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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級】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管委會 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集成電路和算力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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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區級機關各單位、各直屬單位:
現將《關于進一步推動集成電路和算力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進一步推動集成電路和算力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為搶抓人工智能發展新機遇,布局培育未來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構造和優化支撐新質生產力發展的新型基礎設施,迭代建設“數字經濟第一區”和加快打造算力強省核心區。根據國家和省、市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以下政策。
一、發展目標
以關鍵芯片設計、制造為牽引,推動云、網、端全鏈條融合并進和算力、算法、數據三位一體發展,全力打造全省計算產業高地、算力成本洼地、模型輸出源地、數據共享富地。
到2025年,力爭全區集成電路產業規模達400億元,網絡通信產業規模達850億元,云計算大數據產業規模達1000億元,高端軟件和人工智能產業規模達1900億元;培育營收千億元以上企業1家、500億元以上企業3家、百億以上企業2家,50億元以上企業3家,實施省、市重點研發、協同創新項目30項以上;聚焦“三數一鏈”和“改革沙盒”,形成具有引領性的數據交易、安全管控的規范化流程和規則;推進杭州人工智能計算中心建設擴容,可調度公共算力規模500P以上,力爭達到1000P;培育具有行業影響力的專用模型5個、人工智能賦能標桿企業8家、典型應用場景10個。
二、政策舉措
(一)支持關鍵芯片突破
1. 支持技術攻關。支持圍繞集成電路核心器件、關鍵芯片、關鍵材料、核心設備、EDA工具等開展重大科技攻關。鼓勵企業牽頭承擔國家、省、市技術攻關任務,對獲批國家、省重大項目的,按要求給予配套資金支持。(責任單位:經信局、發改局、科技局。列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2. 強化基礎支撐。對開展EDA工具技術攻關,自主研發投入1000萬元以上并實現實際銷售的企業,經評審,按照不超過其年度自主研發投入的15%給予補貼,最高補貼2000萬元。對集成電路企業購買EDA工具的,按照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的2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年度最高補貼100萬元;對購買參與省級及以上半導體簽核中心創建企業研發的EDA工具的,經認定,按照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年度最高補貼250萬元。對購買IP開展關鍵芯片、先進或特色工藝研發的集成電路企業,按照不超過其購買IP直接費用的2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年度最高補貼200萬元。(責任單位:經信局)
3. 加大流片支持。對重點支持領域的關鍵芯片產品,首次流片費用1000萬元以上的,按照不超過其流片費用的15%給予補貼,每家企業年度最高補貼2000萬元;首次流片費用1000萬元以下的,按照不超過其流片費用的3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年度最高補貼300萬元。(責任單位:經信局)
4. 推進自主可控。對集成電路核心設備、關鍵材料等自主研發投入5000萬元以上并實現實際銷售的企業,經評審,按照不超過其年度研發投入的15%給予補貼,最高補貼5000萬元。鼓勵集成電路材料、裝備企業申報各級產業項目,給予相應配套支持。(責任單位:經信局)
(二)建設算力支撐體系
5. 擴容智算設施。鼓勵企業、高校院所和第三方機構參與人工智能算力中心、智算中心高速泛在互聯網絡、多云算力調度平臺、應用適配中心等算力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智算中心合理布局,加快部署適應模型訓練所需的軟硬件環境,提升“算力+算法”綜合服務支撐能力,構建多元異構、算網協同、融合調度、綠色低碳的算力支撐體系。鼓勵企業貼近應用場景布局高效邊緣智算中心,滿足視覺智能、自動駕駛、智能工廠、智慧金融等低時延、高可靠業務應用需求。(責任單位:經信局、發改局、科技局)
6. 加強算力供給。鼓勵杭州人工智能計算中心等平臺為意向用戶提供免費試用和遷移適配服務。以“算力券”等形式支持中小企業購買使用公共算力資源。對于使用杭州人工智能計算中心算力資源的,按照不超過服務合同金額的50%給予算力補貼,單個主體年度最高補貼100萬元。(責任單位:經信局、發改局、科技局)
(三)促進數據要素開放
7. 促進數據交易。鼓勵不同主體參與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支持浙江大數據交易中心和杭州數據交易所等數據交易場所和行業性數據交易平臺建設,構建公共數據產品和服務價格形成、收益分享機制,推動政務數據安全有序開放。經認定,給予不超過平臺年交易額(不含關聯企業交易額)1%的運營補貼,單家平臺企業年度最高補貼500萬元。開展“基石數商”“星火數商”認定,鼓勵數商企業集聚,支持企業辦公生產、研發投入、市場開拓、擴大投資、強化自身數據集建設和數據產品掛牌、進場交易。(責任單位:發改局、商務局、經信局)
8. 促進數據開放。支持企業、高校院所和第三方機構建立高質量、開放式、安全可靠的人工智能訓練數據集、標準測試數據集等資源庫,鼓勵接入數據交易或共享平臺,推動公共數據、行業數據逐步實現分級分領域脫敏開放。對于數據集、資源庫被區內超過3家非關聯企業調用的,經認定,按照不超過單次流通收益的10%給予獎勵,單家企業年度最高獎勵100萬元。(責任單位:發改局)
