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2022年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及《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印發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浙科發高〔2016〕88號)要求,現啟動2022年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區內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企業
二、申報條件
1.在本市登記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產權明晰,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分公司、個人獨資企業等15類經濟實體,及屬于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規定的限制類和淘汰類范圍的,不予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
2.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專有技術或先進知識,包括:專利(申請或授權)、標準、商標、經認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專有技術,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識產權、專有技術或先進知識獲得的產品或服務。
3.企業具備較強的創新意識,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0%。
4.企業具有一定的科技創新經費投入并具有持續開展科技創新活動的能力。
5.企業規模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要求,企業范圍包括農業、工業和服務業等科技型企業。
6.企業上年度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有嚴重環境違法或嚴重失信行為。
三、申報時間和申報方式
1.申報時間:分三批次認定,企業網絡申報截止時間分別為5月20日、8月20日、10月20日。
2.申報方式:詳見《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指南》(附件1)。
四、其他事項
申報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單位,如滿足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請一并申請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流程詳見《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指南》(附件2)及《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部政務服務平臺登錄簡要說明》(附件3)。
五、咨詢電話:
區科技局 金鑫 88162553
技術支持 陶礫 87054113
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部政務服務平臺登錄簡要說明(附件3).pdf
杭州高新區(濱江)科技局
2022年3月24日
各有關單位:
根據2022年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及《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印發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浙科發高〔2016〕88號)要求,現啟動2022年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區內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企業
二、申報條件
1.在本市登記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產權明晰,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分公司、個人獨資企業等15類經濟實體,及屬于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規定的限制類和淘汰類范圍的,不予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
2.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專有技術或先進知識,包括:專利(申請或授權)、標準、商標、經認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專有技術,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識產權、專有技術或先進知識獲得的產品或服務。
3.企業具備較強的創新意識,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0%。
4.企業具有一定的科技創新經費投入并具有持續開展科技創新活動的能力。
5.企業規模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要求,企業范圍包括農業、工業和服務業等科技型企業。
6.企業上年度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有嚴重環境違法或嚴重失信行為。
三、申報時間和申報方式
1.申報時間:分三批次認定,企業網絡申報截止時間分別為5月20日、8月20日、10月20日。
2.申報方式:詳見《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指南》(附件1)。
四、其他事項
申報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單位,如滿足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請一并申請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流程詳見《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指南》(附件2)及《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部政務服務平臺登錄簡要說明》(附件3)。
五、咨詢電話:
區科技局 金鑫 88162553
技術支持 陶礫 87054113
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部政務服務平臺登錄簡要說明(附件3).pdf
杭州高新區(濱江)科技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