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 |||
| |||
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現將《關于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2日 關于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區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提振市場信心、穩定發展預期,加強各類政策協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發〔2023〕2號)、《杭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杭政〔2023〕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制定以下政策。 一、擴大有效投資政策 落實省、市“千項萬億”工程工作部署,堅持一切圍著項目轉、一切盯著項目干,“大抓項目、抓大項目”,全面實施擴大有效投資建設行動,2023年全區固定資產投資力爭完成381億元、增速6%,其中工業投資、高新產業投資增速力爭達20%。 1. 強化有效投資財政資金保障。圍繞亞運城市建設,聚焦民生保障,強化重點項目財政資金保障。2023年,計劃推進全區183個新建、續建項目,統籌謀劃121個儲備項目。安排58億元財政資金保障我區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其中,道路基礎設施建設10億元,環境整治6億元,教育設施12億元,公共服務設施7億元,安置房建設17億元,產業配套、儲備項目等其他資金6億元。 2. 向上爭取資金支持。充分發揮國企改革效用,搶抓國家政策窗口期,爭取國家各類專項資金、金融工具等政策性資金對重大項目的支持。2023年政府專項債儲備額度45億元以上,年度專項債資金使用完成率實現100%。做大產業基金規模,提升產業基金質量,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推動“高新金投”做優品牌。 3. 加強土地要素保障。加快產業項目供地節奏,支持企業提前開展方案設計,加快供地報批。合理把控經營性用地出讓節奏,加強商業用地項目前期規劃與招商,推動優質土地增值,力爭全年出讓經營性用地不少于11宗。優化政府投資項目做地報批流程,優化區內審批機制,壓縮向上報批時間,推動項目盡早供地。 4. 加強用能要素保障。2023年,積極爭取項目能耗單列,用足用好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不計入能源消費總量政策,全力保障現代產業項目新增能耗指標。開展區域能評,負面清單外項目簡化審批流程。全力加強電網建設,大力推進綜合能源建設工作,進一步提升能源供應保障能力。 5. 推進重點項目建設。推進高質量項目投資,落實重點項目建設計劃,推動一批重大項目開工和建設。2023年爭取列入省、市重點項目45個,完成投資79億元以上;其中新開工項目14個,一季度開工率達30%、二季度達65%、三季度達85%,力爭10月底前全部實質性開工,全年開工率100%;續建項目年度計劃投資完成率超100%。 6. 加快項目招引落地。聚焦產業鏈上下游等關鍵環節,高質量推進重大產業項目招引,培育現代服務業、商業配套項目落地。積極組織赴重點國家、地區招商,全年招引億元以上產業項目25個。加大產業項目推進力度,力爭全年新落地產業項目不少于20個,其中特別合作園(區)不少于8個;全年新開工產業項目不少于18個(含特別合作園)。 7. 加大項目推進制度保障。成立“1+2”擴投資工作專班,落實通報晾曬考評機制。加強用水、用電、市政配套等要素保障力度,統籌優先保障重大優質項目。推廣重大產業項目“拿地即開工”極速審批模式,針對不同企業需求,主動服務、精準服務、問題閉環,對省、市重點項目實施“一項目一方案”,審批部門持續優化“多對一”全流程服務。 8. 深化國企改革。圍繞深化“業”的布局、優化“人”的機制、做大“資”的規模、統籌“融”的功能、深化數字賦能五大方面,落實國企改革實施方案。發揮國企在重大產業投資項目、村級留用地統籌開發項目、工業園區提升改造、民生實事和基礎設施投資等項目的建設主力軍與資金保障作用,加快工程建設進度,做好成本控制,強化市場接軌。探索保障性租賃住房、產業園區等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 二、科技創新政策 圍繞建設世界領先科技園區目標,主動搶抓杭州爭創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機遇,加大前沿研究、原始創新能力體系建設和集聚,推進創新鏈產業鏈融合,高水平實現科技自立自強。2023年,全區研發投入強度力爭10%,技術交易額達到450億元,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35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2000家。 