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區級機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吸引國際人才來高新區(濱江)創新創業,集聚創新創業要素,打造一流人才生態區,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加大全球引才力度
1. 鼓勵頂尖人才創新創業。對諾貝爾獎獲得者、圖靈獎獲得者、發達國家院士、中國“兩院”院士、國家杰出人才人選等杭州市A類層次人才來我區創新創業的,最高可給予1億元項目扶持資金,800萬元購房補貼和500萬元個人獎勵。
2. 加大人才計劃入選者獎勵力度。自主申報入選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計劃,給予最高420萬元資助;自主申報入選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計劃,給予最高300萬元資助;自主申報入選市全球引才計劃,給予最高160萬元資助。自主申報入選國家分別給予人才120萬元、100萬元區獎勵;自主申報入選市,按市財政獎勵金額給予最高80萬元的等額配套支持。
3. 鼓勵社會引才。經認定的專業機構,推薦頂尖人才來我區全職創新創業,被認定為杭州市A類人才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的引才獎勵;推薦海內外高層次人才來我區全職創新創業,新入選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計劃,給予最高20萬元的引才獎勵;推薦人才創業項目新入選區“5050計劃”,企業認定等次在C類以上的,給予最高10萬元的引才獎勵。
4. 鼓勵基金引才。經認定的專業股權投資機構投資高層次人才項目新落戶濱江并入選區“5050計劃”的,按其實際股權投資額的8%,給予50萬元~200萬元補貼。
5. 鼓勵企業合作引才。區內企業通過上下游產業鏈協同合作,新引進人才項目新落戶濱江并入選區“5050計劃”的,按合作金額的1%,給予1萬元~10萬元引才獎勵。
6. 鼓勵創業服務活動引才。鼓勵在區內舉辦具有國際、國內影響力的創業沙龍、論壇、大賽等創業服務活動,并通過活動發現人才、招引人才,經事前審核,給予實際支出50%、最高100萬元的資助。對于公益性或引才績效明顯的創業服務活動,經事前審核,可提高資助比例和額度。
7. 鼓勵“三新人才”落戶。支持“三新人才”(新經濟、新業態、新商業)創新創業,對未納入上級人才分類認定范疇的“三新人才”,經評估,可給予相應層次人才優惠政策。具體細則另行制定。
二、加大創業扶持力度
8. 深入實施“5050計劃”。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才來我區創業,經認定入選“5050計劃”的,給予其創辦企業三年辦公場所租金補貼,最高1000萬的研發資助、最高500萬元創業發展資助、最高500萬元銀行貸款額度的LPR利率貼息和三年個人租房補貼。
對2016年后入選“5050計劃”,政策期滿后,C類以上企業可給予進一步房租補貼支持。
9. 支持賽會項目落地發展。對獲得全國和浙江省創新創業大賽、杭州市“創客天下”大賽、全國大學生創業大賽的一、二、三等獎的項目,新落戶我區的,參照“5050計劃”給予人才創業支持。
10. 鼓勵大學生創業。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畢業生及畢業后五年內的大學生來我區創業,符合我區鼓勵類產業導向并經認定后,可申請3年最高10萬元的經營場所房租補貼。經評審的大學生創業項目給予5—20萬元資助。給予最高300萬元的貸款貼息,最長貸款期限為3年。
三、鼓勵企業引才育才
11. 支持企業建立院士專家工作站。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院士專家工作站的,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建站資助。經市首次建站考核等次為優秀、合格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省級績效考核優秀院士專家工作站和市級優秀院士專家工作站,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每多引進1位院士進站,給予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市級A類、B類專家工作站,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建站資助,經市首次建站考核等次為合格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
12. 支持企業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經批準新設立國家級、省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分站的,分別給予設站企業100萬、50萬、10萬元獎勵。經批準獲得獨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員資格的工作站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的獎勵。對新進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和分站)的博士,按每人15萬元的經費標準給予進站科研資助;在站期間,給予用人單位每人兩年16萬元日常經費,給予博士后每人每年12萬元生活補貼,國(境)外博士后再增加5萬元生活補貼。對出站留區(來區)工作的博士后,給予每人最高60萬元補助。
