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辦小學、九年一貫制學校:
為認真做好今年我區公辦小學、九年一貫制學校新生報名入學工作,根據《杭州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杭教初〔2014〕13號)、《杭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公辦民辦小學同步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19〕2 號) 精神,現將有關公辦小學招生事項通知如下(民辦小學招生事項按杭教基〔2019〕2 號通知執行):
一、入學年齡
新生入學年齡滿6周歲(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
二、公辦小學報名對象
本區常住戶口學齡兒童、符合人才引進等政策的對象子女(詳見以下第五條4、5、6、7)和符合積分入學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
其中符合積分入學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父母還需在2019年4月15日—5月13日向居住地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窗口提交積分入學申請,詳見:《2019年濱江區居住證持有人積分申請子女入學公告》及《服務指南》,可登錄杭州高新區(濱江)門戶網站的“濱江生活--教育--公告公示”欄目,網址:http://m.ikangji.com/col/col1485978/index.html,或者通過關注“濱江發布”“濱江教育發布”微信公眾號了解。
三、報名方式
(一)信息登記和網上報名
符合入學條件、要求在本區公辦小學就讀的適齡兒童,均應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下同),在2019年5月5日10:00---5月13日17:00登錄“杭州市小學一年級入學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入學管理系統,網址:https://xxbm.hzedu.gov.cn),登記入學信息。(注:報民辦小學的也同時間同網址登記信息并完成報名)
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父母登錄入學管理系統登記入學信息后,繼續完成報名程序。每名兒童在公辦小學或民辦小學中選報一類,其中,選擇民辦小學者限填報一所學校。網上報名時間結束后,登記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二)公辦小學現場信息核驗和民辦小學招生面談
2019年6月22日、23日,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父母根據網上報名選擇的學校類別,隨帶孩子、家庭戶口本和父母身份證到教育服務區內的公辦小學報名現場信息核驗或參加民辦小學的報名招生面談。
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對象,統一于2019年7月13日、14日到分配公示的公辦小學現場信息核驗。
四、錄取辦法
公辦小學的錄取分兩個階段:
1.第一階段:2019年6月24日—29日
(1)公辦小學依據《杭州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杭教初〔2014〕13號),根據報名兒童戶籍、父母戶籍、家庭住房情況,按照“住、戶一致優先”原則,進行分類排序。
(2)公辦小學在招生計劃內,根據排序錄取兒童戶籍、父母戶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學校學區內的兒童,以及本學區內世居家庭兒童(即《暫行辦法》錄取順序中的第一類學生,俗稱:“一表生”),并將錄取結果通知錄取學生父母。因超過招生計劃數未能錄取的,將進入第二階段錄取。民辦小學在該階段將完成全部錄取工作。
2.第二階段:2019年6月30日—7月14日
(1)第一階段未被錄取,符合公辦學校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自動進入公辦小學第二階段招生程序。
(2)公辦小學根據兒童戶籍、父母戶籍、家庭住房情況,按照“住、戶一致優先”原則對第一階段未錄取的兒童進行分類排序,其中報名民辦小學的兒童,按照“同類情況排序靠后”原則,排在同類別報名公辦小學的兒童之后(即:屬“一表生”的排在所有“一表生”最后,以此類推)。
(3)公辦小學在招生計劃內,根據排序安排入學,未能錄取的,由學區學校向區教育局提交名單,教育局按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至附近學校入學,錄取結果由學區學校負責通知錄取學生父母。
五、其他
1.因拆遷安置需要到實際居住地所在學校入學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應在戶籍所在地學校進行現場信息核驗,填寫統一的申請表,并提交戶口本、房屋拆遷協議、自購房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等材料復印件,由報名學校初審后集中上報區教育局,提交區政府有關部門進一步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區教育局按照拆遷居住實際情況排序,再統一提交居住地學校,進入該校相應的錄取序列,如居住地學校學額已滿而未能錄取,則由戶籍所在地學校安排入學或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其它學校。
