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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推進“新制造業計劃”建設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示范區的若干意見

發布日期:2020-03-01訪問次數: 信息來源:區政府辦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制造強國建設的決策部署,深入實施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部署和市委十二屆七次全會精神,持續推進杭州高新區(濱江)新時代高質量發展,根據杭州市《關于實施“新制造業計劃”推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市委〔2019〕1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目標

(一)總體要求。堅定“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化”發展目標,堅持增總量、優存量、促增量、提質量,貫徹落實數字經濟和制造業高質量發展雙引擎新發展理念,加快推動杭州高新區(濱江)制造業發展達到全國領先水平,全力打造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和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制造業強區。

(二)主要目標。力爭到2025年,研發投入占GDP比重、知識產權數量、畝均效益、新產品產值率始終保持全省前列,全區規上工業增加值、規上工業企業數量、制造業高新技術企業、工業技改投資額、工業新引進項目投資額、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在2018年基礎上實現“翻一番”增長;實現主營業務收入十億元以上企業35家,百億元以上企業8家,千億元以上企業2家;進入中國企業500強5家、中國制造業企業500強5家;全社會研發經費(R&D經費)支出占GDP比重保持在11%左右,創建國家企業技術中心15家。

二、發展壯大新興產業

(三)培育壯大優勢產業。在數字安防產業優勢的基礎上,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人工智能產業中心;加快推動網絡通信設備產業發展,在5G、智能制造等領域形成一批高端產品;大力發展集成電路產業,不斷提升集成電路設計和裝備產業的規模和能力;打造全國自主可控網絡安全產業和數據安全服務產業中心。到2025年,爭創物聯網、人工智能等2個千億級主導產業集群,通信設備、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能源產業等4個五百億級產業集群和集成電路、節能環保等5個以上百億級產業集群。

(四)持續推進產業鏈協同創新。以細分行業領軍企業為龍頭,加強產業鏈協同創新,進一步做強從關鍵控制芯片設計,到傳感器和終端設備制造、物聯網系統集成、網絡通信設備、信息軟件開發以及相關應用、網絡安全的制造業和數字經濟融合發展的全產業鏈。支持和推進一批產業鏈協同創新項目,鼓勵區內優勢企業合作攻關關鍵核心技術或行業解決方案。支持共性技術研發平臺、公共檢測檢驗中心建設。用好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支持產業鏈關鍵核心技術協同創新項目,每年安排不少于1億元資金,用于支持10個以上項目進行協同創新。

三、鼓勵研發技改創新

(五)加大研發創新支持力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持續支持制造業企業研發創新。每年從財政支出中按一定比例安排產業扶持資金,用于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鼓勵創新創業等。對技術創新能力國際領先、產業化前景廣、投資額度大或區內制造業領軍企業衍生裂變的新制造業項目,可按其研發投入最高給予15%資助。對重大投資項目或生命健康、集成電路等前期投入大、周期長的制造業技術創新項目,經研究確認可給予重點支持,并在房租補貼及研發投入的支持比例、支持范圍等方面加大力度。

(六)鼓勵產業投資和技術改造。加大制造業產業項目招引力度,加快推進項目建設,鼓勵企業以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為主線實施重大技術改造。對實際完成投資額100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根據產業類別分別給予實際完成投資額的10-20%的補助,每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億元。全面落實杭州制造業企業數字化改造“百千萬”工程,加快實施一批以智能制造為方向的攻關項目、以工廠物聯網為方向的推廣項目、基于“云端服務”的普及項目,加快工業互聯網、工業大數據、工業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網絡技術在制造端的廣泛應用。對實際完成投資額少于1000萬的攻關項目,按項目實際投資的20%,每個項目給予不高于100萬元補助。

(七)推動金融資本服務制造業。鼓勵創投機構對制造業中小企業進行投資、孵化,對創投機構投資的制造業企業給予重點支持培育,企業獲得創投機構投資額累計達1000萬以上,給予三年全額房租補貼,并以上年度對區貢獻為基數,對企業三年內當年新增地方貢獻部分給予資助;鼓勵制造業龍頭企業通過創業投資等方式,加強上下游產業鏈培育集聚,區產業基金可以階段性參股方式參與基金組建。用好50億元區產業基金,支持制造業高新產業、高端技術、高端人才和重大項目,采取“戰略合作、非同股同權投資、同股同權直接投資、合作基金”等方式,解決不同階段、不同時期制造業企業發展困難。