9. 強化科技創新財政資金保障。圍繞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推進,區財政2023年預算安排12億元,用于支持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首選地建設、創新鏈產業鏈深度融合、科技企業培育、科技人才引育等。 10. 增強金融服務科技創新能力。抓住杭州市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契機,加快推進科技金融創新服務中心建設,打造政銀聯合助企一站式綜合金融服務平臺,加快推廣“創新積分”制度拓展至長三角地區甚至全國。建立涵蓋產業全周期差異化的基金投資體系,圍繞生物醫藥、新材料等優勢產業鏈,新增產業基金4支,規模15億元,新增直投項目5個,金額1億元。支持重大創新、科技成果轉化、種子期、初創期企業成長,搶占技術制高點、突破關鍵核心技術。 11. 實施高層次科技人才引育政策。深入實施“天堂硅谷人才”五大行動,創新人才評價機制,完善用人單位人才自主評價體系,進一步提升企業引才育才積極性;迭代實施“5050計劃”,加快集聚高端人才,支持企業培養和集聚戰略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海外智力等。 12. 提升完善“1+2+6+N”創新平臺體系。加快推進“超高靈敏極弱磁場和慣性測量裝置”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白馬湖實驗室、省智能感知技術創新中心等高能級創新平臺建設,支持區內科技企業、大院名校、國內外知名科研院所等設立研發機構,開展科技研發活動及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對省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參照《浙江省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給予配套支持;對新認定的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企業研究院,給予50萬元獎勵,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資助按省、市有關規定執行;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研發中心,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落實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在科技成果轉化收入分配、進口科教用品免稅方面享受省屬科研院所同等待遇。 13. 支持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支持區內企事業單位申報各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參照《浙江省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給予配套資助。支持構建科技領軍企業和科技小巨人企業牽頭、高校院所支撐、各創新主體相互協同的創新聯合體,創新聯合體實施的能形成標志性成果的重大科技項目,省、市、區聯動最高可給予3000萬元財政經費補助。 14. 落實企業自主創新稅收政策。深入實施科技企業“雙倍增”計劃,引導企業創建研發機構,加大研發投入。落實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企業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稅收優惠等各項科技創新稅收政策。 15. 實施科技企業研發投入獎補政策。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研發投入增量全市排名靠前并獲市級研發投入補助的企業,按杭州市科技型企業研發費用投入財政補助相關規定,給予配套支持。 16. 支持建設海外與外資研發機構。對新認定的省級海外創新孵化中心、市級海外科技創新中心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獎勵。鼓勵建設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國際聯合實驗室、全球或區域性外資研發中心,并參照《浙江省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給予配套激勵。 17. 優化創業孵化體系建設。對新認定(備案)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對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年度考核優秀的,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對入駐市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的在孵、創客企業,給予三年50%的房租補貼。 