會公告,公告內容包括:各小學招生計劃、服務區范圍、報名時間、報名辦法、招生錄取辦法及需攜帶的材料等。各校應在規定時間進行報名信息登記和確認,不得自行提前或推遲。
部分熱點學校涉及戶籍生分流等情況時,應當在征求社區、家長代表意見下,形成招生辦法提前告示家長。
2.加強入學政策宣傳。學校要加強與社區的聯系協調,采取多種渠道及時發布招生信息,幫助服務區內適齡兒童家長及時了解入學條件和報名程序。
3.規范招生程序和步驟。各校于6月28日前將本校錄取及須統籌協調解決的學生名單,報區教育局教育科審批。7月6日前發放入學通知書。
4.市區小學招生統一使用杭州教育無紙化報名系統。各校要充分利用該系統提供的信息,努力減少紙質證明材料。要組織人員認真學習系統操作要求,報名信息登記與確認、錄取與調配工作,均在該系統中完成。
5.各小學按區教育局確定的招生范圍接受報名和招生。嚴禁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擇校費,包括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堅決制止擇校亂收費現象。各校不得錄取已被其它學校錄取的學生,若接受其它學校錄取的服務區內戶籍學生,須按規定流程辦理轉學手續。
各校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做好招生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堅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開,積極配合區教育局完成招生的統籌安排,確保全區順利完成2018年小學招生工作。
附件:2018年濱江區公辦小學招生計劃
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教育局
杭 州 市 濱 江 區 教 育 局
2018年6月12日
附件: 2018年濱江區公辦小學招生計劃
序號 | 學校 | 擬招收新生班數 | 備注 | ||
1 | 江南實驗學校 教育集團 | 月明校區 | 13 | ||
濱和小學 | 8 | ||||
2 | 濱興學校 | 4 | |||
3 | 濱江實驗小學 | 10 | |||
4 | 浦沿小學教育集團 | 浦沿校區 | 4 | ||
山二分校 | 2 | ||||
5 | 濱文小學 (含浙大教育學院附校過渡班級) | 11 | |||
6 | 東冠小學 | 6 | |||
7 | 長河小學教育集團 | 長河校區 | 6 | ||
白馬湖校區 | 4 | ||||
8 | 西興實驗小學 | 4 | |||
9 | 春暉小學 | 6 | |||
10 | 聞濤小學 | 6 | |||
11 | 博文小學 | 4 | |||
12 | 錢塘實驗小學 | 11 | |||
13 | 丹楓實驗小學 | 8 | |||
合計 | 107 |
注:(1)上述為初定招生計劃,最終將根據全區實際報名人數作相應調整。
(2)因彩虹城小學校舍將整體提升改造,2018年一年級招生暫停,按招生計劃數,學區內符合條件學生將由錢塘實驗小學招生。
(3)因春暉小學尚未建成,學區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一年級入學需在濱和小學過渡,待春暉小學完全建成后,再整體搬遷至新校園。今年招生中,允許家長選擇在過渡地小學或西興實驗小學入學,在6月23、24日現場報名時填表確認,一旦選定,小學階段不得在西興實驗小學和春暉小學間轉學。春暉小學的報名地點:新聯路18號濱和小學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