(八)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服務能力。全面推進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園區、國家標準示范園區和國家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實驗區、國家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示范區建設。支持企業專利申請,鼓勵申報專利獎,引導培育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支持企業主導制定和參與制定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鼓勵企業創建馳名商標;支持企業開展知識產權質押、保險、儲備運營;支持企業依法開展知識產權維權;鼓勵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注重培育引進國家級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和知識產權領軍人才,構建知識產權創新生態系統。

四、強化企業梯隊培育

(九)鼓勵領軍企業跨越發展。緊盯千億企業、百億企業發展目標,全力培育和支持“領軍企業”,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跨國公司,給予領軍企業每年對區實際貢獻新增部分50%用于支持企業研發投入、擴大生產、產業投資、拓展市場、國際交流、綠色發展。

(十)全力推進“鳳凰行動”。緊盯百家上市公司目標,加強“鳳凰企業”培育,支持企業境內外上市,切實利用好證券市場機遇期,對擬上市企業分階段、分進度給予400萬元獎勵。

(十一)鼓勵成長型企業加快發展。緊盯發展速度快、發展潛力大的高成長性企業,每年培育支持不少于200家“瞪羚企業”,給予瞪羚企業認定年度對區貢獻新增部分100%用于支持企業研發投入、擴大投資和綠色發展等。不斷加大政策扶持,培育一批行業細分領域“單項冠軍”和“隱形冠軍”,對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省級制造業“隱形冠軍”企業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

(十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健康成長。緊盯雛鷹企業培育目標,打造技術水平領先、競爭力強、成長性好的科技企業集群。鼓勵高校教師、研發團隊創辦科技型企業,對認定為市雛鷹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創業資助。對首次上規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上規后連續三年在規企業再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經認定的市級以上孵化器內的制造業入孵企業給予最高三年100%的房租補貼。

五、推進產業平臺建設

(十三)加快特別合作區建設。加快推進建設杭州高新區(濱江)富陽特別合作區,探索完善體制機制,落實“富陽區交凈地、濱江區做產業”的運營模式,探索推廣生產組織方式和合作模式創新,合力建設區域合作發展示范區、自主創新拓展區、新制造業先行區。緊盯相關制造產業核心環節,鼓勵區內具有核心技術的制造業企業跨區域布局產業,打造數字經濟與新制造業融合發展先行區。

(十四)推進特色小鎮發展。加快建設濱江智造供給小鎮,建設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工廠物聯網、工業互聯網供應商集聚中心。推進建設濱江物聯網小鎮,打造智慧安防產業引領區。抓緊建設濱江智慧醫健小鎮,加快發展可穿戴檢測設備、治療裝備等智慧健康裝備業。積極謀劃布局建設人工智能小鎮。

(十五)加強工業園區提升改造。推動小微園區升級,鼓勵園區參評市級以上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和科技企業孵化器,對制造業產值1億元以上,且占比超過50%的小微企業園,績效評價結果為優秀的,給予運營主體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制造業產值占比連續三年超過50%、績效評估優秀的,再給予500萬元獎勵。推進街道傳統工業園區整體提升改造,結合“低小散”整治和傳統制造業改造提升,進一步推動街道傳統工業園區進行提升改造,通過統一定位、整體規劃、分步實施,進一步提升空間、效益、形象,為區內龍頭企業的核心制造環節提供空間,實現智能制造與先進制造企業的定向招引和精準服務。

(十六)強化土地要素保障。推進空間布局和發展模式創新改革,擴大產業用地規模、加快工業用地供地節奏,優先保障區內優質企業的產業發展空間,“讓優質企業扎根濱江”。支持企業“零土地”技術改造。在符合城鄉規劃和相關技術規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工業用地容積率宜高則高,綠地率按區域統籌平衡;現有工業用地(不含創新性產業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以新的理念推進“退二優二”,拓展用地立體空間,鼓勵有條件的制造業向空中、地下發展。不斷推進城市有機更新,在杭州高新區(濱江)整合3000畝、在杭州高新區(濱江)富陽特別合作區提供3000畝,合計不少于6000畝產業用地,為制造業企業發展預留空間。

