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決定書
杭濱政復〔2022〕16號
申請人杭州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濱江分店
被申請人杭州市濱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所地杭州市濱江區丹楓路788號海越大廈21樓。
法定代表人:孫燦平,局長。
申請人杭州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濱江分店不服被申請人杭州市濱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向本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本機關依法予以受理。行政復議期間,申請人要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本機關準予撤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決定終止行政復議。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