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教師資格條例》和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有關規(guī)定,經濱江區(qū)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現(xiàn)將2023年下半年提出初級中學教師、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并符合所申請的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人員名單予以公示(詳見附件),公示時間為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
如對認定結果有異議的,應在公示之日起至11月29日16時之前向濱江區(qū)教育局組織人事科通過電子郵件的形式提出(電子郵件信箱為1160873503@qq.com)。
附件:2023年下半年濱江區(qū)申請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通過人員名單.xlsx
杭州市濱江區(qū)教育局
2023年11月23日
根據(jù)《教師資格條例》和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有關規(guī)定,經濱江區(qū)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現(xiàn)將2023年下半年提出初級中學教師、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并符合所申請的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人員名單予以公示(詳見附件),公示時間為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
如對認定結果有異議的,應在公示之日起至11月29日16時之前向濱江區(qū)教育局組織人事科通過電子郵件的形式提出(電子郵件信箱為1160873503@qq.com)。
附件:2023年下半年濱江區(qū)申請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通過人員名單.xlsx
杭州市濱江區(qū)教育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