六、做好企業降本減負

(十七)推進制造業人才安居工程。更好地發揮政府與市場“兩只手”的調節作用,研究將重點制造業企業納入人才公寓統籌分配名單,提升制造業行業競爭力;以增加市場供給方式降低制造業企業職工住宿成本,加快安置房建設交付,運用市場化方式統籌推進存量安置房源進入租房市場。制造業瞪羚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副總及以上)、技術團隊核心專家且對企業有較大貢獻或產值貢獻的人才子女就學給予重點保障;符合《人才居住證》條件的員工子女入學條件等同于杭州戶籍。支持符合條件的制造業企業利用自有存量工業用地,按照不超過總用地面積7%、總建筑面積15%的標準建設職工租賃房,對年度繳納稅收額5億元(含)以上的先進制造業企業,原則上允許自建人才租賃房;積極探索政府(管委會)指定機構或國有獨資(控股)公司在園區范圍內利用工業用地集中建設職工租賃房。

(十八)落實制造業專項產業政策。落實減稅降費各項政策。落實《關于實施“新制造業計劃”推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市委〔2019〕17號)相關政策。啟動我區“1+X”政策新一輪調整工作,強化政策體系對制造業的支持力度,對重大引領性項目可給予重點扶持。針對智造供給、集成電路、5G等產業出臺專項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七、全面深化改革創新

(十九)持續深化改革增動力。發揮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核心區的體制機制和先行先試優勢。調整優化土地空間布局,探索節約集約用地的工業綜合體開發模式,創新城市工業發展模式。深化科技金融服務體系創新改革,探索產業基金新辦法,助力企業發展,產業壯大,探索設立國家級創業投資綜合改革試驗區。推動知識產權綜合管理創新改革,解決好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問題。推進政府專業聘用人員人事制度創新,打造年輕干部隊伍。持續深化“最多跑一次”創新改革,打造政府服務綜合體,啟動政務服務數字化轉型。

(二十)持續實施“畝均論英雄”。把節約集約利用資源作為新制造業的內在要求,將“畝產效益”綜合評價結果與推進企業技術中心、“三名”(名企、名品、名家)企業、重點企業研究院等創新載體建設的評比認定結合起來,對“畝產效益”高的企業和園區,優先布局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高新技術研發中心等創新平臺,推動有限資源向高產高效園區和行業企業集中,確保“畝產效益”領跑全省并達到全國領先水平。

(二十一)支持首臺(套)示范應用。堅持濱江設計、濱江制造、濱江建設、濱江運維“四個濱江”理念,為區內制造業企業提供更多試點示范場景,鼓勵產業帶動作用明顯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示范項目在區內落地。支持首臺(套)產品應用,支持區內企業應用區內集成電路企業的自主芯片開展研發和規模應用,支持區內企業應用區內企業工位機、工業計算機、工業控制器等應用模塊。發揮政府采購政策的引導作用,政府相關采購主體采購與首臺(套)產品相同品目或者品類的產品,且該產品使用了不可替代的專利、專有技術的,可以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八、全力營造發展氛圍

(二十二)優化完善企業服務機制。研究出臺《關于進一步優化企業服務的工作方案》,始終堅持“隨叫隨到、服務周到、親清精到”的服務理念,進一步優化高新區(濱江)服務企業的體制機制,發揮經濟部門的專業優勢和平臺街道的覆蓋優勢,用好經濟數據服務平臺,提升企業服務精準性,增強企業“滿意度”“獲得感”。

(二十三)營造濃厚氛圍。推進先進企業、優秀企業家、突出貢獻企業家、年度納稅百強工業企業、“杭州工匠”等評選激勵工作。加強輿論引導,大力宣傳制造業企業的先進典型和突出貢獻,以及各項行動舉措,凝聚合力、推動發展。

九、附則

1. 本意見所有政策資助(獎勵)對象均應為財政收入級次在高新區(濱江)范圍內的單位。同一產品、項目、標準獲得多項資助(獎勵)的,按“從優、從高、不重復”原則進行資助(獎勵)。同一獎項在低等次已作資助(獎勵)的,晉升到高等次時補足差額部分。

