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5年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5〕190號)、《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2025年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推薦和復核工作通知》及《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數字經濟局)關于開展2025年度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復核)推薦工作的通知》要求,現組織開展我區2025年度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復核)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申請要求
(一)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提出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2022年認定的第四批和復核通過的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可提出復核申請,相關申請均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申請企業只需如實自主填報申請表,并按要求提供有關佐證材料,即可完成申請。工信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zjtx.miit.gov.cn)提供申請政策解讀培訓視頻和系統操作手冊。
(三)工信部、省經信廳和我局均未委托任何機構開展專精特新申請業務。認定審核是采用“分段審核”“雙隨機(隨機抽取專家、即時隨機派發審核任務)”“盲審”等方式,確保公平公正。請企業謹防不良中介機構散播虛假信息、非法牟利。
(四)申請企業需符合《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關認定標準。相關指標需按《辦法》附件4中“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嚴格把握。
(五)為減輕企業申請負擔,企業無需再提供第三方機構出具的“上年度國內細分市場占有率”證明、國內發明專利證書等佐證材料(涉及海外發明專利、集成電路設計布圖等其他I類知識產權的,仍需提供)。企業僅需填寫說明、如實填報數量,確保數據真實、規范。工信部將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等部門加大數據共享力度,專利數據將以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供的數據為準。
(六)為完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本年度暫不接收營業收入低于5000萬元企業的申請和復核。
(七)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和復核采取線上填報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線上于2025年5月14日至6月5日,在工信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填報。請申請企業盡量6月3日前完成填報,線下與線上數據應保持一致。企業確認填報無誤后,從平臺下載企業申請書打印,封面“推薦時間”統一填“2025年6月25日”,推薦單位為“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用普通A3白紙雙面打印,騎馬釘單獨裝訂。
(八)企業有關財務數據依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務請將會計師事務所在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http://acc.mof.gov.cn)完成報備后的已賦碼電子原件,上傳至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如不一致將影響申請結果。
(九)請提醒會計師事務所將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兩項指標納入審計報告。
(十)工信部將引入數據提取、人工智能、大數據等分析工具,加強申請數據的分析比對和邏輯判斷,嚴格防范材料包裝和數據造假。如發現企業存在數據或材料造假,工信部將根據《辦法》取消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等稱號,并禁止企業至少三年內再次申請。涉及騙取財政資金的,將向公安機關報案。涉及會計師事務所的有關情況,將向行業主管部門反映。
二、推薦要求
(一)對于已被認定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單項冠軍產品的,不再推薦申請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對于與工信部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存在控股關系的企業,以及同一集團內生產相似主導產品的企業,不予推薦;對于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不推薦復核的,需說明原因。
(二)對于近三年內發生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或嚴重失信、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或發現存在數據造假等情形的企業,不予推薦。
(三)考慮當前形勢,對本年度申請復核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的指標不作要求。對新申請的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仍需滿足“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的指標要求。
(四)各區、縣(市)經信部門于2025年6月4日至6月8日集中開展初核推薦工作,期間根據工作需要,聯系已完成申請企業補充上傳佐證材料。
(五)關于線下企業材料提交。
紙質版材料: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附件1,申請企業需加蓋公章,一式3份,其中2份僅申請書,1份含申請書和佐證材料)、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附件3,申請企業需加蓋公章,一式3份,其中2份僅申請書,1份含申請書和佐證材料)送至區經信局,材料裝訂要求見附件7;
電子版材料: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匯總表(附件2,EXCEL版)、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匯總表(附件4,EXCEL版)、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簡單更名申請核實匯總表(附件5,如有,提交EXCEL版)、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簡單更名申請核實匯總表(附件6,如有,提交EXCEL版)。同時,將企業申報材料PDF(每個企業一個PDF,以企業全稱命名,包括企業申請書和佐證材料)提交至區經信局。
以上材料請于2025年6月9日前送至區經信局(濱江區江南大道100號濱江區人民政府1241辦公室)。
聯系人:區經信局趙海霞、黃書韜;
聯系電話:89520447、89520448。
三、注意事項
(一)根據往年情況,均有部分企業忘記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登錄賬號、密碼,建議申請企業提前登錄平臺確認。
(二)各區、縣(市)經信部門應通過組織實地抽查、第三方數據驗證、財務報表對照等方式,確保數據真實性和線上線下一致性,并在《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中的第十項“初核推薦”欄中對初核指標進行勾選,加蓋單位公章。
(三)工信部將按照《辦法》要求和審核流程,組織對各省份推薦企業進行審核并實地抽查,最終形成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在復核通過名單印發前,原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號依然有效;復核通過名單印發后,原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號自動失效,以該名單內企業為準。
附件3: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wps
附件4: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情況匯總表.wps
附件5、6: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簡單更名核實匯總表.docx
附件8:《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附件3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關認定標準及《辦法》附件4“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pdf
杭州高新區(濱江)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30日
