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1:還有免費住院這種好事?

某醫院以持醫保憑證到醫院可以免費治病、免費接送、免費吃飯、免費住院以及出院時獲贈藥品 或者現金等為噱頭,吸引大量城鄉醫保參保人 到醫院虛假診治、住院,通過空刷醫保虛假就醫方式,累計騙取醫保基金共計1億元。

經法院宣判,上述醫院的投資人、實際經營者——小甲、小乙、小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空刷醫保虛假就醫的方式騙取醫保基金1億余元,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判處小甲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小乙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判處小丙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

典型案例2:不花錢也能買藥?

某藥房對外宣稱特殊病種患者到店使用醫保憑證可以免費配藥,采用開具藥品后不收取患者自費金額,少給、調換藥品的手段,騙取醫保基金30余萬元。

經法院宣判,該藥房法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其經營的藥房,串換藥品銷售、將不屬于醫保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保基金結算,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十萬元;退贓款三十余萬元。

典型案例3:假票據可以換錢?

某院院長老趙,伙同其子、衛生院副院長、法定代表人小趙,利用職務之便,安排工作人員冒用執業醫師資格,偽造住院病人病歷,串換藥品,虛構藥品,制作虛假購藥發票等,用醫保基金予以報銷。

經法院宣判,老趙利用職務便利,采取指使 他人偽造醫學文書、會計憑證,虛構醫藥服務項目,虛開費用單據等手段,騙取醫保基金,小趙幫助老趙騙取醫保基金,其行為均已構成貪污罪。判處老趙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判處小趙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發《關于辦理醫保騙保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法發〔2024〕6號):

明知系利用醫保騙保購買的藥品而非法收購、銷售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定罪處罰;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醫保騙保購買藥品,進而非法收購、銷售,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實施下列行為之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以詐騙罪定罪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1)偽造、變造、隱匿、涂改、銷毀醫學文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信息、檢測報告等有關資料;

(2)使用他人醫療保障憑證冒名就醫、購藥;

(3)虛構醫藥服務項目、虛開醫療服務費用;

(4)重復享受醫療保障待遇;

(5)利用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醫用耗材等,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

(6)其他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行為。

溫馨提示:

守護醫保基金安全,促進基金有效使用,人人有責。若發現醫療機構或參保人違規行為,請及時舉報。杭州市主城區欺詐騙保舉報投訴電話:0571-89583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