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基〔2023〕11號)精神和《杭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3〕5號)要求,現就做好我區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對象
(一)小學招生對象
1.本區戶籍兒童少年;
2.實際居住在本區、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證》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
3.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規定可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兒童少年,包括:
(1)父母在我國駐外機構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長期在國外工作,或父母雙方均在野外地質勘察部門工作,戶籍所在地確實無人照顧,需由本區親屬照管或寄養在本區的兒童少年;
(2)駐地在本區的部隊現役軍人子女;
(3)直系親屬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在本區的下列兒童少年:烈士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公安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和因公傷殘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英雄模范子女;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險崗位工作的現役軍人子女;
(4)符合市委市政府《關于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及團隊引進培養工作的若干意見》等規定引進的屬地為本區的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辦認定的在杭省部屬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專家證書》、屬地為本區的《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或屬地為本區的《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的引進人才子女;工作地為本區的回歸和引進浙商子女;
(5)父母在本區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籍、外國籍兒童少年。
上述兒童少年入學應同時滿足:
小學(含一貫制學校小學部,下同):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或往年經區教育局教育科批準緩學的兒童。
(二)小升初招生對象
1. 本區內小學應屆畢業生;
2. 戶籍和房產在本區且在杭州市其他主城區(指上城區、西湖區、拱墅區、錢塘區、西湖風景名勝區,下同)就讀公辦或民辦小學的應屆畢業生(戶籍和房產情況以審核結果為準);
3. 戶籍在本區且在杭州市主城區以外就讀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屬于“個別生”);
4. 符合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規定可在本區升學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二、招生范圍
(一)公辦學校
小學按學區招生,初中按小學對口直升方式招生。
(二)民辦學校
區教育局批設的民辦學校在本區范圍內招生,首次未招滿的民辦學校可申請并經市教育局同意,在本區范圍內補招一次。市教育局批設的民辦學校先在學校所在區范圍內招生,未招滿的,可申請并經市教育局同意,在市域或學校所在區范圍內補招一次。
(三)“公參民”轉公學校
“公參民”轉公學校過渡期內其招生范圍、招生方式參照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其招生計劃數的,由區教育局組織電腦隨機派位錄取。
三、報名辦法
(一)公辦民辦學校(含民轉公學校)同步報名
符合入學條件的兒童少年(家長)須分別通過“杭州市小學一年級入學管理系統”和“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統”辦理網上報名,選報公辦或民辦學校(含民轉公學校,下同)。具體可登錄浙里辦APP(手機端)或浙江政務服務網(電腦端),搜索“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一件事聯辦”或“入學早知道”辦理。已參加積分入學申請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仍須參加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須按系統要求上傳與報名對象類別相對應的佐證材料(圖片),材料不準確、不充分,將影響審核。
1. 小學網上報名
6月9日—11日(每日9:00—21:00),符合濱江區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通過“浙里辦”APP(手機端)或浙江政務服務網(電腦端)等路徑,登陸“杭州市小學一年級入學管理系統”報名,進行相關信息登記并完成報名。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后,登記信息和報名結果不能更改。
2.小升初網上報名
2023年小升初實行網上報名,包括小學應屆畢業生信息確認和網上報名兩個階段。報名對象為經區教育局審核通過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含“個別生”),不包括已被杭州外國語學校初中部、浙江音樂學院附屬音樂學校錄取和一貫制學校直升的學生。
