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法律法規,現就2020年度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公告如下:

(一)財政資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問題

省市專項資金未在規定時間內下撥。財政基本建設賬戶暫借區建管中心的資金時間已超過5年以上,未進行清理。

整改情況:一是專項資金已全部分配到位;二是區財政局已對部分資金進行清理,剩余資金待建管中心確定方案后清理。

(二)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中存在的問題

《2019年度濱江區政府綜合財務報告》(以下簡稱財務報告)未完整披露部分學校等公共基礎設施在建工程和結轉固定資產金額,政府凈資產低估。

整改情況:目前已敦促教育局等相關部門補錄完成。

(三)政府債務限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018年至2020年度濱江區新增的專項債券中,4筆專項債券未按規定在發行年度內使用完畢。 “濱江區農轉居拆遷安置房長虹苑擴點(二期)”專項債券已達申報時約定收益期,但未產生收益。

整改情況:四筆專項債券發行年度內未支出的24025.1萬元均在2021年度內使用完畢。濱江區農轉居拆遷安置房長虹苑擴點(二期)項目截止2021年10月底,已實現銷售收益3221萬元。

(四)部門預算追加和執行方法存在的問題

部門預算未在規定時限內進行追加。部分單位預算支出進度不均衡。部分單位項目經費預算編制欠合理,個別項目經費年度預算執行低。

整改情況:區財政局進一步加強和人事部門和各執行部門溝通,加快人員經費預算追加工作,開展按季定期通報工作,督促各部門強化預算執行并,并在2021年8月出臺《關于壓減部門一般性出臺的通知》,加強進一步強化預算支出管理。

以上是近一年來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們將繼續督促有關單位抓好遺留問題審計整改,并在明年審計工作中將有關問題的整改情況作為審計重點內容之一,切實將審計整改落到實處,進一步發揮好審計的監督作用,保障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杭州高新區(濱江)審計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