各相關企業: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5年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5〕190號)、《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2025年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推薦和復核工作通知》及《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數字經濟局)關于開展2025年度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復核)推薦工作的通知》要求,現組織開展我區2025年度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復核)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申請要求
(一)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提出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2022年認定的第四批和復核通過的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可提出復核申請,相關申請均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申請企業只需如實自主填報申請表,并按要求提供有關佐證材料,即可完成申請。工信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zjtx.miit.gov.cn)提供申請政策解讀培訓視頻和系統操作手冊。
(三)工信部、省經信廳和我局均未委托任何機構開展專精特新申請業務。認定審核是采用“分段審核”“雙隨機(隨機抽取專家、即時隨機派發審核任務)”“盲審”等方式,確保公平公正。請企業謹防不良中介機構散播虛假信息、非法牟利。
(四)申請企業需符合《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關認定標準。相關指標需按《辦法》附件4中“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嚴格把握。
(五)為減輕企業申請負擔,企業無需再提供第三方機構出具的“上年度國內細分市場占有率”證明、國內發明專利證書等佐證材料(涉及海外發明專利、集成電路設計布圖等其他I類知識產權的,仍需提供)。企業僅需填寫說明、如實填報數量,確保數據真實、規范。工信部將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等部門加大數據共享力度,專利數據將以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供的數據為準。
(六)為完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本年度暫不接收營業收入低于5000萬元企業的申請和復核。
(七)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和復核采取線上填報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線上于2025年5月14日至6月5日,在工信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填報。請申請企業盡量6月3日前完成填報,線下與線上數據應保持一致。企業確認填報無誤后,從平臺下載企業申請書打印,封面“推薦時間”統一填“2025年6月25日”,推薦單位為“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用普通A3白紙雙面打印,騎馬釘單獨裝訂。
(八)企業有關財務數據依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務請將會計師事務所在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http://acc.mof.gov.cn)完成報備后的已賦碼電子原件,上傳至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如不一致將影響申請結果。
(九)請提醒會計師事務所將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兩項指標納入審計報告。
(十)工信部將引入數據提取、人工智能、大數據等分析工具,加強申請數據的分析比對和邏輯判斷,嚴格防范材料包裝和數據造假。如發現企業存在數據或材料造假,工信部將根據《辦法》取消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等稱號,并禁止企業至少三年內再次申請。涉及騙取財政資金的,將向公安機關報案。涉及會計師事務所的有關情況,將向行業主管部門反映。
二、推薦要求
(一)對于已被認定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單項冠軍產品的,不再推薦申請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對于與工信部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存在控股關系的企業,以及同一集團內生產相似主導產品的企業,不予推薦;對于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不推薦復核的,需說明原因。
(二)對于近三年內發生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或嚴重失信、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或發現存在數據造假等情形的企業,不予推薦。
(三)考慮當前形勢,對本年度申請復核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的指標不作要求。對新申請的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仍需滿足“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的指標要求。
(四)各區、縣(市)經信部門于2025年6月4日至6月8日集中開展初核推薦工作,期間根據工作需要,聯系已完成申請企業補充上傳佐證材料。
(五)關于線下企業材料提交。
紙質版材料: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附件1,申請企業需加蓋公章,一式3份,其中2份僅申請書,1份含申請書和佐證材料)、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附件3,申請企業需加蓋公章,一式3份,其中2份僅申請書,1份含申請書和佐證材料)送至區經信局,材料裝訂要求見附件7;
電子版材料: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匯總表(附件2,EXCEL版)、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匯總表(附件4,EXCEL版)、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簡單更名申請核實匯總表(附件5,如有,提交EXCEL版)、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簡單更名申請核實匯總表(附件6,如有,提交EXCEL版)。同時,將企業申報材料PDF(每個企業一個PDF,以企業全稱命名,包括企業申請書和佐證材料)提交至區經信局。
以上材料請于2025年6月9日前送至區經信局(濱江區江南大道100號濱江區人民政府1241辦公室)。
聯系人:區經信局趙海霞、黃書韜;
聯系電話:89520447、89520448。
三、注意事項
(一)根據往年情況,均有部分企業忘記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登錄賬號、密碼,建議申請企業提前登錄平臺確認。
(二)各區、縣(市)經信部門應通過組織實地抽查、第三方數據驗證、財務報表對照等方式,確保數據真實性和線上線下一致性,并在《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中的第十項“初核推薦”欄中對初核指標進行勾選,加蓋單位公章。
(三)工信部將按照《辦法》要求和審核流程,組織對各省份推薦企業進行審核并實地抽查,最終形成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在復核通過名單印發前,原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號依然有效;復核通過名單印發后,原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號自動失效,以該名單內企業為準。
附件3: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wps
附件4: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情況匯總表.wps
附件5、6: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簡單更名核實匯總表.docx
附件8:《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附件3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關認定標準及《辦法》附件4“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pdf
杭州高新區(濱江)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