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新區(濱江)市場監管局查辦了一起侵犯亞運會特殊標志專用權的案件。
據介紹,區市場監管局開展特殊標志數據化打假情報導偵工作,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技術,對多家平臺商家進行了亞運特殊標志專項檢查,共發現相關線索510條,其中可疑線索1條,執法人員隨即展開調查。
調查后發現,可疑線索涉及的公司為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通過詳細調查,確認了該公司自2021年10月初就開始在天貓平臺銷售亞運會吉祥物,然而并未得到亞組委許可。雖然該公司并未取得任何違法所得,但其未經亞組委許可,擅自在天貓平臺上銷售亞運會吉祥物的行為已經構成違法行為。
最終,區市場監管局認定,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特殊標志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并依據《特殊標志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作出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罰款人民幣5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第19屆亞運會組委會是杭州亞運會會徽、口號、吉祥物等標志的所有權人,未經組委會授權許可,不得擅自使用,尤其是不能用于商業宣傳、產品推銷、自我形象推廣等。否則,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日前,高新區(濱江)市場監管局查辦了一起侵犯亞運會特殊標志專用權的案件。
據介紹,區市場監管局開展特殊標志數據化打假情報導偵工作,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技術,對多家平臺商家進行了亞運特殊標志專項檢查,共發現相關線索510條,其中可疑線索1條,執法人員隨即展開調查。
調查后發現,可疑線索涉及的公司為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通過詳細調查,確認了該公司自2021年10月初就開始在天貓平臺銷售亞運會吉祥物,然而并未得到亞組委許可。雖然該公司并未取得任何違法所得,但其未經亞組委許可,擅自在天貓平臺上銷售亞運會吉祥物的行為已經構成違法行為。
最終,區市場監管局認定,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特殊標志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并依據《特殊標志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作出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罰款人民幣5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第19屆亞運會組委會是杭州亞運會會徽、口號、吉祥物等標志的所有權人,未經組委會授權許可,不得擅自使用,尤其是不能用于商業宣傳、產品推銷、自我形象推廣等。否則,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