2.本意見自發文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意見由區黨委和區管委會、政府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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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推進“新制造業計劃”建設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示范區的若干意見

發布日期:202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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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制造強國建設的決策部署,深入實施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部署和市委十二屆七次全會精神,持續推進杭州高新區(濱江)新時代高質量發展,根據杭州市《關于實施“新制造業計劃”推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市委〔2019〕1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目標

(一)總體要求。堅定“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化”發展目標,堅持增總量、優存量、促增量、提質量,貫徹落實數字經濟和制造業高質量發展雙引擎新發展理念,加快推動杭州高新區(濱江)制造業發展達到全國領先水平,全力打造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和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制造業強區。

(二)主要目標。力爭到2025年,研發投入占GDP比重、知識產權數量、畝均效益、新產品產值率始終保持全省前列,全區規上工業增加值、規上工業企業數量、制造業高新技術企業、工業技改投資額、工業新引進項目投資額、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在2018年基礎上實現“翻一番”增長;實現主營業務收入十億元以上企業35家,百億元以上企業8家,千億元以上企業2家;進入中國企業500強5家、中國制造業企業500強5家;全社會研發經費(R&D經費)支出占GDP比重保持在11%左右,創建國家企業技術中心15家。

二、發展壯大新興產業

(三)培育壯大優勢產業。在數字安防產業優勢的基礎上,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人工智能產業中心;加快推動網絡通信設備產業發展,在5G、智能制造等領域形成一批高端產品;大力發展集成電路產業,不斷提升集成電路設計和裝備產業的規模和能力;打造全國自主可控網絡安全產業和數據安全服務產業中心。到2025年,爭創物聯網、人工智能等2個千億級主導產業集群,通信設備、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能源產業等4個五百億級產業集群和集成電路、節能環保等5個以上百億級產業集群。

(四)持續推進產業鏈協同創新。以細分行業領軍企業為龍頭,加強產業鏈協同創新,進一步做強從關鍵控制芯片設計,到傳感器和終端設備制造、物聯網系統集成、網絡通信設備、信息軟件開發以及相關應用、網絡安全的制造業和數字經濟融合發展的全產業鏈。支持和推進一批產業鏈協同創新項目,鼓勵區內優勢企業合作攻關關鍵核心技術或行業解決方案。支持共性技術研發平臺、公共檢測檢驗中心建設。用好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支持產業鏈關鍵核心技術協同創新項目,每年安排不少于1億元資金,用于支持10個以上項目進行協同創新。

三、鼓勵研發技改創新

(五)加大研發創新支持力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持續支持制造業企業研發創新。每年從財政支出中按一定比例安排產業扶持資金,用于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鼓勵創新創業等。對技術創新能力國際領先、產業化前景廣、投資額度大或區內制造業領軍企業衍生裂變的新制造業項目,可按其研發投入最高給予15%資助。對重大投資項目或生命健康、集成電路等前期投入大、周期長的制造業技術創新項目,經研究確認可給予重點支持,并在房租補貼及研發投入的支持比例、支持范圍等方面加大力度。

(六)鼓勵產業投資和技術改造。加大制造業產業項目招引力度,加快推進項目建設,鼓勵企業以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為主線實施重大技術改造。對實際完成投資額100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根據產業類別分別給予實際完成投資額的10-20%的補助,每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億元。全面落實杭州制造業企業數字化改造“百千萬”工程,加快實施一批以智能制造為方向的攻關項目、以工廠物聯網為方向的推廣項目、基于“云端服務”的普及項目,加快工業互聯網、工業大數據、工業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網絡技術在制造端的廣泛應用。對實際完成投資額少于1000萬的攻關項目,按項目實際投資的20%,每個項目給予不高于100萬元補助。

(七)推動金融資本服務制造業。鼓勵創投機構對制造業中小企業進行投資、孵化,對創投機構投資的制造業企業給予重點支持培育,企業獲得創投機構投資額累計達1000萬以上,給予三年全額房租補貼,并以上年度對區貢獻為基數,對企業三年內當年新增地方貢獻部分給予資助;鼓勵制造業龍頭企業通過創業投資等方式,加強上下游產業鏈培育集聚,區產業基金可以階段性參股方式參與基金組建。用好50億元區產業基金,支持制造業高新產業、高端技術、高端人才和重大項目,采取“戰略合作、非同股同權投資、同股同權直接投資、合作基金”等方式,解決不同階段、不同時期制造業企業發展困難。