18. 加快創新鏈產業鏈兩鏈深度融合。全面落實創新鏈產業鏈“兩鏈”深度融合的實施意見和配套政策,支持鏈主企業加強新型產業創新組織建設和運營,圍繞關鍵核心技術開展“項目群”攻關。對新認定的企業創新聯合體、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共同體,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鼓勵新型產業創新組織開放共享檢驗、檢測和實驗平臺,經審核的平臺可納入區創新券載體,給予不超過認定登記的技術服務合同金額30%補助,單個企業最高50萬元。 19. 加快建設創新成果轉移轉化首選地。提升創新型研發機構、創新平臺的成果落地轉化效率,擴大創新資源生態圈,著力推動政產學研深度合作。引育專業科技服務機構,建立技術合同登記網絡,謀劃設立區技術合同登記點,優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生態,賦能產業發展。對列入培育名單的概念驗證中心,給予最高50萬元資助。對國內高校、科研院所、非企業類的新型研發機構應用技術交易平臺實現的技術交易活動,按其年度輸出技術合同交易額的5%,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 三、五大產業生態圈高質量發展政策 深入實施數字經濟創新提質“一號發展工程”,高質量建設智能物聯、生物醫藥、高端裝備、新材料、綠色能源等五大產業生態圈,加快培育和形成一批世界領先的萬億產業、千億企業、百億項目,推進產業基礎再造和產業鏈提升。2023年,力爭規上工業增加值增長7%左右,規上工業畝均增加值達1900萬元/畝、畝均稅收達300萬元/畝。 20. 統籌集成各類財政資金支持。聚焦五大產業生態圈打造、先進制造改造升級、優質企業競爭力提升、傳統產業騰換轉型,區財政2023年安排不少于10億元,用于支持智能物聯、生物醫藥、高端裝備、新材料、綠色能源等五大產業生態圈發展;先進制造業企業技術改造;企業梯隊培育,打造世界一流企業、鯤鵬企業、單項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隱形冠軍、小升規等企業發展梯隊,提升企業競爭力;建設“未來工廠”、實施重大裝備首臺套產品技術攻關與應用、推動工業互聯網平臺創新等。 21. 優化金融支持服務。鼓勵上市企業發揮融資渠道作用,融資100億元以上,投資一批高端制造業項目。加強與知名投資機構的合作,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及優質產業資本投向我區重點產業和項目,圍繞標志性產業鏈加大并購重組,鼓勵包括險資在內的資金依規加大股權投資力度,推動制造業優化升級。推出“專精特新貸”“專精特新保”“專精特新險”等基金金融產品,滿足企業多元化資金需求。 22. 強化工業用地保障。制訂工業用地三年收儲滾動計劃,提前開展地塊做地等工作,保障工業用地順利快速出讓,2023年新供地產業項目10宗以上,用地面積200畝以上。 23. 加快低效工業用地整治。明確存量工業用地盤活政策,堅持“以收為主、收整結合、兼顧提升”原則,按照各片區提升規劃編制方案,分類施策,為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多空間。實施街道工業園提升改造和收儲三年滾動計劃。加快長河工業園一期改造并投入使用,年底前完成50%招租入住,啟動長河工業園三期整治改造工作。 24. 支持提升工業用地開發強度。加快推動工業綜合體建設和項目入駐工作,工業綜合體用地面積不少于75畝,建筑面積不少于15萬平方,加快制訂出臺工業綜合體入駐標準及流程。第一工業綜合體開園運營,入駐項目8個以上。持續推進第二工業綜合體、第三工業綜合體項目進度。加速第四工業綜合體前期審批,確保項目今年開工。梳理對接三產留用地開發,通過加強運營團隊建設、引入優質項目并提高入駐率等作為產業空間有效補充。 25. 加強制造業人才招引培育。積極引育制造業高精尖缺人才和產業急需人才,加快高層次制造業人才和卓越工程師、浙江工匠等培養,鼓勵制造業人才積極申報各類人才計劃,形成富有競爭力的制造業人才池。開展職業技能等級“新八級”制度試點,大力培養高技能人才。 四、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政策 全面貫徹落實省、市服務業大會精神,聚焦數字變革、兩業融合、業態創新、擴大開放,以“品牌化、特色化、品質化”為導向,實現服務業能級躍升、動能重塑,打響“高新服務”品牌,爭當全國現代服務業創新驅動發展示范區、“浙江服務”品牌的標桿區和杭州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領頭雁。2023年,力爭服務業增加值增速達到4.5%以上。 26. 落實財政資金保障。以生產性服務業和生活性服務業為重點領域,聚焦信息軟件、金融服務、文化創意等方面,區財政2023年預算安排17億元。其中,軟件信息、集成電路、智造供給、金融服務等產業發展資金5億元,穩外貿促消費等商貿發展政策資金、養老服務補助資金、就業創業補助資金12億元。 