本區戶籍小學畢業生,小學學籍與家庭戶籍(畢業生戶籍與父母戶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分屬不同區、縣(市)的,可根據相應區、縣(市)升學規定,選擇其學籍或家庭戶籍所在區、縣(市)報名升學。
本區戶籍且在主城區外小學就讀的畢業生和在外地小學畢業的各類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需到本區入讀初中,可按政策規定參加杭州市小升初“個別生”網上報名。
小學應屆畢業生信息確認和“個別生”網上報名:5月29日—31日(每日9:00—21:00)。
小升初網上報名:6月12日—13日(每日9:00—21:00)。
符合條件、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可參加首次招生不足民辦學校的網上補報名。民辦小學補報名時間:7月4日9:00—16:00。民辦初中網上補報名時間:6月21日9:00—16:00。
公辦民辦學校入學報名同步進行。任何學校不得通過預約、信息登記等各種方式提前進行預報名。
(二)選報公辦或民辦學校
符合條件的兒童少年(家長)在網上報名時,應在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含通過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的轉公學校,下同)中選報一類。其中,選報民辦學校的需在報名前符合就讀條件,且限報1所。選定區、縣(市)后報民辦學校未被錄取的,在該區、縣(市)按招生規則安排就讀學校。
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及在民辦學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職教工子女選報本校,未被派位錄取的,該民辦學校可追加計劃錄取。選報同一民辦學校的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家庭,可申請組合綁定參加電腦派位,如派位錄取的,相應追加計劃。上述追加計劃錄取均需經區教育局批準并報市教育局備案。
已實施小學初中九年一貫制辦學的學校,其小學部六年級學生應一次性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直升后剩余的招生計劃納入初中學校招生管理。
四、報名信息核驗
網上信息確認和報名結束后,由區教育局或學校核驗相關信息,確定是否符合就讀條件;核驗未通過的,報名無效。
1.民辦小學和民辦初中報名信息核驗
6月14日和6月25日,報名和補報民辦初中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家長須簽字確認《民辦初中網上報名確認表》。在杭州主城區就讀小學的畢業生家長到就讀小學確認;“個別生”家長到濱江區教育局教育科(丹楓路788號海越大廈1717室)簽字確認。6月26日和7月5日,報名和補報名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家長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申請組合綁定參加電腦派位的雙(多)胞胎子女均需參加網上報名(不能只報其中一人)。小升初網上報名階段監護人于6月14日,小升初補招生報名階段監護人于6月25日,憑戶口本、出生證等有效證件向區教育局教育科(丹楓路788號海越大廈1717室)申請參加組合綁定電腦派位。
小學網上報名階段監護人于6月26日,小學補招報名階段監護人于7月5日,向區教育局教育科申請參加組合綁定電腦派位。
2.公辦小學報名信息現場核驗
選報公辦小學者,除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外,須在7月1日—2日,由家長隨帶孩子和相關材料,到符合入學條件的指定公辦小學現場核驗報名信息。
現場核驗公辦小學指定如下:本區家庭戶籍的適齡兒童,到戶籍地對應的學區公辦小學現場核驗;無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到實際居住地所在的學區公辦小學現場核驗。
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家庭在杭州市區有房產的,到房產所在地教育服務區學校進行現場信息核驗;杭州市區無房產的,到實際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務區學校進行現場信息核驗。
現場核驗所需材料:本區戶籍適齡兒童,提供家庭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父母雙方身份證;非本區戶籍適齡兒童,除提供家庭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父母身份證外,還需提供與報名對象類別相對應的佐證材料原件及合法有效的居住證明等。
報名民辦小學及民辦小學補招報名但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于7月8日到所對應學區公辦小學進行第二批現場信息核驗。
五、錄取辦法
公辦民辦學校錄取同步實施,其中公辦學校分兩個階段錄取,第一階段錄取與民辦學校同時進行。
(一)公辦學校錄取
6月19日公辦初中第一階段錄取開始,7月3日-7日公辦小學第一階段錄取。錄取時,在選報公辦學校的兒童少年中,按照“住戶一致”優先原則分類排序。其中,公辦小學錄取兒童戶籍、父母戶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學校學區內的兒童,以及本學區內世居家庭兒童(公辦初中同);公辦初中錄取對口小學畢業且學生戶籍、父母戶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并均在對口小學學區內的學生。
