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調整常態化核酸檢測頻次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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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6月25日零時起,常態化核酸檢測頻次從72小時延長至7天,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全市轄區范圍內居民及其他在杭人員每7天應自覺完成一次核酸采樣,提倡共同居住、學習或工作的人員之間適當錯時參加采樣檢測。 2.重點人群核酸檢測頻次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3.持續加強“場所碼”掃碼核驗工作,嚴格執行掃碼必驗,驗碼必嚴。規定時間內未取得核酸采樣或檢測證明的人員不得進入公共場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 杭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6月24日 資料/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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