27. 支持打造服務業重點平臺。加快建設濱江互聯網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區,優先推薦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區內企業申報國家服務業專項資金。積極組織區重點平臺創建省第三批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區和高能級創新發展區。 28. 支持培育服務業領軍企業。打造千億級旗艦企業,實現企業裂變發展。做強百億級龍頭企業和專精特新企業,積極培育引進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企業及行業領軍企業在濱江設立區域總部和功能機構。培育壯大獨角獸企業、潛在獨角獸企業、哪吒企業、數字驅動的瞪羚企業等為代表的新物種企業。支持領軍企業申報各類政府產業基金、創新基金以及重大科技專項。落實首臺套產品、“浙江制造”精品及企業設備加速折舊等優惠政策。對并購重組涉及的資產評估增值、債務重組收益、不動產登記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稅費優惠。 29. 強化服務業高端人才支撐。加大服務業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支持力度,重點引進和集聚我區服務業創新鏈產業鏈“兩鏈”深度融合發展急需的高層次人才以及團隊,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人才推薦進行人才認定,參照《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才工作推進天堂硅谷人才行動的實施意見》享受相應人才政策。 30. 支持信息服務業穩進提質。推動信息服務業重大項目實施,支持企業牽頭申報國家項目,對獲評“工業互聯網APP優秀解決方案”“網絡安全技術應用試點示范項目”國家級優秀項目(方案)的軟件企業給予支持。推動基礎軟件、工業軟件等重點領域關鍵軟件產品開發和首購首用,對各級認定的新型產業創新組織內首版次軟件給予每家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鼓勵軟件企業、數字化服務平臺企業等積極參與以“產業大腦+未來工廠”為引領的制造業數字化轉型行動,對納入區智能制造系統解決問題供應商的培育企業給予三年最高1000萬元的資助。 31. 支持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項目。積極鼓勵企業申報省級產業鏈協同創新、生產制造方式轉型和首臺套提升工程等項目。大力推動企業申報創建省級重點工業互聯網平臺,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工業互聯網平臺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一次性補助。積極落實國家關于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稅收政策,簡化辦稅流程。鼓勵龍頭骨干企業牽頭協同創新,組織基礎軟件、工業軟件以及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元宇宙等未來產業領域重大軟件產品創新研發。加大集成電路領域的核心器件、關鍵材料資助力度,鼓勵集成電路企業牽頭承擔國家、省技術攻關任務,對獲批國家、省重大項目的給予支持。 32. 推進文旅融合發展。搶抓亞運機遇,打造文旅IP。支持鼓勵各類文藝院團、演出制作與演出中介機構等參與旅游景區演藝項目。支持白馬湖區塊推出“夜演、夜游、夜娛、夜讀”等夜間文化旅游消費產品和活動。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項目,由社會力量投資或建設的公共文化場館,依照補助標準,經核定給予一次性投資補助。 33. 加快生產性服務業集聚地建設。貫徹落實國家“數據二十條”,積極打造“中國數谷”。優化“1+X+N”產業政策體系,推動數字經濟迭代升級,加強對數字服務、科技服務、商務服務、金融服務、文化服務、健康服務的支持。累計培育省級服務型制造企業10家以上、省級工業設計中心13家以上,新增“兩業融合”培育企業14家。 34. 加快推動文化產業發展。提升國家動畫產業基地、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國家文化出口基地、中國網絡作家村等平臺整合功能,支持電競全產業鏈企業做大做強。鼓勵數字內容、現代傳媒、創意設計及與文化創意高度融合的新興業態企業,對備案文化企業給予金融、人才、出海等全方位和企業成長全周期扶持;支持企業進行原創精品研發,最高給予15%的研發投入資助;支持企業在新媒體上發展,給予最高200萬元播出補助;支持數字內容轉化,鼓勵區內企業之間原創IP轉化合作,給予版權交易雙方各最高100萬元補助;激勵精品播映獲獎,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 35. 