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有關要求,編寫本報告。若對本報告數據有疑問,請與濱江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辦公室聯系(電話:0571-87795807)。
一、總體情況
濱江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聚焦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著眼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以杭州高新區(濱江)門戶網站、濱江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微博及微信公眾號為公開主渠道,切實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為推動濱江區住房城市建設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一)深化主動公開
1.充分發揮杭州高新區(濱江)門戶網站、濱江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微博及微信公眾號等信息公開平臺作用,聚焦法定主動公開內容,集中準確發布政府信息,全年共發布信息2660條。
圖1:杭州高新區(濱江)門戶網站
圖2:“濱江區住建局”微博號
圖3:“濱江住建”微信公眾號
圖4:“濱江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微信公眾號
2.公開規范性文件及解讀。通過政策文件欄目公開規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公眾廣泛知曉的其他文件,并采取文字、圖解等多種形式開展解讀,做到政策文件與解讀材料雙向鏈接。
圖5:行政規范性文件政策文件與解讀材料雙向鏈接
3.公開機構職能信息。依法公開機關職能、機構設置,及時更新局本級及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的主要職責、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進一步公開領導照片、簡歷、分工等內容,全面展現權力配置情況。
圖6:機構職能信息全公開
4.公開行政許可及服務信息。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集中公開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
圖7:行政許可及服務信息全公開
5.公開行政處罰信息。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集中公開實施行政處罰的依據、條件、程序。及時公開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公布重大建設項目質量安全監督信息,不斷提高工程質量監管工作的透明度。
圖8-9:處罰信息及質量安全監督信息全公開
6.公開政府采購信息。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財庫〔2020〕10號)等有關規定的要求,通過浙江省政府采購網、杭州高新區(濱江)門戶網站同步公開采購意向等信息,全年共發布采購意向3次。
圖10:政府采購意向全公開
7.公開人事任免信息。主動公開局本級人事任免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全年公開人事任免信息8次。
圖11:人事任免信息全公開
8.公開建設部門特色信息。在杭州高新區(濱江)門戶網站上設立住房保障領域、老舊小區改造、質量安全監督信息、市政服務等欄目,全面展示住建部門的日常工作信息及政策文件,全年共發布信息72條。
圖12:住建部門特有欄目建設
(二)規范依申請公開
依法依規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的公開申請全部在法定時限內作出答復,且未收取任何費用,依法保障了公眾合理信息需求。以完善內部工作制度為抓手,制發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答復文書格式模板,進一步規范答復,提升辦理工作質量。全年共受理申請16件,均已按時答復。
圖13: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公開
(三)加強政府信息管理
進一步完善制定、審查、備案、公開、發布及解釋、清理等相關工作制度。根據黨政機關公文處理要求,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內容和格式,在辦文過程中,將公開屬性分類設置為必選項,按照“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進行分類、標記,并明確公開渠道。同時根據上級部門的要求,對現行有效的、與《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不符合、不銜接、不適應及與民法典精神和所規定的民事活動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一般性規則相抵觸或者不一致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無需要宣布失效、廢止和予以修改的規范性文件。
(四)強化平臺建設
始終堅持把政治建設擺在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工作的首要位置,貫徹落實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和網絡安全責任制,進一步加強全局政務新媒體的常態化監管,每季度開展全局政務新媒體建設管理情況抽查,定期開展不良信息及錯別字、錯鏈清查,并及時通報、整改。嚴格執行信息先審后發制度,在確保內容及時更新的同時,更加注重信息質量,從政務公開、互動交流、辦事服務等方面推動“濱江住建”等新媒體平臺融合發展。
(五)強化監督保障
結合《2020年濱江區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召開工作推進會,對全局政務公開年度重點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完善常態化通報機制,根據《2020年濱江區政務公開檢查結果通報》及每月濱江區政務公開檢查結果通報的結果,在局內部對相關科室進行通報,明確責任分工,抓好整改落實。按時發布《2019年區住建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區住建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區住建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總結及下半年工作思路》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2020年,沒有因上級部門通報被問責的情況。
(六)推進基層兩化公開目錄制定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0〕16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保障性住房等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的通知》(建辦廳〔2019〕71號)等文件要求,推動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全面落地實施,不斷提升全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水平,積極配合區政府完成重大建設項目領域、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保障性住房領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領域、市政服務領域、城市綜合執法領域等領域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的編制工作。同時積極開展人才租賃住房地方性標準的編制工作,對后期的建設、分配、管理等方面提供技術支撐。
圖14: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公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20年,通過杭州高新區(濱江)門戶網站發布信息129條,通過“濱江住建”微信公眾號發布信息270條,通過“濱江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微信公眾號發布信息324條,通過“濱江區住建局”微博發布信息1937條;行政許可事項2020年增加3項,處理決定568件;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2020年減少11項,處理決定5004件;行政處罰事項2020年增加216項,處理決定41件;行政事業性收費事項2020年未增加;政府集中采購24次,采購總金額為1273668.62元。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35 | 增3(本年38項) | 568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54 | 減11(本年43項) | 5004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190 | 增216(本年406項) | 41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3 | 無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24 | 1273668.62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2020年,共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7件,其中2020年新收到申請16件,辦理結果予以公開6件,部分公開2件,不予公開1件,無法提供7件,不予處理1件,結轉2021年繼續辦理0件。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2 | 3 | 0 | 0 | 0 | 1 | 16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4 | 1 | 0 | 0 | 0 | 1 | 6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1 | 1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6 | 1 | 0 | 0 | 0 | 0 | 7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13 | 3 | 0 | 0 | 0 | 1 | 17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20年,1件信息公開申請件被申請行政復議,1件被結果糾錯;未有被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 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 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 持 | 結果糾 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上年度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深度有待進一步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有待進一步完善;三是科室人員依法公開、主動公開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等方面
(二)改進情況。一是增加主動公開的范圍和內容,在上年度公開的基礎上,新增了人事任免、重大建設項目質量安全監督信息、老舊小區改造、物業評比考核信息等信息,多維度的展現住建局所做的工作,增加住建工作的透明度。二是聘請專業第三方企業運維管理新媒體平臺,提升信息發布的質量及美觀度,同時信息發布的數量也有明顯的增加。三是結合本地,對相關信息再加工,針對公租房房源全市統一分配、發布的現實,提取濱江區本地房源內容,單獨發布,免去申請人查找不便的不利情況。
(三)本年度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政策解讀、數據解讀形式還有待進一步豐富;二是政務新媒體平臺仍以信息發布為主,與民眾的互動性不強。
(四)下一年工作打算。一是進一步增強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的權威性、時效性,提高政策解讀的針對性、可讀性;二是不斷創新信息公開形式,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暢通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渠道。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