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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濱江區企業融資獎勵政策
發布日期:202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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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內容
《關于進一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的實施意見》(杭高新[2017]69號):
(一)、鼓勵企業直接融資:
1.鼓勵創業投資,鼓勵創業投資,對獲得創投機構投資額累計達1000萬元及以上的區內或區外遷入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經認定,給予企業三年房租補貼,并以上年度對區貢獻為基數,對企業三年新增貢獻部分給予資助。
2.鼓勵創投機構利用資本市場支持區內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新注冊在我區的創投機構,給予三年內實際租用辦公場所100%房租補貼和對區貢獻60%的資助。創投機構設立和管理的股權投資基金60%以上投資我區企業的,給予創投機構當年對區貢獻100%的獎勵,專項用于支持其擴大投資基金規模。
3.鼓勵區內非上市科技型中小企業股權流動,自然人股東分紅所得再投資該企業或股權轉讓收益形成的對區貢獻,給予對區貢獻50%的資助,用于支持企業發展。
(二)、鼓勵企業間接融資:
l.對注冊在本區的擔保公司,按該擔保公司對區內科技型中小企業年度日均擔保余額的1%給予擔保風險補貼,單一擔保公司補貼上限為200萬元。
2.鼓勵銀行給予區內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信用貸款(含知識產權質押、訂單貸等),給予其信用貸款年度新增日均余額的3%獎勵,單一銀行獎勵上限為500萬元。
二、申報對象
區內科技型中小企業、區內創投機構、區內擔保公司、區內銀行機構。
三、常見問題
問1、企業申請房租的具體條件和補貼標準是什么?
答:企業獲得首次創投機構投資的時間須在2017年1月1日之后,且累計投資額達1000萬元,該創投機構需經過國家有關部門正式備案的從事創業投資活動的公司制企業或有限合伙制企業(含投資管理公司)。房租補貼標準按照區政府相關規定執行,計算方法為:社保人數*15平方米/人/天*1.5元/人/天*天數(如實際租用面積小于政策享受面積則按實際租用面積計算)。
問2、該政策每年都可以申報嗎?
答:是的,只要符合要求,每年可以申報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