13. 鼓勵企業柔性引進海外工程師和外國專家。所聘專家入選浙江省“海外工程師”引進計劃的,給予企業每人次20萬元資助外,給予入選的外國專家10萬元生活津貼。人才項目入選杭州市“115”引智計劃的,最高給予60萬元獎勵。對獲得市級及以上“友誼獎”稱號的外國專家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入選“杭州市錢江特聘的專家”的,給予20萬元工作津貼;入選大學生杰出創業人才培育計劃的,給予75萬元培育扶持資金。
14. 創新創業人才激勵。對于符合我區產業導向,具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積極引進培養創新創業人才的企業,給予激勵政策,具體細則由財政局另行制定。
四、優化人才精準服務
15. 給予應屆畢業大學生生活補貼。新引進的全日制全球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含畢業5年內的回國留學人員、外國人才)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和三年租房補貼,博士最高8萬元、碩士最高6萬元、本科最高4萬元。
16. 提高人才租房補貼力度。對新引進或自主培育的杭州市B類、C類、D類、E類人才,分別給予5000元/人/月、4000元/人/月、3000元/人/月、2500元/人/月的租房補貼,補貼5年。
17. 落實高端人才購房(安家)補貼。經杭州市認定為A類、B類、C類、D類人才,符合條件的,分別給予800萬元、20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購房補貼。對“5050計劃”(A\B\C類企業)主申請人,符合條件的,給予購房款30%的購房(安家)補貼,最高不超過60萬元。享受政府購房補貼的房屋上市交易限制期為10年。
18. 深入推進“人才一件事”改革。加快“人才專窗”“人才大廈”等人才服務綜合體建設,深化“人才一件事”流程再造,用好“美好e達”“人才駕駛艙”等數字賦能系統,進一步優化人才服務。
19. 加快“人才最優生態”建設。不斷提升城市能級,增強人才在濱江干事創業的歸屬感。實施“人才房三年倍增計劃”,進一步滿足人才住房需求;關注區域教育高質量發展,做好人才子女就學保障工作;進一步用好“陽光家園”,加強與浙醫二院、省兒保等醫院的戰略合作,為人才父母贍養、就醫等美好生活之需提供便利條件。
五、附則
本意見自2021年3月22日起正式實施,具體實施細則由相關部門制訂。
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9日
各街道辦事處,區級機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吸引國際人才來高新區(濱江)創新創業,集聚創新創業要素,打造一流人才生態區,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加大全球引才力度
1. 鼓勵頂尖人才創新創業。對諾貝爾獎獲得者、圖靈獎獲得者、發達國家院士、中國“兩院”院士、國家杰出人才人選等杭州市A類層次人才來我區創新創業的,最高可給予1億元項目扶持資金,800萬元購房補貼和500萬元個人獎勵。
2. 加大人才計劃入選者獎勵力度。自主申報入選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計劃,給予最高420萬元資助;自主申報入選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計劃,給予最高300萬元資助;自主申報入選市全球引才計劃,給予最高160萬元資助。自主申報入選國家分別給予人才120萬元、100萬元區獎勵;自主申報入選市,按市財政獎勵金額給予最高80萬元的等額配套支持。
3. 鼓勵社會引才。經認定的專業機構,推薦頂尖人才來我區全職創新創業,被認定為杭州市A類人才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的引才獎勵;推薦海內外高層次人才來我區全職創新創業,新入選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計劃,給予最高20萬元的引才獎勵;推薦人才創業項目新入選區“5050計劃”,企業認定等次在C類以上的,給予最高10萬元的引才獎勵。
4. 鼓勵基金引才。經認定的專業股權投資機構投資高層次人才項目新落戶濱江并入選區“5050計劃”的,按其實際股權投資額的8%,給予50萬元~200萬元補貼。
5. 鼓勵企業合作引才。區內企業通過上下游產業鏈協同合作,新引進人才項目新落戶濱江并入選區“5050計劃”的,按合作金額的1%,給予1萬元~10萬元引才獎勵。
6. 鼓勵創業服務活動引才。鼓勵在區內舉辦具有國際、國內影響力的創業沙龍、論壇、大賽等創業服務活動,并通過活動發現人才、招引人才,經事前審核,給予實際支出50%、最高100萬元的資助。對于公益性或引才績效明顯的創業服務活動,經事前審核,可提高資助比例和額度。
7. 鼓勵“三新人才”落戶。支持“三新人才”(新經濟、新業態、新商業)創新創業,對未納入上級人才分類認定范疇的“三新人才”,經評估,可給予相應層次人才優惠政策。具體細則另行制定。
二、加大創業扶持力度
