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七條,區審計局派出審計組,對濱江區國有資產(房產)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重點對區住建局(區房產管理中心)、區白馬湖創意城管委會、區資產經營公司、區城建發展有限公司等管理的產業用房、經營用房、直管公房招租程序及租金收入情況進行了分析,對涉及的重要事項進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現將專項審計調查結果公告如下:

一、審計調查評價意見

審計調查結果表明,近年來,區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著眼我區產業發展、人才引進等實際,積極采取措施,加強國有資產運營,全區國有房產利用率逐步提升、管理逐步規范,國有房產助推科技進步、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智)、安商穩商、拓展創新創業物理空間等政策落地,對我區社會經濟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1、房產公開招租比例較低。審計根據全區各單位自查表統計,出租的房產中公開招租率較低。

2、房產租賃時間過長。審計根據各單位自查情況表,統計發現存在部分房產出租合同期限過長,其中租期在5年以上的占三分之一,且部分未約定租金合理增長條款。

3、房屋出租價格偏低。審計抽取部分經營性房產與周邊同類型房產進行租金對比,發現租金定價低于周邊,使得轉租都存在較大的獲利空間。

4、存在部分房屋閑置且時間較長。審計抽查發現部分房屋從建成至今一直處于閑置狀態。

二、審計意見及建議

(一)促進國有房產的保值增值。一是合理定價產業用房的租金價格,區內租用企業輕利潤重扶持,區外企業租金要與周邊市場接軌,并建立租金的動態調整機制;二是集中管理的商業用房要規劃好業態,進行公開市場化操作,現實租金收益相對最大化;三是可以出售一批散落的、管理較難的房產,加強資金回收減輕管理壓力。

(二)進一步加強房產監管。一是國資管理部門要利用房產管理系統加強對全區房產出租、出售等行為的監管,并做好指導工作;二是加強對人才房、公租房等的事中監管,防止出現人才離職繼續享受及轉租現象,讓各類性質房產發揮應有的作用。

三、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區政府專題研究進一步加強國有房產的管理及處置意見。各房產管理主體落實長效工作舉措;落實平臺管理統一租賃到期公開招租;落實定價流程;落實合同管理;優化房產結構。


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審計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