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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濱江區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政策
發布日期:202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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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內容
對財政收入級次在區內的企業新引進的應屆全日制碩士,第二年、第三年可給予租房補貼。
二、申報對象
2018年2月1日之后新引進濱江區的全日制碩士。
三、常見問題
問1、符合政策條件的“新引進人オ”畢業時間的要求?
答:此政策針對新引進濱江區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畢業生,要求其最新學歷畢業時間晚于2018年2月1日。
問2、符合政策條件的“新引進人オ”社保初繳的要求?
答:此政策補貼對象為新引進濱江區的人オ,新引進人才的定義及社保初象要求是:應屆畢業生員工在濱江區社保初次繳納時間等于或晚于其最新學歷畢業時間,且需要在畢業1年(12個月)內在濱江區繳納社保。
問3、符合政策條件的“新引進人”社保繳納時長的要求?
答:此政策補貼的新引進人才對象,在其最新學歷畢業時間之后,需滿足在濱江區累計繳納12個月社保之后的第13個月,オ可開始享受補貼,可領取租房補貼的月數=(符合條件已月數-12),一共最多可取24個月。
問5、家庭成員范圍如何界定?
答:家庭成員指配偶、未成年子女(如有)。
問6、租房補貼申請人需要符合什么條件?
答:1、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杭州市城區無住房且未享受過其他相關住房;2、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不列入租房補貼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