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轉發<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落實水資源費減征政策的通知>的函》杭發改函〔2022〕13號文件,水資源費減征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起將恢復原水價。
杭州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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