(八)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服務能力。全面推進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園區、國家標準示范園區和國家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實驗區、國家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示范區建設。支持企業專利申請,鼓勵申報專利獎,引導培育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支持企業主導制定和參與制定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鼓勵企業創建馳名商標;支持企業開展知識產權質押、保險、儲備運營;支持企業依法開展知識產權維權;鼓勵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注重培育引進國家級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和知識產權領軍人才,構建知識產權創新生態系統。

四、強化企業梯隊培育

(九)鼓勵領軍企業跨越發展。緊盯千億企業、百億企業發展目標,全力培育和支持“領軍企業”,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跨國公司,給予領軍企業每年對區實際貢獻新增部分50%用于支持企業研發投入、擴大生產、產業投資、拓展市場、國際交流、綠色發展。

(十)全力推進“鳳凰行動”。緊盯百家上市公司目標,加強“鳳凰企業”培育,支持企業境內外上市,切實利用好證券市場機遇期,對擬上市企業分階段、分進度給予400萬元獎勵。

(十一)鼓勵成長型企業加快發展。緊盯發展速度快、發展潛力大的高成長性企業,每年培育支持不少于200家“瞪羚企業”,給予瞪羚企業認定年度對區貢獻新增部分100%用于支持企業研發投入、擴大投資和綠色發展等。不斷加大政策扶持,培育一批行業細分領域“單項冠軍”和“隱形冠軍”,對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省級制造業“隱形冠軍”企業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

(十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健康成長。緊盯雛鷹企業培育目標,打造技術水平領先、競爭力強、成長性好的科技企業集群。鼓勵高校教師、研發團隊創辦科技型企業,對認定為市雛鷹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創業資助。對首次上規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上規后連續三年在規企業再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經認定的市級以上孵化器內的制造業入孵企業給予最高三年100%的房租補貼。

五、推進產業平臺建設

(十三)加快特別合作區建設。加快推進建設杭州高新區(濱江)富陽特別合作區,探索完善體制機制,落實“富陽區交凈地、濱江區做產業”的運營模式,探索推廣生產組織方式和合作模式創新,合力建設區域合作發展示范區、自主創新拓展區、新制造業先行區。緊盯相關制造產業核心環節,鼓勵區內具有核心技術的制造業企業跨區域布局產業,打造數字經濟與新制造業融合發展先行區。

(十四)推進特色小鎮發展。加快建設濱江智造供給小鎮,建設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工廠物聯網、工業互聯網供應商集聚中心。推進建設濱江物聯網小鎮,打造智慧安防產業引領區。抓緊建設濱江智慧醫健小鎮,加快發展可穿戴檢測設備、治療裝備等智慧健康裝備業。積極謀劃布局建設人工智能小鎮。

(十五)加強工業園區提升改造。推動小微園區升級,鼓勵園區參評市級以上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和科技企業孵化器,對制造業產值1億元以上,且占比超過50%的小微企業園,績效評價結果為優秀的,給予運營主體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制造業產值占比連續三年超過50%、績效評估優秀的,再給予500萬元獎勵。推進街道傳統工業園區整體提升改造,結合“低小散”整治和傳統制造業改造提升,進一步推動街道傳統工業園區進行提升改造,通過統一定位、整體規劃、分步實施,進一步提升空間、效益、形象,為區內龍頭企業的核心制造環節提供空間,實現智能制造與先進制造企業的定向招引和精準服務。

(十六)強化土地要素保障。推進空間布局和發展模式創新改革,擴大產業用地規模、加快工業用地供地節奏,優先保障區內優質企業的產業發展空間,“讓優質企業扎根濱江”。支持企業“零土地”技術改造。在符合城鄉規劃和相關技術規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工業用地容積率宜高則高,綠地率按區域統籌平衡;現有工業用地(不含創新性產業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以新的理念推進“退二優二”,拓展用地立體空間,鼓勵有條件的制造業向空中、地下發展。不斷推進城市有機更新,在杭州高新區(濱江)整合3000畝、在杭州高新區(濱江)富陽特別合作區提供3000畝,合計不少于6000畝產業用地,為制造業企業發展預留空間。