2.濱江區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家庭在杭州市區有房產的,到房產所在地教育服務區學校進行現場信息核驗;杭州市區無房產的,到實際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務區學校進行現場信息核驗。市區內濱江區外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家庭在杭州市區無房產、實際居住地在本區的,到兒童隨戶方(父或母)在本區務工單位所在教育服務區學校報名現場信息核驗,由區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統籌安排。
3.適齡特殊兒童入學報名。盲童向浙江省盲人學校報名(地址:富陽區高爾夫路585號;咨詢電話:63167096);聾兒向杭州文匯學校原杭州聾人學校報名(地址:下沙福城路150號;咨詢電話:86621109、15355095845、15355095869);智障兒童憑本區戶口本、殘疾證及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兒童醫院智商鑒定及生活適應能力測試證明向區教育局教育科報名(咨詢電話:87702150)。
4.在杭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華僑歸僑子女、外籍華人子女、港澳臺籍人員隨帶子女(含港澳臺籍學生)、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證》《杭州市特聘的專家證書》或屬地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來杭創業和引進人才及經區人才辦審核通過的特殊人才子女入學,按照《關于在杭留學回國等人員子女入(轉)杭州市區中小學和幼兒園有關事項的通知》(杭教高中〔2012〕8號)及“杭州人才新政27條”規定辦理。
5.工作地為杭州市區的回歸和引進浙商子女入學,按照《杭州市教育局關于實施支持浙商創業創新促進杭州發展教育方面配套政策的通知》(杭教初[2012]10號)規定辦理。
6.符合下列條件的學生,由其在杭委托監護人戶口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就近入學:父母在我國駐外機構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長期在國外工作,父母雙方均在野外地質勘察部門工作,戶籍所在地確實無人照顧,需由杭州市區親屬照管或寄養在杭州市區的學生;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險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可以選擇在其直系親屬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小學就讀。
7.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軍人子女入學優待條件的軍人子女和本校教師子女,按有關政策安排入學。
六、招生要求
1.建立學校招生政策公告制度。各校6月14日前通過校園網、張貼招生通告等形式向社會公告,公告內容包括:各小學招生計劃、服務區范圍、報名時間、報名辦法、招生錄取辦法及需攜帶的材料等。各校應在規定時間進行報名信息核驗和錄取工作,不得自行提前或推遲。
部分熱點學校涉及戶籍生分流等情況時,應當在征求社區、家長代表意見下,形成招生辦法報教育局教育科,并提前告示家長。
2.加強入學政策宣傳。學校要加強與社區的聯系協調,采取
多種渠道及時發布招生信息,幫助服務區內適齡兒童家長及時了
解入學條件和報名程序。
3.規范招生程序和步驟。各公辦小學第一階段擬錄取的學生名單于6月26日前上報區教育局教育科審批,6月28日發放入學通知書。第二階段擬錄取學生及須統籌協調解決的學生名單于7月2日前上報區教育局教育科審批和統籌,7月8日前發放入學通知書。7月13、14日發放積分入學對象的入學通知書。
4.市區小學招生統一使用《杭州市小學一年級入學管理系統》。各校要充分利用該系統提供的信息,努力減少紙質材料以方便家長。要組織人員認真學習系統操作要求,報名信息核驗與確認、錄取與調配工作,均在該系統中完成。
5.各小學按區教育局確定的招生范圍接受報名和招生。嚴禁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擇校費,包括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堅決制止擇校亂收費現象。各校不得錄取已被其它學校錄取的學生,若接受其它學校錄取的服務區內戶籍學生,須按規定流程辦理轉學手續。對在招生工作中出現的違紀行為將進行問責。
6.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各校要組織好人員,耐心解答家長、居民有關招生中的一些疑問。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招生工作流程中除報名現場信息核驗環節需要家長到學校外,一般不需要再讓家長到校,信息核驗時不得另外要求家長提供證明材料。