推進金融服務高質量發展。高質量實施“鳳凰行動”計劃,力爭新增境內外上市企業6家。繼續加強科技金融服務中心建設,組織50余家金融機構、60余個服務網點、20余名金融顧問及助理深入500家以上企業開展綜合金融服務,廣泛開展投融資路演及培訓活動。落實“百行萬企共依存同發展”金融助力穩經濟行動,以更大的力度、更實的舉措、更優的服務、更快的速度深化同各金融機構戰略合作,促進金融惠企服務便利化、普惠化,大力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工作,為中小企業降低融資擔保成本。加快擔保審批速度,縮短審批時間30%以上,2023年擔保余額突破4億元,平均擔保費率降至0.8%以下。對科技型中小企業300萬以下的貸款開展見貸即保業務,擔保費不高于0.6%。 36. 促進特色小鎮高質量發展。深化物聯網小鎮、互聯網小鎮、白馬湖創意小鎮、數字健康小鎮建設。物聯網小鎮全力鞏固智能物聯產業優勢,持續發揮國家數字服務出口基地品牌效應。互聯網小鎮建設聚焦信息技術打造全球領先的互聯網經濟發展高地,爭創高能級創新發展區。白馬湖創意小鎮加大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力度,以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為品牌,重點推進創意設計與數字經濟、文化與科技融合。數字健康小鎮進一步集聚IT+BT數字健康產業,創新發展生命健康服務業。 37. 推動產業園區專業化特色化發展。引進和培育一批高端中介服務機構,支持產業園區集成科技、咨詢、金融、法律、會計等增值服務。深化“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全生命周期孵化鏈條建設,持續開展區級孵化器備案認定工作,新認定各級孵化器、眾創空間15個。 五、擴大內需和對外開放政策 積極實施擴大內需戰略,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恢復向好。鞏固提升對外開放優勢,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積極搶訂單拓市場,穩住外貿基本盤。2023年,確保出口占全國份額穩中有進;實際使用外資8.8億美元;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力爭6%。 38. 加強財政資金保障。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緊緊圍繞穩外貿、穩外資、促消費、招大引強等工作,充分發揮好財政資金的引導與撬動作用,2023年安排預算10億元,重點支持外貿發展、外資招引、消費促進等領域。 39. 鼓勵外商直接投資。對新引進(含增資)符合本區產業發展導向的項目,根據項目投資、創新能力、產出效益等情況,對實到注冊資本達到200萬美元、500萬美元、1000萬美元的外資項目,自設立(或增資)年度起三年內分別按最高不超過企業租賃經營場所的50%、80%、100%給予房租補貼;對技術創新能力強、產業化前景廣及特別重大投資項目,可視情在房租補貼上加大支持力度,并給予一定比例的研發資助支持。 40. 加大外向型企業培育力度。鼓勵企業積極開拓海外市場,對年出口額達500萬美元以上的外向型企業,給予一定額度的海外拓市獎勵支持。 41. 加大國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設。鼓勵基地運營機構招引優質文化企業,新設立(招引)的文化企業經認定后,三年內成為規模以上文化及相關產業企業的,給予運營機構每家10萬元的獎勵。支持文化企業“走出去”,對基地內文化企業新認定為國家、浙江省文化出口重點企業的,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42. 加大社零企業扶持力度。對首次納入限額以上統計的社零企業,給予2萬元獎勵;對當年新注冊及新遷入我區的企業,當年新增社零總額在1億元(含)以上的給予20萬元獎勵;對企業年度社零總額在1億元(含)以上且增幅高于全區平均增幅5個百分點以上的,給予20萬元獎勵。 43. 鼓勵開展主題促消費活動。鼓勵企業按照“‘繁榮’與‘市容’同頻同向”的要求,規范開展商業外擺。鼓勵大型商業綜合體、商業特色街開展促消費活動;經認定,按活動實際投入(不含發券減免、補助金額)的20%對活動主辦方給予資助,單場活動補助金額不超過10萬元,單家企業年度累計補助金額不超過120萬元。 六、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 圍繞就業、教育、社保、醫療、養老等民生大事,實施公共服務“七優享”工程,確保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領域。 44. 充分發揮財政保障作用。按照社會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線的要求,聚焦群眾關切,辦好民生實事,推動公共服務高質量發展,2023年預算安排48億元。