6月28日公辦初中第二階段錄取開始,7月8日公辦小學第二階段錄取開始。選報公辦學校第一階段未被錄取和選報、補報民辦學校未被錄取的兒童少年,均納入公辦學校的第二階段錄取程序。公辦學校根據兒童少年戶籍、父母戶籍、家庭住房等情況,按“住戶一致”優先原則分類排序,其中選報或補報過民辦學校的,按“同類排序靠后”的原則,排在直接報公辦學校的同類別兒童少年之后。
公辦學校在招生計劃內,根據排序情況未能錄取的,由學區學校向區教育局提交名單,區教育局統籌安排至有學位學校入學。錄取結果由學區學校負責通知家長。
(二)民辦學校錄取
民辦學校報名人數如超過其招生計劃數,由區教育局組織電腦隨機派位錄取;電腦隨機派位全程接受社會監督。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民辦學校一次性全部錄取。6月19日,民辦初中招生電腦派位,并公布錄取結果;7月3日,民辦小學招生電腦派位,并公布錄取結果。
審批地未招足的民辦學校剩余招生計劃均納入補招。除已被九年一貫制學校直升錄取和民辦學校等錄取的學生外,其他符合就讀條件的兒童少年均可在可補招的民辦學校中選報一所。補招錄取仍按上述方式進行。6月21日,招生不足的民辦初中補招報名;6月27日,民辦初中進行補招電腦派位并公布錄取結果。7月4日,招生不足的民辦小學補招報名;7月6日,民辦小學進行補招電腦派位并公布錄取結果。
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兒童少年不再安排其他學校錄取。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將進入公辦學校第二階段錄取。
(三)小學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
符合條件的小學流動人口隨遷子女,須到各街道服務窗口申請積分入學。
6月19日-20日,小學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家長登錄報名系統進行信息核對;如對部門核查反饋的信息有異議,可在系統中直接遞交復核申請,由相關部門進行復核。
7月2日,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家長隨帶家庭戶口本和適齡兒童本人居住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父母雙方身份證到區教育局指定地點進行現場信息核驗:居住證地址為西興街道的,統一到西興實驗小學;居住證地址為長河街道的,統一到博文小學;居住證地址為浦沿街道的,統一到東冠小學。
7月12日-14日,區教育局公布、告知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統籌安排學校的結果。7月15日,家長攜孩子隨帶家庭戶口本、居住證等證件原件,前往相應學校辦理入學手續。不接受積分入學安排者,視作放棄在本區申請入學,應及時到戶籍所在地入學。
區教育局根據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的居住情況及區域學校資源情況,按積分高低相對就近安排到居住地所在的公辦小學;若居住地所在學校學位不足的,統籌調配到周邊有空余學位的其他學校。每個學校均按積分高低先安排本學區內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再接受其他學校調配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優先安排已參加積分入學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
小學一年級適齡兒童本人尚未取得居住證,但預計202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證(憑流動人口登記材料),如在濱江區申請入學,也需在規定時間進行網上報名并參加現場信息核驗,由區教育局統籌預安排學校,待領取居住證后,由學校核驗辦理入學手續。
六、落實特殊群體入學保障
(一)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全覆蓋。認真實施《杭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2023—2025年)》,高質量普及殘疾兒童義務教育。與殘聯等部門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信息對接,根據分類安置原則,落實“一人一案”入學工作要求。輕度適齡殘疾兒童安排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中、重度殘疾兒童安排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實施送教上門服務,多種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實現“全覆蓋、零拒絕”。
做好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報名工作。適齡視障兒童向浙江省盲人學校報名(地址:富陽區高爾夫路585號。咨詢電話:63167096、18768414562)。適齡聽障兒童向杭州文匯學校(原杭州聾人學校)報名(地址:錢塘區下沙街道金喬街518號。咨詢電話:86621109、87386802)。其他適齡特殊兒童正常參加網上報名,6月30日前家長憑本區戶口本、殘疾證和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兒童醫院智商鑒定或生活適應能力測試等證明到區教育局教育科(丹楓路788號海越大廈1717室)現場評估(咨詢電話:89520753)。
(二)落實軍人子女等教育優待。對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進藏干部職工子女及其他符合條件的入學優待對象,按國家及省市有關政策,落實教育優待。區教育局結合區域實際,細化操作程序,優化入學服務,妥善安排入學。
