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欣:
你不服被申請人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舉報事項作出的不予立案決定提起行政復議,本機關依法予以受理后作出了行政復議決定書(杭濱政復﹝2024﹞461號)并向你提供給我局的地址(山東省德州市德城區東方紅路6596號中元科技創新創業園)進行郵寄送達。
因郵局反饋你的手機號碼已停機且逾期未領取郵件,郵局未能妥投并將信件退回我機關。由于無法采用其他方式送達,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規定,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請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前往濱江區人民政府(杭州市濱江區江南大道100號)領取行政復議決定書,逾期不領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