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托幼機構春季學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三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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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指導托幼機構加強春季學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壓實托幼機構防控工作責任,堅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實“四早”防控措施,精準防控,制定本技術方案。 一、開園準備 (一)托幼機構的準備。 1.重視開園準備。托幼機構根據疫情形勢和所在地疫情防控相關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冬春季高發傳染病預防工作。繼續落實和完善“兩案九制”,有序開園。 2.落實四方責任。配合當地嚴格落實屬地責任、部門責任,落實好單位責任和家庭責任,做到防控職責到人。托幼機構負責人是本單位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開園前必須做好防控知識與技能培訓,并開展疫情防控應急演練。 3.堅持聯防聯控。在教育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導下,托幼機構應加強與疾控機構、就近定點醫療機構、轄區婦幼保健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溝通協調,進一步完善教育、衛生、托幼機構和家庭“點對點”協作機制、監測預警與快速反應機制。確保開園前托幼機構疫情防控業務指導、巡查和培訓全覆蓋。 4.做好物資儲備。做好洗手液、消毒劑、兒童口罩、體溫計等防疫物資的儲備。設置足夠的盥洗設施,并配備足量的洗手用品。落實環境衛生和清潔消毒管理制度,由專人負責托幼機構全面清潔消毒工作。按照標準設立觀察室或臨時隔離室,配備專人負責。 5.加強環境消毒。開園前應對園內重點場所、公共用具和空調通風系統進行徹底清潔消毒,對戶外大型玩具、門把手等物體表面進行預防性消毒,對活動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間等各類生活、保育場所開窗通風。做好垃圾清理。 (二)教職員工、家長和幼兒的準備。 6.報備健康狀況。所有教職員工和幼兒在開園前14天開展健康監測和行蹤報告(含共同生活家屬),并如實上報園方,配合學校做好開學返園的健康檢查。對有發熱、干咳、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的,應當及時就醫,暫緩返園。 7.保持社交距離。開園前14天,家長做好幼兒看護和防護物資準備,減少人員來訪,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氣流動性差的場所。在園外公共場所需要佩戴口罩。 二、開園之后 (一)托幼機構管理要求。 1.重視入園排查。提前掌握教職員工和幼兒健康狀況,做好健康觀察。教職員工和幼兒每天入園時須測體溫,無發熱、干咳、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方可入園。家長接送幼兒不入園,園門口設置1米線隔離帶并配備疏導工作人員。 2.做好監測預警。嚴格落實幼兒早、中、晚“一日三報告”制度和點名制度,實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記錄,發現因病缺勤的教職員工和幼兒需及時追訪、登記和上報。在園晨午晚檢時,工作人員應當佩戴口罩、帽子和一次性手套。?? 3.加強場所管理。堅持疫情常態化管理要求及不同場所的管理要求,加強活動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師辦公室、音樂室、醫務室、衛生間及其他場所的管理和消毒工作,定時通風換氣。加強飲食飲水衛生,做好垃圾分類處理和消毒工作,廢棄口罩定點投放。門衛室設置快遞專用區域,進行外包裝消毒,快遞人員不入園。 4.加強活動管理。教師要相對固定,減少在不同單元群體之間流動重疊,盡量不舉辦聚集性活動。 5.均衡膳食營養。依據幼兒生長發育特點,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鮮果蔬和奶制品,適量的魚、禽、肉、蛋類等動物性食物,保證食物種類多樣。嚴格進貨渠道,嚴把食品質量關,嚴格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6.開展健康教育。通過多種形式面向教職員工、家長和幼兒開展預防新冠肺炎宣傳教育。教會幼兒正確的洗手方法,培養幼兒養成良好衛生習慣。 7.做好接種查驗。托幼機構醫務人員應當加強幼兒免疫預防接種證查驗。 (二)教職員工、家長和幼兒管理要求。 8.落實健康報告。家長每日應如實向班主任老師報告幼兒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親屬的健康狀況和風險接觸信息,如有發熱、干咳、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要及時上報就診。 9.保持手部衛生。教職員工和家長應引導幼兒盡量不用手接觸口眼鼻、經常洗手和注意咳嗽禮儀。 10.積極參加鍛煉。根據幼兒年齡特點安排內容和形式適宜的體格鍛煉,每日2個小時以上的戶外活動,3歲以上幼兒至少1個小時的中等及以上強度身體活動。 11.落實個人防護。托幼機構教師、值守人員、保潔人員和食堂工作人員等應當佩戴口罩,做好手衛生。食堂工作人員還應當戴帽子和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并定期消毒。家長應在充分保障幼兒健康的前提下接送幼兒,途中做好防護。幼兒在園期間不建議戴口罩。符合接種要求的教職員工依法依規、知情同意、自愿接種新冠病毒疫苗。 12.加強近視防控。引導幼兒養成科學用眼習慣,嚴格控制視屏時間。合理安排作息,確保足夠的睡眠時間。 三、應急處置 (一)關注疫情變化。一旦所在區域發生本土疫情,要嚴格實施師生員工體溫檢測、晨(午)檢和因病缺課(勤)病因追查與登記等防控措施。園內出現病例后,視情采取班級停課、封閉管理、全員核酸檢測等處置措施。 (二)遵守處置流程。入園前和在園期間,教職員工、家長或幼兒及其密切接觸人員如出現發熱、干咳、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應當立即報告,采取居家觀察、就醫排查或隔離措施,嚴格按照“點對點”協作機制有關規定及時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若接觸或食用過冷鏈食品,應主動告知食用時間、食品種類和食材來源等信息,就醫過程要佩戴口罩、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個人防護。 (三)啟動應急機制。如教職員工、家長或幼兒及其密切接觸人員中有新冠肺炎確診、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或密切接觸者,托幼機構應立即啟動應急處置機制,在疾控機構指導下采取相應疫情防控處置措施,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密切接觸者的排查管理等工作。對一般接觸者要及時進行風險告知,如出現發熱、干咳、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要及時就醫。 (四)查驗返園證明。托幼機構要安排專人負責與接受醫學隔離的教職員工、幼兒或家長進行聯系溝通,掌握其每日健康狀況。教職員工、家長或幼兒病愈后,返園時要提交當地具備資質的醫療機構開具的相關證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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