其中,學前教育、義務教育發展資金23億元,醫療、衛生資金7億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17億元,就業補助、養老保障、學生資助、幫扶救助等其他資金1億元。 45. 支持推進“勞有所得”。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勞動者工資合理增長,根據省、市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及時適用最低工資標準和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貫徹落實省市高質量就業工作和大學生就業創業相關政策,以“安濱樂業”為載體,應用全鏈路人才智引系統,開展線上、線下招聘活動。以社區、園區為重點,推進共同富裕試點,多場景打造高質量就業生態。幫扶重點群體和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廣泛開展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等助企紓困政策宣傳,推進“西湖益聯保”專項補助,建立政策落實督促、通報機制,加強大數據比對,推廣“免申即享”模式,讓企業享受政策紅利。加強政策宣傳,落實實習生和超過退休年齡等部分特定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辦法。 46. 支持推進“幼有善育”“學有優教”。健全保障機制,統籌安排專項資金,實施學前教育“提質強園優師”計劃,引進優質學前教育品牌,領銜創辦名園,加強托幼一體化。積極推進新名校集團化辦學,優質教育資源全域覆蓋。創新教育對口結對幫扶模式,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共同體建設,建立全區“名師”走教和短課程庫,積極創建全國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優先保障教育供給,全面提升辦學條件。建立教育經費逐年增長機制,財政投入逐年遞增,各類教育經費按期足額撥付,生均撥付標準處于全省領先水平。加強和屬地高中聯系合作,通過合作辦學等形式,進一步優化我區優質學校的覆蓋率,實現全域教育品牌化。 47. 支持推進“病有良醫”。助推浙大二院濱江院區創新中心建設,助力浙大兒院國際兒童醫學中心軟硬件適配,提升區域醫療資源國際化水平。按照《浙江省城鄉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動實施方案》(浙衛發〔2021〕40號)、《浙江省參保城鄉居民健康體檢管理辦法》(浙衛發〔2022〕2號),同質同標完成4.8萬人次參保城鄉居民免費健康體檢。 48. 支持推進“住有宜居”“老有康養”。加大宣傳力度,用足政策杠桿積極引導開發商自持房源、企事業單位宿舍等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并依托保租房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三個街道共同籌集其他符合條件的房源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堅持以“有完善設施、有整潔環境、有配套服務、有長效管理、有特色文化、有和諧關系”宜居小區為目標,結合未來社區建設、住宅加裝電梯,完善小區配套設施,因地制宜開展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提升工作。嚴格按照市本級政策落實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發放。加強認知障礙照護專區床位建設。助餐服務和康養聯合體街道全覆蓋。 49. 支持推進“弱有眾扶”。落實低收入群體救助幫扶和兜底保障機制,根據上級要求及時調整低保等社會救助標準,升級區級社會救助服務聯合體,加強困難群體動態監測,實現分層分類精準救助。加強殘疾人服務保障,落實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補貼制度,及時足額發放孤兒、困境兒童生活補貼。按照“有場地、有隊伍、有經費、有活動、有制度”五有要求,區、街道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機構實現全覆蓋。培育慈善組織,按市級要求推動慈善信托加快發展。 上述6個領域區財政2023年預算安排資金除交叉重疊部分,支持總額為107億元。各領域政策區級牽頭單位要根據文件要求,會同財政金融、自然資源、能源、人才等4張要素保障清單牽頭單位,抓緊出臺深化細化的配套政策文件,及時做好政策的宣傳解讀、責任分解和落地實施。各單位要結合實際,推動政策精準滴灌、直達快享,確保基層有感、群眾獲益、企業得利。 本文件明確的各項政策除標明具體實施期限外,均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實施有效。國家、省、市出臺相關政策措施的,遵照執行。 原文下載: | |||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