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區市場監管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等法規制度要求,積極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深入開展政府信息全面公開,進而提升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現將工作情況總結如下(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時間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一)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
圍繞促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自始至終把推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轉變機關作風、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切實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把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對科室、所、隊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與業務工作、依法行政、黨風廉政建設等緊密結合。
(二)完善制度,明確部門職責
落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辦法》《2019年區市場監管局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市場監督管理局新聞輿情管理辦法》等制度,促進信息公開工作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信息公開走嚴格的規范程序,層層把關,確保信息內容完整、界定準確。各類信息公開內容由各個科室擬稿,經分管領導審批修改,交辦公室匯總和規范格式后進行公開。為做好信息公開工作,我局按照政治強、業務精、作風硬、紀律嚴的要求,在各科室確定了一名業務信息員,不斷加大對信息人員的培養力度,提高信息工作效率和質量。
(三)突出重點,拓寬公開渠道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接收、登記、辦理、審核、答復、歸檔等各個環節的制度規范,依法妥善做好相關工作。除涉密事項外,我局政務公開內容基本實現了工作全覆蓋。發揮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指導、督促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依法履行信息公示和年度報告義務,將注冊登記、備案、動產抵押登記、股權出質登記、行政處罰等法定公示信息予以公開。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企業將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以提示風險。
一是深化“最多跑一次”,優化政務公開面對面,助力營商環境再升級。圍繞著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目標,深入開展省委改革辦“最多跑一次”改革,通過整合資源和數字化轉型,做好企業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在登記開辦、生產經營、清算注銷等階段的信息公開;對照省、市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事項指導目錄,對應行使事項進行梳理,目前已梳理實現事項202項,并在浙江政務服務網上公開,實現率達100%。同時,在浙江政務服務網上明示“八統一”的辦事指南,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努力實現“最多跑一次”。二是進一步加強企業信用信息公開。圍繞“先照后證”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要求,依托市局建立的杭州市企業信用聯動監管平臺和杭州市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加強部門間行政執法數據的歸集、共享和公開。平臺歸集全區60106家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數據。其中吊銷企業637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企業5525家,列入企業嚴重違法失信名單871家;同時分別向各部門推送“先照后證”雙告知信息6502條。三是完善公共平臺信息公開建設。不斷完善官方微信平臺,對欄目信息進行更新和完善。加大推廣宣傳力度,全年發布各類信息201期,使“杭州濱江市場監管”官方微信成為我局政務宣傳、辦理服務、知識普及、企業服務、輿情應對的全新載體。同時充分利用區門戶網站,及時調整和更新網上服務事項和動態政務信息,確保公眾能夠通過多種渠道及時獲取公開信息。同時我局重點加強對食品、藥品安全等民生重點關注領域的公開力度,建立抽檢等信息定期公告制度,全年發布抽檢通告12期,公布不合格食品51批次。公布行政處罰決定書175件,進一步加大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四是加強公眾關切政策傳播。及時公開《關于公布濱江區2018年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A級單位名單的通知》《關于印發2019年濱江區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工作方案的通知》《關于印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的通知》《關于聘請羅莎等同志為我區2019年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專家的通知》等文件;積極發布知識產權培訓、項目資助、申報評定等信息,擴大信息的傳播范圍和知曉度,有效解決企業信息需求。全年回應公眾熱點或重大輿情24次;舉辦新聞發布會1次,發布政策解讀1篇。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工作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100 | 44 | 144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119 | 59 | 178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539 | 387 | 926 |
行政強制 | 19 | -1 | 18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117 | 0 | 648732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9 | 0 | 0 | 0 | 0 | 0 | 29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8 | 0 | 0 | 00 | 00 | 0 | 18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0 | 0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0 | 0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0 | 00 | 0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0 | 00 | 0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七)總計 | 28 | 0 | 0 | 0 | 0 | 0 | 28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4 | 0 | 0 | 0 | 0 | 0 | 4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 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 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 持 | 結果糾 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5 | 0 | 0 | 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9年,我局政務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兩大方面: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建設和職責分工還不夠完善;信息公開時效性、規范性還有待加強。明年我局將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進一步提高群眾獲取市場監管信息的便捷度、滿意度:一是完善政務公開制度體系。找準短板,明確差距,有針對性的解決目前政務公開中存在的不足,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政務公開工作的責任感,促進政務公開工作與其他業務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考核。二是加強政務公開載體建設。利用政府信息公開欄、政務網站、微信等各種載體,擴大政務公開覆蓋面。尤其要繼續加大“杭州濱江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的管理,豐富區政府門戶網站公開的信息類型,落實專人負責,增加市場監管工作透明度,進一步提高市場監管部門的政府公信力,更好地發揮信息公開對建設市場監管工作的促進作用,從而提高群眾對政務公開工作的滿意度。三是擴大政務公開信息范圍。進一步梳理政務公開內容,主動、及時、準確公開財政預算決算、食品藥品監管、行政處罰、產品質量、公共服務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輿論。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