8. 深入實施“5050計劃”。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才來我區創業,經認定入選“5050計劃”的,給予其創辦企業三年辦公場所租金補貼,最高1000萬的研發資助、最高500萬元創業發展資助、最高500萬元銀行貸款額度的LPR利率貼息和三年個人租房補貼。
對2016年后入選“5050計劃”,政策期滿后,C類以上企業可給予進一步房租補貼支持。
9. 支持賽會項目落地發展。對獲得全國和浙江省創新創業大賽、杭州市“創客天下”大賽、全國大學生創業大賽的一、二、三等獎的項目,新落戶我區的,參照“5050計劃”給予人才創業支持。
10. 鼓勵大學生創業。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畢業生及畢業后五年內的大學生來我區創業,符合我區鼓勵類產業導向并經認定后,可申請3年最高10萬元的經營場所房租補貼。經評審的大學生創業項目給予5—20萬元資助。給予最高300萬元的貸款貼息,最長貸款期限為3年。
三、鼓勵企業引才育才
11. 支持企業建立院士專家工作站。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院士專家工作站的,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建站資助。經市首次建站考核等次為優秀、合格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省級績效考核優秀院士專家工作站和市級優秀院士專家工作站,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每多引進1位院士進站,給予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市級A類、B類專家工作站,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建站資助,經市首次建站考核等次為合格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
12. 支持企業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經批準新設立國家級、省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分站的,分別給予設站企業100萬、50萬、10萬元獎勵。經批準獲得獨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員資格的工作站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的獎勵。對新進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和分站)的博士,按每人15萬元的經費標準給予進站科研資助;在站期間,給予用人單位每人兩年16萬元日常經費,給予博士后每人每年12萬元生活補貼,國(境)外博士后再增加5萬元生活補貼。對出站留區(來區)工作的博士后,給予每人最高60萬元補助。
13. 鼓勵企業柔性引進海外工程師和外國專家。所聘專家入選浙江省“海外工程師”引進計劃的,給予企業每人次20萬元資助外,給予入選的外國專家10萬元生活津貼。人才項目入選杭州市“115”引智計劃的,最高給予60萬元獎勵。對獲得市級及以上“友誼獎”稱號的外國專家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入選“杭州市錢江特聘的專家”的,給予20萬元工作津貼;入選大學生杰出創業人才培育計劃的,給予75萬元培育扶持資金。
14. 創新創業人才激勵。對于符合我區產業導向,具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積極引進培養創新創業人才的企業,給予激勵政策,具體細則由財政局另行制定。
四、優化人才精準服務
15. 給予應屆畢業大學生生活補貼。新引進的全日制全球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含畢業5年內的回國留學人員、外國人才)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和三年租房補貼,博士最高8萬元、碩士最高6萬元、本科最高4萬元。
16. 提高人才租房補貼力度。對新引進或自主培育的杭州市B類、C類、D類、E類人才,分別給予5000元/人/月、4000元/人/月、3000元/人/月、2500元/人/月的租房補貼,補貼5年。
17. 落實高端人才購房(安家)補貼。經杭州市認定為A類、B類、C類、D類人才,符合條件的,分別給予800萬元、20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購房補貼。對“5050計劃”(A\B\C類企業)主申請人,符合條件的,給予購房款30%的購房(安家)補貼,最高不超過60萬元。享受政府購房補貼的房屋上市交易限制期為10年。
18. 深入推進“人才一件事”改革。加快“人才專窗”“人才大廈”等人才服務綜合體建設,深化“人才一件事”流程再造,用好“美好e達”“人才駕駛艙”等數字賦能系統,進一步優化人才服務。
19. 加快“人才最優生態”建設。不斷提升城市能級,增強人才在濱江干事創業的歸屬感。實施“人才房三年倍增計劃”,進一步滿足人才住房需求;關注區域教育高質量發展,做好人才子女就學保障工作;進一步用好“陽光家園”,加強與浙醫二院、省兒保等醫院的戰略合作,為人才父母贍養、就醫等美好生活之需提供便利條件。
五、附則
本意見自2021年3月22日起正式實施,具體實施細則由相關部門制訂。
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