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編制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個部分。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報告電子版可從濱江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m.ikangji.com/)下載。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
2023年以來,我區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共公開政府信息61400余條。其中,通過門戶網站主動公開信息7500余條,濱江發布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3500余條,濱江發布政務微信公開2400余條,濱江發布APP公開48000余條。
細化民生領域和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信息公開,落實食藥監管、穩崗就業、養老服務、義務教育、社會救助、公共文化服務、涉農補貼等方面信息公開。開設政策進萬企進萬家專欄,完善助企紓困專欄、營商環境專欄等欄目,推進各類惠企惠民政策集成、規范公開,增強企業和群眾獲得感。
(二)依申請公開
2023年,我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件240件,2022年結轉1件,其中237件申請件已按規定在法定期限內予以答復,剩余4件結轉至2024年。
(三)政府信息管理
動態調整基層兩化目錄,優化主動公開目錄。2023年,我區新增水利領域基層兩化目錄,同時結合工作實際、機構變動和法律更新情況,修訂19個領域基層兩化目錄。根據門戶網站欄目調整及信息產生實際,優化區本級及區內24家單位的主動公開目錄。
做好存量信息清理工作,落實信息發布規范。2023年,陸續開展2022年以來在互聯網上主動公開的信息清理、新媒體賬號歷史存量信息清理、行政處罰信息專項清理等工作,做好歷史信息清理。嚴格落實信息發布“三審三校”制度,更新“三審三校”人員名單,開展信息抽檢和審查備案,切實規范信息發布。
(四)平臺建設
升級門戶平臺功能,增強信息發布安全。嚴把信息發布質量關,增加發布前糾錯功能,開設分級審核,規范發布流程。完成門戶網站登入改造,避免賬號出現盜用、遺失等情況,減少信息發布不當或不及時的可能性。
加強政務新媒體管理,保障賬號有序運營。嚴格執行新賬號開設分級審批備案制度,本年度無符合開設條件的新增賬號。加強日常運營管理,做好內容審核和監測。注重脫管漏管賬號清理,積極開展脫管漏管賬號自查和清理工作。
(五)監督保障
以考核促進工作推進。根據省、市政務公開考核細則,制定全區政務公開考核評價標準,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
以監督促進工作落實。實行定期通報工作制度,2023年發布12期政務公開工作通報和政務新媒體運營報告。做好日常工作監督,不定期下發公開問題情況表,各單位及時響應整改,基本做到“今日事今日畢”。
以培訓促進能力提升。組織一對一政務公開培訓,開展專題輔導課,舉辦各類工作會議,增進部門間業務交流,提升工作水平。
2023年,通過門戶網站以問卷調查形式開展社會評議,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追責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22 | 5 | 181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170546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4957 | ||
行政強制 | 1674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10036.6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32 | 4 | 0 | 1 | 0 | 3 | 24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1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07 | 2 | 0 | 0 | 0 | 0 | 109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40 | 0 | 0 | 0 | 0 | 0 | 4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1 | 0 | 0 | 1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3 | 0 | 0 | 0 | 0 | 1 | 4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7 | 0 | 0 | 0 | 0 | 0 | 7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44 | 1 | 0 | 0 | 0 | 2 | 47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5 | 1 | 0 | 0 | 0 | 0 | 6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4 | 1 | 0 | 0 | 0 | 0 | 5 | ||
(七)總計 | 228 | 5 | 0 | 1 | 0 | 3 | 237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4 | 0 | 0 | 0 | 0 | 0 | 4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9 | 0 | 3 | 2 | 14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1 | 2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3年,我區的政務公開工作對比去年有了一定的提升,但按照新時代政務公開的新要求,仍然存在不足:一是主動公開的規范性和效能需要進一步提升;二是依申請工作需要進一步規范;三是公開平臺需要進一步優化;四是公開監督保障需要進一步強化。
2024年,我區將圍繞新時代政務公開工作要求,進一步提升公開水平,以下是工作思路:
一是提升主動公開規范和效能。重塑主動公開目錄,進一步理清主動公開范圍,做好工作指引。調整三審三校制度,優化信息審核統一性,做好三審三校落實工作。同時,根據新時代政務公開工作要求,著重做好政策執行發布,提高政策公開質量。做好規范性文件立改廢,保障政策的權威性和及時性。做好政策解讀傳播,提升公眾對政策的知曉率和認可度,推進政策落地。
二是增強依申請工作指導和規范。加強與上級部門、司法部門、審判機關、法律顧問、申請人等多方溝通聯系,做好信息公開與相關法律法規的銜接,加強答復工作指引,提升依申請答復工作水平。同時,加強依申請疑難件答復的工作聯動,完善信息檢索工作流程,做好相關風險研判,提升依申請答復工作質量。
三是加強公開平臺的風險管理。落實信息發布主體責任,做好區內各單位信息平臺排查,增加技術手段預警和篩查。加強新媒體備案賬號管理,聯動宣傳、網信等部門,保障政務新媒體平穩運營。
四是完善政務公開的監督保障。切實發揮政務公開考核以考促干的效用,細化考核內容和操作細則,做好日常工作記錄,讓考核從書面落到實處。同時強化監管力度,對于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和不定期抽查整改不及時的單位,一對一下發整改提醒單,切實增強政務公開整改的自覺性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3年,遵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及相關規定,我區未產生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此外,我區無其他需要報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