9. 強化數據安全。引導企業加強對數據安全及隱私保護技術的研究,參與我區數據安全管控體系建設,推動實現網絡、平臺、系統、數據、業務和管理立體防護,探索利用數據治理工具或平臺打造數據資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體系。推廣網絡安全保險,經認定,對提供網絡安全服務并投保網絡安全保險的企業,自2024年起按發生保費的70%給予保險補償,并從次年度開始保險補償比例逐年遞減10%,每年每個網絡安全服務機構最高補貼100萬元。(責任單位:經信局)
(四)優化產業發展生態
10. 引導產業集聚。對新設立或新引進的集成電路企業,經“芯火”平臺審核通過(或入駐“芯火”平臺)后,按照房租補貼人均面積和單價標準,給予最長三年、最高全額的房租補貼。對于新引進(含增資)人工智能項目,經審核給予租用研發、辦公、生產經營用房房租補貼支持。(責任單位:經信局、發改局)
11. 支持平臺運營。對經認定的提供EDA工具和IP核、設計解決方案、先進工藝流片、先進封測服務、測試驗證等設備,用于關鍵芯片支撐服務的集成電路公共技術平臺,按照最高不超過其研發設備、軟件等投入的3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2000萬元。經認定的公共服務平臺為區內集成電路企業提供服務的(服務雙方須無投資關聯情況)可納入區“創新券”載體,按照不超過經認定登記的技術服務合同金額的3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年度最高補貼50萬元。(責任單位:經信局、科技局)
12. 促進終端應用。支持“芯機聯動”,鼓勵終端廠商、系統集成商試用非關聯集成電路企業自主研發、首次上市的設備、材料、芯片或模組,設備、材料類當年度采購金額累計達500萬元以上,按當年采購金額每500萬元補貼10萬元的標準,每家企業最高補貼100萬元;芯片、模組類當年度采購金額累計達300萬元以上,按照最高不超過當年采購金額的3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最高補貼150萬元。(責任單位:經信局)
13. 構建完整生態。推動軟硬件生態完善和產業發展,建設鯤鵬適配中心、昇騰創新中心和鴻蒙開發者中心,支持提供基于歐拉、昇思、鴻蒙等操作系統、計算框架的軟硬件產品對接測試、適配遷移、檢測認證、人才培養服務,鼓勵基于鴻蒙操作系統的原生應用軟件開發,推動國有企事業單位在教育、醫療、文旅、體育等垂直領域開放應用場景打造原生應用場景示范點。(責任單位:經信局、科技局)
14. 鼓勵模型開發。鼓勵頭部企業、高校院所開展通用大模型研發,支持企業、高校院所開發專用模型,支持企業、高校院所和第三方機構圍繞模型開發搭建開源開放平臺(社區)。對于采購使用企業研發模型的,經認定,通過“模型券”方式給予模型采購補貼。對于開發具有較強功能泛化能力、滿足多場景識別要求、可為下游應用開發提供預訓練的基礎模型且實現一定規模商用的,經認定給予專屬算力資源獎勵。(責任單位:經信局、發改局、科技局)
15. 拓展場景應用。鼓勵行業龍頭企業自主投資建設面向人工智能的場景化開放服務平臺。對外服務企業數達到50家(含)以上的,經認定,給予不超過項目投資額20%的資金支持,單家企業最高補貼300萬元。對實際落地并推廣的人工智能應用成果,經認定,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鼓勵制造業企業利用人工智能技術實現全要素、全流程智能化升級,每年評選一批智能改造標桿企業按照“未來工廠”相關規定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發改局、經信局)
16. 鼓勵榮譽創建。鼓勵集成電路相關平臺參與各類資質認定和在我區布局,對國家級、省級高能級平臺給予場地租賃、項目建設等專項支持,每年根據實際支出最高補貼500萬元。對按規定履行事前報批程序、符合區重點產業導向、在我區舉辦的集成電路、人工智能交流活動,經評審可給予50%的場租費補貼,單次展會補貼額度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經信局、發改局)
(五)強化資源服務保障
17. 強化金融服務。鼓勵和引導各類創業投資和產業基金,通過股權直投或設立行業母基金、參與子基金等方式,加大對我區集成電路、人工智能企業的投資力度。探索與產業鏈龍頭企業共同組建行業基金,扶持產業鏈上下游創新企業。鼓勵企業通過境內外上市、并購重組、發行債券等方式擴大直接融資。鼓勵商業銀行加大對集成電路、人工智能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人工智能中小微企業發展。對集成電路企業自設立或引進三年內使用銀行貸款的,按照銀行同期LPR利率給予利息補貼,補貼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發改局、經信局、高新金投集團)
18. 加快人才引育。鼓勵企業引進高精尖缺人才,對新引進人才入選各級人才計劃的,給予人才最高520萬元的獎勵。對人才在個人安居、子女教育等方面給予重點保障,進一步規范人才流動秩序。(責任單位:人才辦)
19. 保護知識產權。鼓勵企業申請發明專利、軟件著作權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證書等權證,形成核心知識產權。對企業主導、參與制定國際標準并發布的,分別給予企業100萬元、50萬元獎勵;參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定并發布的,分別給予企業20萬元、10萬元獎勵;主導、參與制定“浙江制造”標準并發布的,分別給予企業10萬元、5萬元的獎勵。對新獲得或提名國家、省、市、區政府質量獎的,給予最高200萬的獎勵。(責任單位:市場監管局)
三、實施附則
1. 本政策適用于在高新區(濱江)內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產業從事重點支持領域方向的研發、設計、生產、銷售及相關服務的企事業單位和經認定的機構。
2. 本政策所涉補貼含省、市、區資金,同一項目按照“從高、從優、不重復”原則執行。
3. 本政策所涉新型產業創新組織政策適用范圍參照《區管委會區政府關于印發推動創新鏈產業鏈“兩鏈”深度融合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杭高新〔2022〕7號)執行。
4. 本政策自2024年6月25日起施行。具體由經信局牽頭,發改局、科技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高新金投集團會同財政局實施。原《區管委會區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杭高新〔2019〕24號)文件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