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局調查的浙江弘泰建設管理有限公司以“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變更登記”案,現已調查終結。為充分保障上述公司及其利害關系人(包括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撤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記的指導意見》的規定,參照《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現將本局作出撤銷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和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權利公告如下:
經查,浙江弘泰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在2017年9月6日的注冊登記過程中,其張磊(監事、股東)系冒用張磊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記。其行為構成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以上事實,有申請人張磊提交的申請表、承諾書、情況說明、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調查材料予以證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本局決定撤銷浙江弘泰建設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9月6日注冊登記。
對本局作出撤銷公司登記的行政決定,上述公司及其利害關系人(包括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30日視為送達。如果有陳述、申辯意見或要求舉行聽證,應當在本公告送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聯系人:李冬、陳建夫,聯系電話:0571-89838588。
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