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杭州高新區(濱江)審計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舉措,聚焦審計主責主業,堅持依法審計,扎實開展常態化“經濟體檢”。現將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進法治建設的主要舉措和突出成效

一是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發揮審計監督作用。2024年,我局推進審計干部學法用法,統籌安排年度法制培訓,組織參加公務員網上學法用法活動和執法資格考試,增強審計干部法治意識,提高審計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區委審計委員會及上級審計機關的安排部署,我局統籌謀劃審計項目,立足經濟監督定位,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進一步助力財政資金提質增效、重大政策貫徹落實。

二是深入推進審計法治建設,切實夯實法治基礎。健全行政決策機制,完善法律顧問制度,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推進依法行政中的作用。貫徹落實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以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廣納建議、決策公布、落實責任為原則,對重大決策事項范圍、決策制定程序、監督與責任追究加以規定,推進審計重大決策制定的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進一步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嚴格按照《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杭州高新區(濱江)審計局跟蹤審計項目質量考核辦法(試行)》進行清理,促進依法行政。

三是全面加強干部學法普法,提升依法審計意識。開展“濱審青年”大講堂系列活動。組織審計人員學習最新的審計法律法規,進一步規范審計行為,使依法行政思想深入人心。積極參與濱江區“憲法與浙江宣傳月”“民法典宣傳月”等活動,同步制定活動方案并結合審計工作促進審計干部深入學習,同時向群眾開展形式豐富的普法教育宣傳活動,助力濱江區法治政府建設。

二、推進法治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依法審計及規范意識有待提高。產生問題的原因主要在于,目前單位新進人員較多,依法審計能力距離法治建設推進要求仍有差距,主要體現在審計法律法規和其他行業主管部門法律法規政策兩大方面的學習和領悟性有待提高,以及對審計新的程序規范意識樹立有待進一步加強。

二是普法宣傳工作普及面不夠廣。產生問題的原因主要在于,政府審計工作存在特殊性,通常不直接面對群眾,多直接面向行政事業單位和國企,相比于其他部門,較為缺乏直接面向群眾的渠道和平臺。其次,審計干部學法普法與審計實務的結合不夠,依法行政理念與依法審計要求的相互融合還不夠到位,未能跳出審計范圍,以更高站位認識對群眾普法的擔當性。

三、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明確主體責任。我局2024年度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推進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規定。明確局長為依法行政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落實“兩公”律師制度,同時局法規科,負責法規普及、法治宣傳、項目審理等工作,確保依法行政和普法有序進行。

二是堅持正風肅紀,強化自身建設。局領導班子帶頭學法、講法、守法,發揮核心作用和示范效應,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規,全局會議及時傳達上級政策規定,強化全員學習政策規定的及時性。同時,融思想教育、制度約束、監督執紀于一體,三位一體推進清廉機關建設,強化機關自身建設能力。

四、2025年推進法治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是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繼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將法治政府建設擺在全局重要位置。加強責任落實,發揮局領導的示范帶頭作用,認真履行主要負責人在法治政府建設中的第一責任人職責。

二是加強學習教育,強化依法審計意識。2025年度將合理安排年度審計計劃,發揮審計的保障作用和監督作用。通過加強法規學習,組織審計人員學習相關法律法規,不斷提高法治思維,樹立權力邊界意識。同時,結合開展的審計工作,引導審計人員加強對財政金融、社保、資源環境、經濟責任等各領域法律法規的學習、研究和宣傳,充分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作用。

三是強化流程管控,提升審計質量。嚴格執行審計質量分級負責制;細化工作流程,確保各項工作有依據、按程序、講證據、可檢查。堅持“依法依規、分級負責、突出重點、強化落實”原則,突出問題導向和效果導向,進一步規范現場審計和審核、復核、審理行為,壓實各環節工作職責,優化相關控制程序,加強審計質量全過程管控。

五、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