(三)優化人才子女入學保障。建立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服務責任制,實施專窗服務、跟蹤督辦,保障各類高層次人才子女按有關政策妥善安排入學。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我區的A、B、C類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按照相關政策統籌協調,妥善安排;D、E類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在父母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無當地戶籍為實際居住地)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入學。其他人才子女按上級有關政策執行。
(四)以公辦學校為主保障隨遷子女入學。進一步完善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入(轉)學政策,積極推行居住證積分入學,保障其在家長常住地享有公平、同等的義務教育基本公共服務。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妥善安排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高質量完成2023年省政府民生實事“符合條件的義務教育段隨遷子女入學保障”相關指標任務要求,進一步提高隨遷子女公辦學校就讀比例。
(五)優化“長幼隨學”服務。本著“自愿申請、公開公平、就便安排”原則,在符合入學條件和學位資源允許的前提下,積極推行義務教育“長幼隨學”人性化服務舉措。對于在非學區公辦學校就讀的學生,允許其通過區內跨校、跨區域轉入現戶籍地址或符合相關入學政策的居住地所在學區的公辦學校,實現“長幼隨學”;除小學、初中起始年級外,因“長幼隨學”轉學,允許公辦學校根據各校實際辦學條件適當突破基準班額。允許在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轉入公辦學校“長幼隨學”;民辦學校原則上不得以“長幼隨學”為名轉入學生;如果民辦學校出現學位空額,可安排“長幼隨學”轉入學生,但須通過公開報名、隨機派位確定轉入學生。
(六)做好拆遷安置入學保障工作。因拆遷安置需到實際居住地所在公辦學校入學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須填寫統一的申請表,并提交戶口本、房屋拆遷協議、自購房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等材料復印件。小學入學,由家長帶孩子和相關材料,7月1日—2日到原戶籍所在學區學校現場信息核驗,領取、填寫《申請表》,并提交材料。初中入學,由畢業小學負責接收并初審材料,并上報區教育局教育科,經區有關部門進一步審核后,符合條件的由區教育局按照拆遷和居住實際情況排序,提交居住地學校,進入該校相應錄取序列;如居住地學校學額已滿而未能錄取的,由原戶籍所在地學校安排入學或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其它學校。
2023年小升初招生時間安排
2023年小學招生時間安排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基〔2023〕11號)精神和《杭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3〕5號)要求,現就做好我區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對象
(一)小學招生對象
1.本區戶籍兒童少年;
2.實際居住在本區、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證》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
3.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規定可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兒童少年,包括:
(1)父母在我國駐外機構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長期在國外工作,或父母雙方均在野外地質勘察部門工作,戶籍所在地確實無人照顧,需由本區親屬照管或寄養在本區的兒童少年;
(2)駐地在本區的部隊現役軍人子女;
(3)直系親屬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在本區的下列兒童少年:烈士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公安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和因公傷殘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英雄模范子女;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險崗位工作的現役軍人子女;
(4)符合市委市政府《關于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及團隊引進培養工作的若干意見》等規定引進的屬地為本區的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辦認定的在杭省部屬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專家證書》、屬地為本區的《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或屬地為本區的《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的引進人才子女;工作地為本區的回歸和引進浙商子女;
(5)父母在本區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籍、外國籍兒童少年。
上述兒童少年入學應同時滿足:
小學(含一貫制學校小學部,下同):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或往年經區教育局教育科批準緩學的兒童。
