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區級機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于支持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多渠道構建風險共建機制的有關部署,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 特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積極落實各項減稅降費政策。
深入開展“百名干部聯千企”“走親連心”活動,全面宣傳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低成本行動各項工作。 積極落實各項實質性減稅降費措施和普惠性稅收減免,主動用好杭州市“四大百億”政策組合拳,持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事項,落實涉企行政事業性“零收費”。
二、支持企業發行債券。
積極支持優質民營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債融資,在企業自愿、金融機構推薦的基礎上,區政府積極主動做好向市政府推薦工作, 為民營企業發債提供政策性支持和部分增信措施,鼓勵企業參與浙江省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計劃。
三、支持企業并購重組。
用好 30 億元區產業扶持基金,發揮區引導基金作用,鼓勵區內創投公司積極參與,支持企業搶抓機遇對高新技術項目實施收購兼并,對優質小微企業實施并購重組,進一步發展壯大企業。
四、做大做強區屬擔保公司。
區屬擔保公司資本金增至 5 億元,為更多中小企業提供擔保融資服務,解決企業融資難問題。對單個企業擔保額度由 1000 萬元提高到2000萬元,重點問題經研究可給予重點支持。
五、幫助企業解決短期流動性風險。
新設立短期幫扶周轉資金2億元,將區中小企業轉貸資金增至4000萬元。對因發生短期流動性風險的企業,經區政府研究,由區 科創公司給予轉貸、股權質押事項周轉資金支持,幫助企業化解短期流動性風險。
六、支持上市企業用好股權質押工具。
商請金融機構適度提高股權質押率,對因發生股權質押風險、向金融機構融資解決短期流動性困難的上市企業,可由區屬擔保公司給 予企業提供增信服務,以幫助企業緩解股權質押可能引發的風險。
七、幫助成長型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
進一步發揮區屬擔保公司的職能作用,為因金融機構調整融資規模和貸款周期導致流動性困難的成長型企業,區屬擔保公司給予該企業向銀行貸款提供增信服務,解決企業融資額度問題,幫助企業渡過 難關。
八、積極參與科技型初創企業股權融資。
對有核心技術、發展前景好、符合政策導向的科技型初創企業, 區科創公司可以同股同權的方式參與其股權融資,推動企業快速成長。在確保投資本金不損失的條件下,可以事先約定參照市場同期股權交易價格或以雙方協商確認一致的價格實現股權退出。
九、鼓勵銀行機構加大貸款力度。
鼓勵銀行與區政府建立戰略合作關系,推出創新型貸款產品,加大科技型企業貸款力度。對報經區政府同意的企業貸款,參照《關于 進一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的實施意見》(杭高新〔2017〕69 號)第 8 條意見執行。
十、切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積極推動政企銀溝通合作,爭取銀行適度降低同期貸款融資利率。因流動性困難區擔保公司給予擔保的重點企業,如當年無利潤的, 給予當年擔保費最高全額減免支持。
十一、完善政策執行方式。
強化 1+X 政策落地、落細、落實,全面加快政策兌現進度。各部門可根據企業實際需求,提前申報政策兌現。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試行一年。具體由區發改局牽頭落實并負責解釋。
各街道辦事處,區級機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于支持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多渠道構建風險共建機制的有關部署,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 特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積極落實各項減稅降費政策。
深入開展“百名干部聯千企”“走親連心”活動,全面宣傳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低成本行動各項工作。 積極落實各項實質性減稅降費措施和普惠性稅收減免,主動用好杭州市“四大百億”政策組合拳,持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事項,落實涉企行政事業性“零收費”。
二、支持企業發行債券。
積極支持優質民營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債融資,在企業自愿、金融機構推薦的基礎上,區政府積極主動做好向市政府推薦工作, 為民營企業發債提供政策性支持和部分增信措施,鼓勵企業參與浙江省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計劃。
三、支持企業并購重組。
用好 30 億元區產業扶持基金,發揮區引導基金作用,鼓勵區內創投公司積極參與,支持企業搶抓機遇對高新技術項目實施收購兼并,對優質小微企業實施并購重組,進一步發展壯大企業。
四、做大做強區屬擔保公司。
區屬擔保公司資本金增至 5 億元,為更多中小企業提供擔保融資服務,解決企業融資難問題。對單個企業擔保額度由 1000 萬元提高到2000萬元,重點問題經研究可給予重點支持。
五、幫助企業解決短期流動性風險。
新設立短期幫扶周轉資金2億元,將區中小企業轉貸資金增至4000萬元。對因發生短期流動性風險的企業,經區政府研究,由區 科創公司給予轉貸、股權質押事項周轉資金支持,幫助企業化解短期流動性風險。
六、支持上市企業用好股權質押工具。
商請金融機構適度提高股權質押率,對因發生股權質押風險、向金融機構融資解決短期流動性困難的上市企業,可由區屬擔保公司給 予企業提供增信服務,以幫助企業緩解股權質押可能引發的風險。
七、幫助成長型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
進一步發揮區屬擔保公司的職能作用,為因金融機構調整融資規模和貸款周期導致流動性困難的成長型企業,區屬擔保公司給予該企業向銀行貸款提供增信服務,解決企業融資額度問題,幫助企業渡過 難關。
八、積極參與科技型初創企業股權融資。
對有核心技術、發展前景好、符合政策導向的科技型初創企業, 區科創公司可以同股同權的方式參與其股權融資,推動企業快速成長。在確保投資本金不損失的條件下,可以事先約定參照市場同期股權交易價格或以雙方協商確認一致的價格實現股權退出。
九、鼓勵銀行機構加大貸款力度。
鼓勵銀行與區政府建立戰略合作關系,推出創新型貸款產品,加大科技型企業貸款力度。對報經區政府同意的企業貸款,參照《關于 進一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的實施意見》(杭高新〔2017〕69 號)第 8 條意見執行。
十、切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積極推動政企銀溝通合作,爭取銀行適度降低同期貸款融資利率。因流動性困難區擔保公司給予擔保的重點企業,如當年無利潤的, 給予當年擔保費最高全額減免支持。
十一、完善政策執行方式。
強化 1+X 政策落地、落細、落實,全面加快政策兌現進度。各部門可根據企業實際需求,提前申報政策兌現。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試行一年。具體由區發改局牽頭落實并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