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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區(濱江)經信局政策匯編 (2021 年 1 月修訂版)
發布日期: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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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 | 政策條款 | 責任科室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1 | 國家級制造業 “單項冠軍”示范企業 | 對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給予 200 萬元的獎勵。 | 信息化推進科 | 張瑜 | 81187763 |
2 | 省級制造業 “隱形冠軍”企業 | 對省級制造業“隱形冠軍”企業給予 100 萬元的獎勵。 | 企業發展服務中心 | 趙海霞 | 81187997 |
3 | 浙江省產業鏈協同創新項目 | 項目總投資 5000 萬元以上,通過目錄引導、揭榜掛帥方式申報,入圍后按照 A 類 (1500 萬元)、B 類(800 萬元)、C 類(500 萬元)分檔給予支持。 | 信息化推進科 | 張瑜 | 81187763 |
4 | 浙江省產業鏈急用先行項目 | 對符合產業鏈協同創新工程重點領域和基本要求的急用先行項目,參照浙江省產業 鏈協同創新項目申報驗收。 | 產業發展科 | 王紀赟 | 87703472 |
5 | 首臺套認定和應用獎勵 | 1. 對省級認定的國內、省內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項目,分別給予 100 萬元、50 萬元的資助。 2. 對首臺(套)產品應用企業給予 10%、最高不超過 300 萬獎勵。 | 產業發展科 | 范歆晨 | 81187767 |
6 | 杭州市 制造業企業上規模獎勵 | 對制造業年營收首次達到 500 億元、200 億元、100 億元、50 億元、10 億元、5 億元的企業(以集團匯總統計且在杭制造業營業收入占比不低于 50%,或以在杭制造業營業收入統計),市本級財政分別給予 2000 萬元、800 萬元、400 萬元、200 萬元、100 萬元、50 萬元的獎勵(進檔的獎勵差額);對首次達到 1000 億元企業的獎勵,實行“一 事一議”。 | 信息化推進科 | 張瑜 | 81187763 |
7 | 杭州市制造業 企業技術改造項目 | 對實際完成投資額 1000 萬元(設備、外購技術及軟件投入)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實施分類分檔支持。其中,新一代信息技術及應用、高端裝備、生物醫藥、集成電路新能源新材料產業項目給予實際完成投資額的 20%、不超過 1 億元的補助,其他項目給 予實際完成投資額的 10%、不超過 5000 萬元的補助。 | , 、 產業發展科 | 王紀赟 | 87703472 |
8 | 杭州市制造業數字化攻關項目 | 項目以智能制造為方向,經市經信局認定,可按項目實際投資(設備、外購技術及 軟件投入)的 20%給予補助,每個不高于 100 萬元。 | 產業發展科 | 范歆晨 | 81187767 |
9 | 杭州市工廠物聯網項目 | 區經信局組織驗收,報市經信局認定,可按項目實際投資(設備、外購技術及軟件 投入)的 20%給予補助,每個不高于 80 萬元。 | 產業發展科 | 范歆晨 | 81187767 |
10 | 杭州市智能制造示范項目 | 對經認定的市級示范項目給予 300 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 產業發展科 | 范歆晨 | 81187767 |
11 | 工業互聯網和互聯網 “雙創”平臺 | 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基礎性工業互聯網平臺,按照資助額度給予同比例資助 對經認定的國家、省級工業互聯網平臺,分別給予 500 萬元、300 萬元的一次性財政獎勵。 | ; 產業發展科 | 范歆晨 | 81187767 |
12 | 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 | 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 100 萬元、50 萬元、20 萬元獎勵,進檔的獎勵差額 | 信息化推進科 | 金軼城 | 81187907 |
13 | 省級以上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 | 對省級以上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給予 50 萬元獎勵。 | 辦公室 | 丁柯 | 81187822 |