(二)小升初招生對象
1. 本區內小學應屆畢業生;
2. 戶籍和房產在本區且在杭州市其他主城區(指上城區、西湖區、拱墅區、錢塘區、西湖風景名勝區,下同)就讀公辦或民辦小學的應屆畢業生(戶籍和房產情況以審核結果為準);
3. 戶籍在本區且在杭州市主城區以外就讀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屬于“個別生”);
4. 符合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規定可在本區升學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二、招生范圍
(一)公辦學校
小學按學區招生,初中按小學對口直升方式招生。
(二)民辦學校
區教育局批設的民辦學校在本區范圍內招生,首次未招滿的民辦學校可申請并經市教育局同意,在本區范圍內補招一次。市教育局批設的民辦學校先在學校所在區范圍內招生,未招滿的,可申請并經市教育局同意,在市域或學校所在區范圍內補招一次。
(三)“公參民”轉公學校
“公參民”轉公學校過渡期內其招生范圍、招生方式參照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其招生計劃數的,由區教育局組織電腦隨機派位錄取。
三、報名辦法
(一)公辦民辦學校(含民轉公學校)同步報名
符合入學條件的兒童少年(家長)須分別通過“杭州市小學一年級入學管理系統”和“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統”辦理網上報名,選報公辦或民辦學校(含民轉公學校,下同)。具體可登錄浙里辦APP(手機端)或浙江政務服務網(電腦端),搜索“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一件事聯辦”或“入學早知道”辦理。已參加積分入學申請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仍須參加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須按系統要求上傳與報名對象類別相對應的佐證材料(圖片),材料不準確、不充分,將影響審核。
1. 小學網上報名
6月9日—11日(每日9:00—21:00),符合濱江區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通過“浙里辦”APP(手機端)或浙江政務服務網(電腦端)等路徑,登陸“杭州市小學一年級入學管理系統”報名,進行相關信息登記并完成報名。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后,登記信息和報名結果不能更改。
2.小升初網上報名
2023年小升初實行網上報名,包括小學應屆畢業生信息確認和網上報名兩個階段。報名對象為經區教育局審核通過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含“個別生”),不包括已被杭州外國語學校初中部、浙江音樂學院附屬音樂學校錄取和一貫制學校直升的學生。
本區戶籍小學畢業生,小學學籍與家庭戶籍(畢業生戶籍與父母戶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分屬不同區、縣(市)的,可根據相應區、縣(市)升學規定,選擇其學籍或家庭戶籍所在區、縣(市)報名升學。
本區戶籍且在主城區外小學就讀的畢業生和在外地小學畢業的各類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需到本區入讀初中,可按政策規定參加杭州市小升初“個別生”網上報名。
小學應屆畢業生信息確認和“個別生”網上報名:5月29日—31日(每日9:00—21:00)。
小升初網上報名:6月12日—13日(每日9:00—21:00)。
符合條件、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可參加首次招生不足民辦學校的網上補報名。民辦小學補報名時間:7月4日9:00—16:00。民辦初中網上補報名時間:6月21日9:00—16:00。
公辦民辦學校入學報名同步進行。任何學校不得通過預約、信息登記等各種方式提前進行預報名。
(二)選報公辦或民辦學校
符合條件的兒童少年(家長)在網上報名時,應在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含通過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的轉公學校,下同)中選報一類。其中,選報民辦學校的需在報名前符合就讀條件,且限報1所。選定區、縣(市)后報民辦學校未被錄取的,在該區、縣(市)按招生規則安排就讀學校。
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及在民辦學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職教工子女選報本校,未被派位錄取的,該民辦學校可追加計劃錄取。選報同一民辦學校的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家庭,可申請組合綁定參加電腦派位,如派位錄取的,相應追加計劃。上述追加計劃錄取均需經區教育局批準并報市教育局備案。
已實施小學初中九年一貫制辦學的學校,其小學部六年級學生應一次性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直升后剩余的招生計劃納入初中學校招生管理。
四、報名信息核驗
網上信息確認和報名結束后,由區教育局或學校核驗相關信息,確定是否符合就讀條件;核驗未通過的,報名無效。
1.民辦小學和民辦初中報名信息核驗