各校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做好招生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堅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開,積極配合區教育局完成招生
的統籌安排,確保全區順利完成2019年小學招生工作。
附件:2019年濱江區公辦小學招生計劃
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教育局
杭 州 市 濱 江 區 教 育 局
2019年4月26日
附件: 2019年濱江區公辦小學招生計劃
序號 | 學校 | 擬招收新生班數 | 備注 | ||
1 | 江南實驗學校 教育集團 | 月明校區 | 12 | ||
濱和小學 | 6 | ||||
2 | 濱興學校 | 4 | |||
3 | 濱江實驗小學 | 10 | |||
4 | 浦沿小學教育集團 | 浦沿校區 | 4 | ||
山二分校 | 2 | ||||
5 | 濱文小學 (含浙大教育學院附校過渡班級) | 12 | |||
6 | 東冠小學 | 4 | |||
7 | 長河小學教育集團 | 長河校區 | 5 | ||
白馬湖校區 | 4 | ||||
8 | 西興實驗小學 | 5 | |||
9 | 春暉小學 | 6 | |||
10 | 聞濤小學 | 6 | |||
11 | 博文小學 | 4 | |||
12 | 錢塘實驗小學 | 11 | |||
13 | 丹楓實驗小學 | 6 | |||
14 | 奧體單元小學 | 4 | |||
合計 | 105 |
注:(1)上述為初定招生計劃,最終將根據全區實際報名人數作相應調整。
(2)因彩虹城小學校舍將整體提升改造,2019年一年級招生暫停,按
招生計劃數,學區內符合條件學生將由錢塘實驗小學招收。
(3)因學校尚未建成,奧體單元小學學區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一年
級入學需在丹楓實驗小學過渡,待奧體單元小學建成啟用后,再整體搬遷至新校園。今年招生中,允許家長選擇在丹楓實驗小學入學或在丹楓實驗小學過渡,在6月22、23日報名現場信息核驗時填表確認,一旦選定,不得更改,選擇在丹楓實驗小學入學的,小學期間不得轉到奧體單元小學,選擇在丹楓實驗小學過渡的,過渡期結束,須到奧體單元小學就讀。奧體單元小學的報名現場信息核驗地點:丹楓路520號丹楓實驗小學內。
(4)因學校重建,山二分校2019學年1-2年級學生需在東冠小學過渡。山二分校報名現場信息核驗地點:東冠路431號東冠小學內。
各公辦小學、九年一貫制學校:
為認真做好今年我區公辦小學、九年一貫制學校新生報名入學工作,根據《杭州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杭教初〔2014〕13號)、《杭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公辦民辦小學同步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19〕2 號) 精神,現將有關公辦小學招生事項通知如下(民辦小學招生事項按杭教基〔2019〕2 號通知執行):
一、入學年齡
新生入學年齡滿6周歲(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
二、公辦小學報名對象
本區常住戶口學齡兒童、符合人才引進等政策的對象子女(詳見以下第五條4、5、6、7)和符合積分入學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
其中符合積分入學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父母還需在2019年4月15日—5月13日向居住地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窗口提交積分入學申請,詳見:《2019年濱江區居住證持有人積分申請子女入學公告》及《服務指南》,可登錄杭州高新區(濱江)門戶網站的“濱江生活--教育--公告公示”欄目,網址:http://m.ikangji.com/col/col1485978/index.html,或者通過關注“濱江發布”“濱江教育發布”微信公眾號了解。
三、報名方式
(一)信息登記和網上報名
符合入學條件、要求在本區公辦小學就讀的適齡兒童,均應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下同),在2019年5月5日10:00---5月13日17:00登錄“杭州市小學一年級入學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入學管理系統,網址:https://xxbm.hzedu.gov.cn),登記入學信息。(注:報民辦小學的也同時間同網址登記信息并完成報名)
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父母登錄入學管理系統登記入學信息后,繼續完成報名程序。每名兒童在公辦小學或民辦小學中選報一類,其中,選擇民辦小學者限填報一所學校。網上報名時間結束后,登記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二)公辦小學現場信息核驗和民辦小學招生面談