14 | 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 | 對獲認定的國家級工業設計研究院、省級重點企業設計院,按照資助額度給予同比 例資助;對獲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分別給予 100 萬元、50 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 辦公室 | 丁柯 | 81187822 |
15 | 制造類小微企業園 | 1. 鼓勵行業龍頭企業等市場主體新建制造類小微企業園,給予建設主體不超過 200 萬元獎勵。 2. 對制造業產值占比超過 50%的小微企業園,績效評價結果為優秀的,給予運營主體 200 萬元一次性獎勵;制造業產值占比連續三年超過 50%、績效評估優秀的,再給予500 萬元獎勵。 | 產業發展科 | 趙海霞 | 81187997 |
16 | 杭州市集成電路產業發展項目 | 1. 研發類項目。研發投入超過 300 萬元(含)以上項目,給予其實際研發投入的 20%補助。購買 IP 給予直接費用的 30%補助。產品流片給予掩膜版制作費用的 50%、首輪流片費用的 30%補助。 2. 新建或技改項目。投資 5000 萬元(含)以上新建或技術改造項目,給予實際投入(含設備和軟件投入)的 15%補助。 3. 自主芯片首購首用項目。給予其實際投入的 30%補助。 4. 技術服務平臺項目。給予其項目設備自籌投入的 30%補助。 | 信息化推進科 | 張瑜 | 81187763 |
17 | 杭州市生物醫藥產業發展項目 | 1. 重點支持產業鏈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給予每個平臺建設總投資的 30%、最高不超過 1000 萬元的資助。 2. 本地研發服務機構為與其無投資關系的我市生物醫藥企業提供服務的,給予年度 合同實際金額的 5%、單個機構每年最高不超過 500 萬元的獎勵。 3. 凡通過國家一致性評價的藥品給予 100 萬元獎勵;開展臨床有效性試驗的,每個 品種給予 200 萬元。 3. 新藥研發新進入臨床Ⅱ期、Ⅲ期研究的項目,分別給予 100 萬元、200 萬元的獎勵。獲得國家新藥注冊證書并在本市產業化的,一類新藥給予 1000 萬元獎勵,二類和三類新藥給予 500 萬元獎勵。通過美國 FDA 制劑認證并在本市產業化的,給予 100 萬元的獎勵。 4. 首次獲得國家醫療器械注冊證書并在本市產業化的,創新型二類醫療器械每個產 品給予 50 萬元的獎勵,三類醫療器械每個產品給予 80 萬元的獎勵。 5. 在杭醫療機構采購經省、市有關部門認定的首臺(套)醫療設備,給予單臺設備 采購金額的 50%、單個醫療機構合計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的獎勵。 | 信息化推進科 | 楊千慧 | 81187907 |
18 | 杭州市 5G 產業發展項目 | 重點扶持 5G 企業技術創新、融合應用、公共服務平臺等項目。 1. 技術創新類。對研發投入在 300 萬元(含)以上的項目,給予其研發投入的 20% 的資助。 2. 場景應用類。全市每年認定一批產業帶動作用明顯的 5G 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示范項目,給予每個項目 100 萬元獎勵。 3. 公共服務平臺類。對服務 5G 產業取得良好成效的各類公共服務平臺,按其實際投入,給予不超過 30%補助。 | 信息化推進科 | 張瑜 | 81187763 |
19 | 高新區(濱江) 瞪羚企業政策 | 1、鼓勵企業創新投入。企業申報國家、省、市級的重大研發、產業化、技術改造等各類項目,按所申報項目的配套要求給予及時足額配套。對特別重大的創新項目,可 另行研究確定。 2、保障企業發展空間。給予認定年度實際租用研發、辦公、生產經營用房 80%的房租補貼,補貼單價最高為 1.6 元/平方米/天(其中廠房最高為 0.8 元/平方米/天),補 貼面積最高為 5000 平方米。 3、優先安排企業用地。對發展勢頭良好的瞪羚企業優先滿足用地需求,優先安排按開發建設總成本購買工業綜合體物業(可先租后售),或預留發展用地待企業符合條 件時啟動供地程序。 4、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對企業認定年度對區貢獻超上一年(政策期內最高年份) 部分,專項資助企業用于研發創新、融資發展、開拓市場、擴大投資和綠色發展。 | 產業發展科 | 吳佳偉 | 87703472 |
20 | 高新區(濱江)智造供給產業政策 | 每年安排預算不少于 1 億元,用于智造供給系統解決問題供應商的培育。培育企業 實行責任書管理制度,原則上每年認定 2 批,每批 5 家左右。對于列入培育名單的企業 給予 1000 萬元的資金支持,用于企業研發投入、擴大規模、創新載體建設、人才引進和開拓市場。 | 產業發展科 | 范歆晨 | 81187767 |
