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
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拓增量、拼增速”工業經濟十二條舉措有關工作的通知》、《關于印發2023年三季度“鼓勵鏈主型企業推進產業鏈上下游協同”政策實施細節的通知》,現對2023年三季度“鼓勵鏈主型企業推進產業鏈上下游協同”政策明確以下實施細則:
(一) 申報對象、
2022年產值10億元以上制造業企業。
(二)申報方式
企業通過“杭州市經信局門戶網站—杭州市企事通直報平臺(http://szjx.jxj.hangzhou.gov.cn.v6lvs.com:8771/platform/hzQR/huiqi.htm?site=6)”提交申報材料,線上申報截至10月18日。企業完成系統申報后,應將“企業申報匯總表、支付憑證清單、真實性承諾書、審核情況匯總表”,各一式三份紙質報送至濱江區經信局1235辦公室。
(三)獎勵標準
對2023年7月1日—2023年9月30日采購或委托加工現有產業鏈供應鏈內配套非關聯工業企業產品、且單家企業的同比新增采購或委托加工額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不超過35萬/家的標準給予獎勵;對采購或委托加工現有產業鏈供應鏈外的新增配套非關聯工業企業產品、且單家企業的額度達到5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不超過55萬/家的標準給予獎勵;單家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四)注意事項
1.采購和加工產品包括協同應用于企業產業鏈上下游的硬件產品和商品化軟件產品,不包括水、電、氣,煤炭、礦石等初級原材料,不包括行政辦公用的軟、硬件設備等。
2.采購和委托加工額均指2022年三季度和2023年三季度實際完成支付的金額。
3.新增配套工業企業指2020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間申報企業無支付記錄的工業企業供應商。
4.關聯企業指企業之間存在以下一種或多種情況:(1)相互直接或間接持股的總和達到25%以上;(2)同為第三者控股達到25%以上;(3)企業中一半以上的董監高人員或有一名常務董事是另一企業委派的等。
5. 企業應在平臺上傳證明材料(能夠證明采購和委托加工真實性的材料,如財務支出明細或銀行憑證等),該項不必紙質報送。線上、線下申報情況應保持一致。
(五)業務咨詢電話
區經信局產業發展科 謝佳偉 0571-89521791
杭州高新區(濱江)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7日
各相關企業:
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拓增量、拼增速”工業經濟十二條舉措有關工作的通知》、《關于印發2023年三季度“鼓勵鏈主型企業推進產業鏈上下游協同”政策實施細節的通知》,現對2023年三季度“鼓勵鏈主型企業推進產業鏈上下游協同”政策明確以下實施細則:
(一) 申報對象、
2022年產值10億元以上制造業企業。
(二)申報方式
企業通過“杭州市經信局門戶網站—杭州市企事通直報平臺(http://szjx.jxj.hangzhou.gov.cn.v6lvs.com:8771/platform/hzQR/huiqi.htm?site=6)”提交申報材料,線上申報截至10月18日。企業完成系統申報后,應將“企業申報匯總表、支付憑證清單、真實性承諾書、審核情況匯總表”,各一式三份紙質報送至濱江區經信局1235辦公室。
(三)獎勵標準
對2023年7月1日—2023年9月30日采購或委托加工現有產業鏈供應鏈內配套非關聯工業企業產品、且單家企業的同比新增采購或委托加工額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不超過35萬/家的標準給予獎勵;對采購或委托加工現有產業鏈供應鏈外的新增配套非關聯工業企業產品、且單家企業的額度達到5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不超過55萬/家的標準給予獎勵;單家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四)注意事項
1.采購和加工產品包括協同應用于企業產業鏈上下游的硬件產品和商品化軟件產品,不包括水、電、氣,煤炭、礦石等初級原材料,不包括行政辦公用的軟、硬件設備等。
2.采購和委托加工額均指2022年三季度和2023年三季度實際完成支付的金額。
3.新增配套工業企業指2020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間申報企業無支付記錄的工業企業供應商。
4.關聯企業指企業之間存在以下一種或多種情況:(1)相互直接或間接持股的總和達到25%以上;(2)同為第三者控股達到25%以上;(3)企業中一半以上的董監高人員或有一名常務董事是另一企業委派的等。
5. 企業應在平臺上傳證明材料(能夠證明采購和委托加工真實性的材料,如財務支出明細或銀行憑證等),該項不必紙質報送。線上、線下申報情況應保持一致。
(五)業務咨詢電話
區經信局產業發展科 謝佳偉 0571-89521791
杭州高新區(濱江)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