6月14日和6月25日,報名和補報民辦初中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家長須簽字確認《民辦初中網上報名確認表》。在杭州主城區就讀小學的畢業生家長到就讀小學確認;“個別生”家長到濱江區教育局教育科(丹楓路788號海越大廈1717室)簽字確認。6月26日和7月5日,報名和補報名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家長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申請組合綁定參加電腦派位的雙(多)胞胎子女均需參加網上報名(不能只報其中一人)。小升初網上報名階段監護人于6月14日,小升初補招生報名階段監護人于6月25日,憑戶口本、出生證等有效證件向區教育局教育科(丹楓路788號海越大廈1717室)申請參加組合綁定電腦派位。
小學網上報名階段監護人于6月26日,小學補招報名階段監護人于7月5日,向區教育局教育科申請參加組合綁定電腦派位。
2.公辦小學報名信息現場核驗
選報公辦小學者,除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外,須在7月1日—2日,由家長隨帶孩子和相關材料,到符合入學條件的指定公辦小學現場核驗報名信息。
現場核驗公辦小學指定如下:本區家庭戶籍的適齡兒童,到戶籍地對應的學區公辦小學現場核驗;無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到實際居住地所在的學區公辦小學現場核驗。
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家庭在杭州市區有房產的,到房產所在地教育服務區學校進行現場信息核驗;杭州市區無房產的,到實際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務區學校進行現場信息核驗。
現場核驗所需材料:本區戶籍適齡兒童,提供家庭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父母雙方身份證;非本區戶籍適齡兒童,除提供家庭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父母身份證外,還需提供與報名對象類別相對應的佐證材料原件及合法有效的居住證明等。
報名民辦小學及民辦小學補招報名但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于7月8日到所對應學區公辦小學進行第二批現場信息核驗。
五、錄取辦法
公辦民辦學校錄取同步實施,其中公辦學校分兩個階段錄取,第一階段錄取與民辦學校同時進行。
(一)公辦學校錄取
6月19日公辦初中第一階段錄取開始,7月3日-7日公辦小學第一階段錄取。錄取時,在選報公辦學校的兒童少年中,按照“住戶一致”優先原則分類排序。其中,公辦小學錄取兒童戶籍、父母戶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學校學區內的兒童,以及本學區內世居家庭兒童(公辦初中同);公辦初中錄取對口小學畢業且學生戶籍、父母戶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并均在對口小學學區內的學生。
6月28日公辦初中第二階段錄取開始,7月8日公辦小學第二階段錄取開始。選報公辦學校第一階段未被錄取和選報、補報民辦學校未被錄取的兒童少年,均納入公辦學校的第二階段錄取程序。公辦學校根據兒童少年戶籍、父母戶籍、家庭住房等情況,按“住戶一致”優先原則分類排序,其中選報或補報過民辦學校的,按“同類排序靠后”的原則,排在直接報公辦學校的同類別兒童少年之后。
公辦學校在招生計劃內,根據排序情況未能錄取的,由學區學校向區教育局提交名單,區教育局統籌安排至有學位學校入學。錄取結果由學區學校負責通知家長。
(二)民辦學校錄取
民辦學校報名人數如超過其招生計劃數,由區教育局組織電腦隨機派位錄取;電腦隨機派位全程接受社會監督。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民辦學校一次性全部錄取。6月19日,民辦初中招生電腦派位,并公布錄取結果;7月3日,民辦小學招生電腦派位,并公布錄取結果。
審批地未招足的民辦學校剩余招生計劃均納入補招。除已被九年一貫制學校直升錄取和民辦學校等錄取的學生外,其他符合就讀條件的兒童少年均可在可補招的民辦學校中選報一所。補招錄取仍按上述方式進行。6月21日,招生不足的民辦初中補招報名;6月27日,民辦初中進行補招電腦派位并公布錄取結果。7月4日,招生不足的民辦小學補招報名;7月6日,民辦小學進行補招電腦派位并公布錄取結果。
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兒童少年不再安排其他學校錄取。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將進入公辦學校第二階段錄取。
(三)小學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
符合條件的小學流動人口隨遷子女,須到各街道服務窗口申請積分入學。
6月19日-20日,小學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家長登錄報名系統進行信息核對;如對部門核查反饋的信息有異議,可在系統中直接遞交復核申請,由相關部門進行復核。
7月2日,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家長隨帶家庭戶口本和適齡兒童本人居住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父母雙方身份證到區教育局指定地點進行現場信息核驗:居住證地址為西興街道的,統一到西興實驗小學;居住證地址為長河街道的,統一到博文小學;居住證地址為浦沿街道的,統一到東冠小學。
7月12日-14日,區教育局公布、告知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統籌安排學校的結果。7月15日,家長攜孩子隨帶家庭戶口本、居住證等證件原件,前往相應學校辦理入學手續。不接受積分入學安排者,視作放棄在本區申請入學,應及時到戶籍所在地入學。
區教育局根據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的居住情況及區域學校資源情況,按積分高低相對就近安排到居住地所在的公辦小學;若居住地所在學校學位不足的,統籌調配到周邊有空余學位的其他學校。每個學校均按積分高低先安排本學區內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再接受其他學校調配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優先安排已參加積分入學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