2019年6月22日、23日,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父母根據網上報名選擇的學校類別,隨帶孩子、家庭戶口本和父母身份證到教育服務區內的公辦小學報名現場信息核驗或參加民辦小學的報名招生面談。
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對象,統一于2019年7月13日、14日到分配公示的公辦小學現場信息核驗。
四、錄取辦法
公辦小學的錄取分兩個階段:
1.第一階段:2019年6月24日—29日
(1)公辦小學依據《杭州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杭教初〔2014〕13號),根據報名兒童戶籍、父母戶籍、家庭住房情況,按照“住、戶一致優先”原則,進行分類排序。
(2)公辦小學在招生計劃內,根據排序錄取兒童戶籍、父母戶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學校學區內的兒童,以及本學區內世居家庭兒童(即《暫行辦法》錄取順序中的第一類學生,俗稱:“一表生”),并將錄取結果通知錄取學生父母。因超過招生計劃數未能錄取的,將進入第二階段錄取。民辦小學在該階段將完成全部錄取工作。
2.第二階段:2019年6月30日—7月14日
(1)第一階段未被錄取,符合公辦學校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自動進入公辦小學第二階段招生程序。
(2)公辦小學根據兒童戶籍、父母戶籍、家庭住房情況,按照“住、戶一致優先”原則對第一階段未錄取的兒童進行分類排序,其中報名民辦小學的兒童,按照“同類情況排序靠后”原則,排在同類別報名公辦小學的兒童之后(即:屬“一表生”的排在所有“一表生”最后,以此類推)。
(3)公辦小學在招生計劃內,根據排序安排入學,未能錄取的,由學區學校向區教育局提交名單,教育局按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至附近學校入學,錄取結果由學區學校負責通知錄取學生父母。
五、其他
1.因拆遷安置需要到實際居住地所在學校入學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應在戶籍所在地學校進行現場信息核驗,填寫統一的申請表,并提交戶口本、房屋拆遷協議、自購房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等材料復印件,由報名學校初審后集中上報區教育局,提交區政府有關部門進一步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區教育局按照拆遷居住實際情況排序,再統一提交居住地學校,進入該校相應的錄取序列,如居住地學校學額已滿而未能錄取,則由戶籍所在地學校安排入學或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其它學校。
2.濱江區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家庭在杭州市區有房產的,到房產所在地教育服務區學校進行現場信息核驗;杭州市區無房產的,到實際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務區學校進行現場信息核驗。市區內濱江區外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家庭在杭州市區無房產、實際居住地在本區的,到兒童隨戶方(父或母)在本區務工單位所在教育服務區學校報名現場信息核驗,由區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統籌安排。
3.適齡特殊兒童入學報名。盲童向浙江省盲人學校報名(地址:富陽區高爾夫路585號;咨詢電話:63167096);聾兒向杭州文匯學校原杭州聾人學校報名(地址:下沙福城路150號;咨詢電話:86621109、15355095845、15355095869);智障兒童憑本區戶口本、殘疾證及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兒童醫院智商鑒定及生活適應能力測試證明向區教育局教育科報名(咨詢電話:87702150)。
4.在杭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華僑歸僑子女、外籍華人子女、港澳臺籍人員隨帶子女(含港澳臺籍學生)、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證》《杭州市特聘的專家證書》或屬地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來杭創業和引進人才及經區人才辦審核通過的特殊人才子女入學,按照《關于在杭留學回國等人員子女入(轉)杭州市區中小學和幼兒園有關事項的通知》(杭教高中〔2012〕8號)及“杭州人才新政27條”規定辦理。
5.工作地為杭州市區的回歸和引進浙商子女入學,按照《杭州市教育局關于實施支持浙商創業創新促進杭州發展教育方面配套政策的通知》(杭教初[2012]10號)規定辦理。