六、做好企業降本減負

(十七)推進制造業人才安居工程。更好地發揮政府與市場“兩只手”的調節作用,研究將重點制造業企業納入人才公寓統籌分配名單,提升制造業行業競爭力;以增加市場供給方式降低制造業企業職工住宿成本,加快安置房建設交付,運用市場化方式統籌推進存量安置房源進入租房市場。制造業瞪羚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副總及以上)、技術團隊核心專家且對企業有較大貢獻或產值貢獻的人才子女就學給予重點保障;符合《人才居住證》條件的員工子女入學條件等同于杭州戶籍。支持符合條件的制造業企業利用自有存量工業用地,按照不超過總用地面積7%、總建筑面積15%的標準建設職工租賃房,對年度繳納稅收額5億元(含)以上的先進制造業企業,原則上允許自建人才租賃房;積極探索政府(管委會)指定機構或國有獨資(控股)公司在園區范圍內利用工業用地集中建設職工租賃房。

(十八)落實制造業專項產業政策。落實減稅降費各項政策。落實《關于實施“新制造業計劃”推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市委〔2019〕17號)相關政策。啟動我區“1+X”政策新一輪調整工作,強化政策體系對制造業的支持力度,對重大引領性項目可給予重點扶持。針對智造供給、集成電路、5G等產業出臺專項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七、全面深化改革創新

(十九)持續深化改革增動力。發揮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核心區的體制機制和先行先試優勢。調整優化土地空間布局,探索節約集約用地的工業綜合體開發模式,創新城市工業發展模式。深化科技金融服務體系創新改革,探索產業基金新辦法,助力企業發展,產業壯大,探索設立國家級創業投資綜合改革試驗區。推動知識產權綜合管理創新改革,解決好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問題。推進政府專業聘用人員人事制度創新,打造年輕干部隊伍。持續深化“最多跑一次”創新改革,打造政府服務綜合體,啟動政務服務數字化轉型。

(二十)持續實施“畝均論英雄”。把節約集約利用資源作為新制造業的內在要求,將“畝產效益”綜合評價結果與推進企業技術中心、“三名”(名企、名品、名家)企業、重點企業研究院等創新載體建設的評比認定結合起來,對“畝產效益”高的企業和園區,優先布局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高新技術研發中心等創新平臺,推動有限資源向高產高效園區和行業企業集中,確保“畝產效益”領跑全省并達到全國領先水平。

(二十一)支持首臺(套)示范應用。堅持濱江設計、濱江制造、濱江建設、濱江運維“四個濱江”理念,為區內制造業企業提供更多試點示范場景,鼓勵產業帶動作用明顯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示范項目在區內落地。支持首臺(套)產品應用,支持區內企業應用區內集成電路企業的自主芯片開展研發和規模應用,支持區內企業應用區內企業工位機、工業計算機、工業控制器等應用模塊。發揮政府采購政策的引導作用,政府相關采購主體采購與首臺(套)產品相同品目或者品類的產品,且該產品使用了不可替代的專利、專有技術的,可以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八、全力營造發展氛圍

(二十二)優化完善企業服務機制。研究出臺《關于進一步優化企業服務的工作方案》,始終堅持“隨叫隨到、服務周到、親清精到”的服務理念,進一步優化高新區(濱江)服務企業的體制機制,發揮經濟部門的專業優勢和平臺街道的覆蓋優勢,用好經濟數據服務平臺,提升企業服務精準性,增強企業“滿意度”“獲得感”。

(二十三)營造濃厚氛圍。推進先進企業、優秀企業家、突出貢獻企業家、年度納稅百強工業企業、“杭州工匠”等評選激勵工作。加強輿論引導,大力宣傳制造業企業的先進典型和突出貢獻,以及各項行動舉措,凝聚合力、推動發展。

九、附則

1. 本意見所有政策資助(獎勵)對象均應為財政收入級次在高新區(濱江)范圍內的單位。同一產品、項目、標準獲得多項資助(獎勵)的,按“從優、從高、不重復”原則進行資助(獎勵)。同一獎項在低等次已作資助(獎勵)的,晉升到高等次時補足差額部分。

2.本意見自發文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意見由區黨委和區管委會、政府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