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決定書

杭濱政復〔2022〕38號

申請人陳某某

被申請人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丹楓路788號海越大廈21樓。

法定代表人:孫燦平,局長。

申請人陳某某不服杭州市濱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的撤銷退休審批結果決定一案,向本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本機關依法予以受理。行政復議期間,申請人要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本機關準予撤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決定終止行政復議。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