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為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設,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杭州市濱江區建設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區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等工作部署,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對2024年5月28日以前制發的3件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決定修改3件,現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2日起施行。

杭州高新區(濱江)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4年10月12日

決定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名稱

文號

清理結果

1

《暫扣罰沒物品管理規定實施辦法(試行)》

城管〔2020〕16號

修改

2

《濱江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資金補助管理辦法(試行)》

城管〔2020〕42號

修改

3

《濱江區高層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實施意見》

城管〔2019〕16號

修改

原文下載:杭濱綜法【2024】22號 關于公布杭州市濱江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