6.符合下列條件的學生,由其在杭委托監護人戶口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就近入學:父母在我國駐外機構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長期在國外工作,父母雙方均在野外地質勘察部門工作,戶籍所在地確實無人照顧,需由杭州市區親屬照管或寄養在杭州市區的學生;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險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可以選擇在其直系親屬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小學就讀。
7.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軍人子女入學優待條件的軍人子女和本校教師子女,按有關政策安排入學。
六、招生要求
1.建立學校招生政策公告制度。各校6月14日前通過校園網、張貼招生通告等形式向社會公告,公告內容包括:各小學招生計劃、服務區范圍、報名時間、報名辦法、招生錄取辦法及需攜帶的材料等。各校應在規定時間進行報名信息核驗和錄取工作,不得自行提前或推遲。
部分熱點學校涉及戶籍生分流等情況時,應當在征求社區、家長代表意見下,形成招生辦法報教育局教育科,并提前告示家長。
2.加強入學政策宣傳。學校要加強與社區的聯系協調,采取
多種渠道及時發布招生信息,幫助服務區內適齡兒童家長及時了
解入學條件和報名程序。
3.規范招生程序和步驟。各公辦小學第一階段擬錄取的學生名單于6月26日前上報區教育局教育科審批,6月28日發放入學通知書。第二階段擬錄取學生及須統籌協調解決的學生名單于7月2日前上報區教育局教育科審批和統籌,7月8日前發放入學通知書。7月13、14日發放積分入學對象的入學通知書。
4.市區小學招生統一使用《杭州市小學一年級入學管理系統》。各校要充分利用該系統提供的信息,努力減少紙質材料以方便家長。要組織人員認真學習系統操作要求,報名信息核驗與確認、錄取與調配工作,均在該系統中完成。
5.各小學按區教育局確定的招生范圍接受報名和招生。嚴禁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擇校費,包括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堅決制止擇校亂收費現象。各校不得錄取已被其它學校錄取的學生,若接受其它學校錄取的服務區內戶籍學生,須按規定流程辦理轉學手續。對在招生工作中出現的違紀行為將進行問責。
6.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各校要組織好人員,耐心解答家長、居民有關招生中的一些疑問。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招生工作流程中除報名現場信息核驗環節需要家長到學校外,一般不需要再讓家長到校,信息核驗時不得另外要求家長提供證明材料。
各校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做好招生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堅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開,積極配合區教育局完成招生
的統籌安排,確保全區順利完成2019年小學招生工作。
附件:2019年濱江區公辦小學招生計劃
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教育局
杭 州 市 濱 江 區 教 育 局
2019年4月26日
附件: 2019年濱江區公辦小學招生計劃
序號 | 學校 | 擬招收新生班數 | 備注 | ||
1 | 江南實驗學校 教育集團 | 月明校區 | 12 | ||
濱和小學 | 6 | ||||
2 | 濱興學校 | 4 | |||
3 | 濱江實驗小學 | 10 | |||
4 | 浦沿小學教育集團 | 浦沿校區 | 4 | ||
山二分校 | 2 | ||||
5 | 濱文小學 (含浙大教育學院附校過渡班級) | 12 | |||
6 | 東冠小學 | 4 | |||
7 | 長河小學教育集團 | 長河校區 | 5 | ||
白馬湖校區 | 4 | ||||
8 | 西興實驗小學 | 5 | |||
9 | 春暉小學 | 6 | |||
10 | 聞濤小學 | 6 | |||
11 | 博文小學 | 4 | |||
12 | 錢塘實驗小學 | 11 | |||
13 | 丹楓實驗小學 | 6 | |||
14 | 奧體單元小學 | 4 | |||
合計 | 105 |
注:(1)上述為初定招生計劃,最終將根據全區實際報名人數作相應調整。
(2)因彩虹城小學校舍將整體提升改造,2019年一年級招生暫停,按
招生計劃數,學區內符合條件學生將由錢塘實驗小學招收。
(3)因學校尚未建成,奧體單元小學學區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一年
級入學需在丹楓實驗小學過渡,待奧體單元小學建成啟用后,再整體搬遷至新校園。今年招生中,允許家長選擇在丹楓實驗小學入學或在丹楓實驗小學過渡,在6月22、23日報名現場信息核驗時填表確認,一旦選定,不得更改,選擇在丹楓實驗小學入學的,小學期間不得轉到奧體單元小學,選擇在丹楓實驗小學過渡的,過渡期結束,須到奧體單元小學就讀。奧體單元小學的報名現場信息核驗地點:丹楓路520號丹楓實驗小學內。
(4)因學校重建,山二分校2019學年1-2年級學生需在東冠小學過渡。山二分校報名現場信息核驗地點:東冠路431號東冠小學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