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和《關于印發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編制指引(試行)的通知》(浙政辦發〔2021〕3號)要求以及《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則>的通知》(濱政〔2018〕17號)的相關規定,在征求局屬各單位和社會公眾意見的基礎上,經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2025年我局無重大行政決策事項。

杭州市濱江區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