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依法實施衛生健康監督執法,及時查處衛生健康違法案件,保障人民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杭州市濱江區衛生健康局將部分衛生健康行政執法權委托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衛生監督所〕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浙江省行政程序辦法》(省政府令第348號)的規定,現將行政執法委托書向社會公布。

行政執法委托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