小學一年級適齡兒童本人尚未取得居住證,但預計202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證(憑流動人口登記材料),如在濱江區申請入學,也需在規定時間進行網上報名并參加現場信息核驗,由區教育局統籌預安排學校,待領取居住證后,由學校核驗辦理入學手續。
六、落實特殊群體入學保障
(一)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全覆蓋。認真實施《杭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2023—2025年)》,高質量普及殘疾兒童義務教育。與殘聯等部門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信息對接,根據分類安置原則,落實“一人一案”入學工作要求。輕度適齡殘疾兒童安排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中、重度殘疾兒童安排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實施送教上門服務,多種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實現“全覆蓋、零拒絕”。
做好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報名工作。適齡視障兒童向浙江省盲人學校報名(地址:富陽區高爾夫路585號。咨詢電話:63167096、18768414562)。適齡聽障兒童向杭州文匯學校(原杭州聾人學校)報名(地址:錢塘區下沙街道金喬街518號。咨詢電話:86621109、87386802)。其他適齡特殊兒童正常參加網上報名,6月30日前家長憑本區戶口本、殘疾證和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兒童醫院智商鑒定或生活適應能力測試等證明到區教育局教育科(丹楓路788號海越大廈1717室)現場評估(咨詢電話:89520753)。
(二)落實軍人子女等教育優待。對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進藏干部職工子女及其他符合條件的入學優待對象,按國家及省市有關政策,落實教育優待。區教育局結合區域實際,細化操作程序,優化入學服務,妥善安排入學。
(三)優化人才子女入學保障。建立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服務責任制,實施專窗服務、跟蹤督辦,保障各類高層次人才子女按有關政策妥善安排入學。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我區的A、B、C類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按照相關政策統籌協調,妥善安排;D、E類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在父母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無當地戶籍為實際居住地)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入學。其他人才子女按上級有關政策執行。
(四)以公辦學校為主保障隨遷子女入學。進一步完善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入(轉)學政策,積極推行居住證積分入學,保障其在家長常住地享有公平、同等的義務教育基本公共服務。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妥善安排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高質量完成2023年省政府民生實事“符合條件的義務教育段隨遷子女入學保障”相關指標任務要求,進一步提高隨遷子女公辦學校就讀比例。
(五)優化“長幼隨學”服務。本著“自愿申請、公開公平、就便安排”原則,在符合入學條件和學位資源允許的前提下,積極推行義務教育“長幼隨學”人性化服務舉措。對于在非學區公辦學校就讀的學生,允許其通過區內跨校、跨區域轉入現戶籍地址或符合相關入學政策的居住地所在學區的公辦學校,實現“長幼隨學”;除小學、初中起始年級外,因“長幼隨學”轉學,允許公辦學校根據各校實際辦學條件適當突破基準班額。允許在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轉入公辦學校“長幼隨學”;民辦學校原則上不得以“長幼隨學”為名轉入學生;如果民辦學校出現學位空額,可安排“長幼隨學”轉入學生,但須通過公開報名、隨機派位確定轉入學生。
(六)做好拆遷安置入學保障工作。因拆遷安置需到實際居住地所在公辦學校入學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須填寫統一的申請表,并提交戶口本、房屋拆遷協議、自購房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等材料復印件。小學入學,由家長帶孩子和相關材料,7月1日—2日到原戶籍所在學區學校現場信息核驗,領取、填寫《申請表》,并提交材料。初中入學,由畢業小學負責接收并初審材料,并上報區教育局教育科,經區有關部門進一步審核后,符合條件的由區教育局按照拆遷和居住實際情況排序,提交居住地學校,進入該校相應錄取序列;如居住地學校學額已滿而未能錄取的,由原戶籍所在地學校安排入學或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其它學校。
2023年小升初招生時間安排
2023年小學招生時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