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5月20日,濱江區審計局對濱江區財政局具體組織的2020年度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審計評價
(一)一般公共預算執行情況。2020年,區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82.75億元,完成預算的100.3%,同比增長4.1%。當年區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不含新增一般債券安排的支出)111.97億元,完成預算的100%,同比下降1.3%。另,一般債券(轉貸)收入20.2億元、一般債務還本支出20.27億元。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執行情況。2020年,區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131.03億元,完成預算的100.3%,同比增長109.9%,其中,土地出讓收入97.72億元,完成預算的100.1%,同比增長85.8%。區本級政府性基金支出138.55億元,完成預算的99.9%,同比增長71.3%,其中,土地出讓支出97.64億元,完成預算的100%,同比增長82.8%。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2020年,區本級國有資本經營收入1106萬元,完成預算的100%,同比增長118.1%;區本級國有資本經營支出62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同比增長185.7%。另,調出至一般公共預算486萬元。
(四)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預算執行情況。2020年,區本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1.53億元,完成預算的105.8%,同比增長14.8%;區本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1.03億元,完成預算的100%,同比增長48.7%。
審計結果表明:2020年,面對國內國際形勢的深刻變化和突如其來的新冠疫情,區財政能緊緊圍繞“一園四區”建設目標,扎實做好“六穩” “六保”工作,全面落實減稅降費政策,有效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培育涵養稅源,集中財力支持民生事業、科技創新、城市建設,較好地完成了區五屆人大四次會議確定的目標任務,全區財政運行情況總體良好。
一是多措并舉,確保財政收支平穩運行。強化重點稅源管理,積極爭取企業一次性稅源入庫;全力爭取土地出讓金及時入庫;積極督促各執收單位及時足額上繳非稅收入;積極向上級財政部門申報各類政府債券,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20億元,爭取中央抗疫特別國債2.39億元。
二是強化財政保障,助力實現“兩戰”全勝。下達區級疫情防控專項政策資金2.6億元,組織40家疫情防控重點企業申請專項再貸款貼息資金3174萬元,資金規模居全省第一;減免國有物業租金8920萬元,撥付中央“兩直資金”5206萬元,惠及7682戶小微企業、出口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投入產業扶持資金61.04億元,(其中區級產業扶持支出41億元,比上年度增加13.64億元,增長49.84%)。
三是積極落實“過緊日子”要求,集中財力保障重點。全年壓減、延緩非剛性、非重點項目支出4.04億元,“三公”經費支出899.22萬元,同比下降13.15%;集中財力保障重點項目、民生項目:投入26.91億元保障教育醫療優質均衡發展,新建、擴建、續建學校13所;投入3.25億元支持文體事業發展,保障“第十六屆中國國際動漫節”等重大活動舉辦和奧體場館、體育館的提升改造;投入14.43億元落實農轉非拆遷人員大病醫療補助、就業補助等社會保障事業政策;投入33.36億元保障征遷清零;投入26.04億元保障地鐵5、6、7號線濱江段、時代大道、江南大道等重點工程;投入47.68億元支持安置房建設;推進城中村改造,投入4.48億元深入推進“五水共治”,支持“一區一鼎”行動。
四是持續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組建杭州高新國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推進高新總公司、奧體指揮部改組改制,形成“1+N”組織架構模式。2020年,國有企業總資產從444.01億元增加到637.32億元,凈資產從227.14元增加到444.59億元;積極推動區融資方式多元化,區科創公司發行浙江省首支雙創債,籌集資金16億元,區資產經營公司發行定向債務融資工具(PPN),籌集資金8.5億元,推動區城建發展公司籌劃申報發行20億元私募公司債券;盤活國有資產,公開拍賣成交2套非住宅房源和10套住宅房源。
三、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財政資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是省市專項資金未在規定時間內下撥。
二是財政基本建設賬戶暫借區建管中心的資金時間已超過5年以上,未進行清理。
(二)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2019年度濱江區政府綜合財務報告》(以下簡稱
財務報告)披露的“在建工程”均為土地收儲項目,未完整披露其他在建工程。二是對公用基礎設施和本級政府的凈資產低估,未能完整核算披露。三是教育用房和行政事業單位用房等部分固定資產由于入賬不及時造成未在綜合財報中及時披露。
(三)政府債務限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2018年至2020年度濱江區新增的專項債券中,“農
轉居拆遷安置房長虹苑擴點(二期)”等4筆專項債券未按規定在發行年度內使用完畢。二是 “濱江區農轉居拆遷安置房長虹苑擴點(二期)”專項債券已達申報時約定收益期,但未產生收益。
(四)部門預算追加和執行方法存在的問題
一是部門預算未在規定時限內進行追加。二是部分單位預算支出進度不均衡。三是部分單位項目經費預算編制欠合理,個別項目經費年度預算執行低。
四、審計建議
(一)進一步統籌財政資金,有效提高財政資金績效。區財政局應及時和相關部門對接,提高省市專項資金撥付的及時性;針對基建專戶歷史遺留的掛賬問題,應與區建管中心一起組織專人進行專項梳理,理清賬目,提高財政資金的統籌使用績效;加強債券資金借、用、管、還全過程管理,及時關注和掌握債券資金使用的效益性情況和平衡收入的真實性情況。
(二)進一步加強政府性資產負債管理、促進財政經濟可持續發展。區財政局應明晰企業、金融等4類國有資產的范圍、邊界、標準等,夯實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基礎。落實建設主體責任,強化資產管理的系統化流程控制,提升政府內部管理水平。完善權責發生制下費用資本化的核算體系,形成環環相扣的資產轉化鏈,確保本級政府資產核算的完整性,為政府加強資產管理、防范政府債務風險、開展政府信用評級奠定基礎。
(三)進一步健全財政監管機制,加強對部門預算執行的監督管理。區財政局應在規定時間內對部門預算進行調整和追加;及時關注部門預算的支出進度,對各部門年底不合理突擊支出經費和預算執行率偏低項目再下一年度預算編制審核中預算重點關注和及時調整,提高部門預算執行效率和規范度。
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審計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