21 | 高新區(濱江)集成電路 產業政策 | 1、房租補貼。對新設立或新引進的,經芯火平臺備案或入駐芯火平臺后,按照房 租補貼人均面積和單價標準,給予三年 100%房租補貼。 2、流片補貼。對進行重點支持領域工程產品流片的集成電路企業,給予首輪流片 費用最高 30%、掩膜版制作費用最高 50%的補貼,每個企業年度總額不超過 600 萬元。 3、IP 補貼。對購買 IP(指 IP 提供商或者 Foundry IP 模塊)開展高端芯片、先進 或特色工藝研發的區內集成電路企業,給予其購買 IP 直接費用最高 30%的補貼,每個 企業年度總額不超過 400 萬元。 4、EDA 工具補貼。對集成電路企業購買 EDA 工具的,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的 20% 給予補貼,購買區內企業自主研發的 EDA 工具,可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的 50%給予補貼, 每個企業年度總額不超過 300 萬元;鼓勵區內企業使用杭州國家“芯火”雙創基地的 EDA 工具進行集成電路設計,給予 80%的費用補貼,單個企業每年總額不超過 20 萬元。 5、首購首用補貼。我區集成電路企業自主研發并首次在我區應用的芯片、模組、 材料、設備,規模化應用達到 500 萬元及以上的,給予應用方實際投入最高 30%的補貼, 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 300 萬元,單個企業年度總額不超過 600 萬元。 6、支持公共平臺建設。對新建的專業技術或綜合技術服務平臺,經區政府或有關 部門認定后,給予其項目投入的 50%、最高不超過 2000 萬元的補貼。對于公共服務平 臺對我區集成電路企業提供服務的,經認定后,給予應用方實際支出 20%的補貼,單個 企業年度總額不超過 100 萬。 7、發揮區科技創新產業基金作用。對具有創新能力和發展前景的企業,區科創公 司可以直接投資的方式參與其股權融資,單個項目投資額一般不超過 1000 萬元;在確 保投資本金不損失的條件下,可以事先約定參照市場同期股權交易價格或以雙方協商確 認一致的價格實現股權退出。 8、貸款及貼息支持。對新設立或新引進的企業,三年內獲得銀行貸款按照同期銀 行貸款基準利率給予貼息補助,每年補助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區高新擔保公司優先為 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貸款擔保。 | 信息化推進科 | 張瑜 | 81187763 |
22 | 高新區(濱江)生命健康 產業政策 | 1. 加強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資。鼓勵引進國內外高層次人才領銜創業的生命健康產 業項目,經認定后可享受區“5050 計劃”政策,給予創辦企業三年辦公場所租金補貼,以 及最高不超過 1000 萬元的研發資助、500 萬元創業發展資助以及 500 萬元貸款基準利 率貼息。對獲得創投機構投資額累計達 1000 萬元及以上的企業,按區房租補貼標準, 給予企業三年全額房租補貼,以及三年新增貢獻部分資助。 2.發展對于從事移動醫療、智能可穿戴設備、醫療大數據、醫療人工智能等 IT+BT 技術研發的企業,年研發投入超過 300 萬(含)的,經認定可給予研發投入 15%的支持。 3.對取得創新型二類、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三類醫療器械及創新性三類醫療器械注 冊證書的產品并在我區產業化的,給予最高 100 萬元獎勵;對需要進行臨床試驗的產品, 按臨床實際投入的 20%給予補助。 4.對一類創新藥、二類改良型新藥,完成臨床Ⅰ或Ⅱ期的,按臨床投入的 20%補助; 完成臨床Ⅲ期的,按臨床投入的 30%補助。獲得國家新藥注冊證書并在本區產業化的, 再給予一類新藥 1000 萬元、二類改良型新藥 500 萬元的獎勵。通過國家一致性評價并 獲得生產批件的藥品在我區產業化的,按三年新增貢獻部分資助。 5.通過 FDA、EMA、PMDA 等機構認證并在本區產業化結算的藥品和醫療器械, 每個品種分別給予 100 萬元、50 萬元的獎勵;在區內生產銷售的,按三年新增貢獻部 分給予資助。 6.建設生命健康專業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經認定給予建設總投資最高 30%、不超 過 3000 萬元的資助。對于改造、建設一次性投入超過 300 萬的生命健康專業園區、孵 化器,經認定,給予相關實際支出 20%的補助,單個不超過 500 萬元。 6.鼓勵組建生命健康產業聯盟,給予一次性開辦經費補貼 30 萬元。對聯盟、領軍 企業、科研院所開展技術創新協作、交流活動的,經認定,給予實際支出最高不超過 50%的支持。 | 信息化推進科 | 楊千慧 | 81187907 |
23 | 工業企業小升規 | 對首次上規的工業企業給予 1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上規后連續三年在規企業再給 予 20 萬元一次性獎勵。 | 企業發展服務 中心 | 趙海霞 | 81187997 |
備注:以上項目補助資金包括省、市兩級資金,省市政策如有調整的,按新政策執行;同一年度同類型區級資金按從高從優不重復原則予以支持,區財
政另有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