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修訂目的
近年來,社會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一直困擾著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萍夹椭行∑髽I作為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對于促進就業、推動經濟增長具有重要意義。然而,由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規模較小、信用評級較低、抵押物不足等特點,導致它們在融資方面面臨著巨大的困難。
為進一步優化金融服務體系,完善金融扶持政策,鼓勵科技型企業利用創新型融資工具進行融資,鼓勵創投機構入駐高新區(濱江)并投資我區科技型企業,鼓勵區內政策性擔保公司積極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鼓勵銀行給予區內科技型企業信用貸款,降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提高融資的可得性,特修訂本若干意見。
二、政策修訂依據
1、《關于銀行業保險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導意見》(金發[2024]11號)
2、《關于發展新質生產力 加快建設世界領先科技園區的若干政策意見》(杭高新[2024]16號)
3、《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國辦發[2024]31號)
4、《關于強化金融支持舉措助力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通知》(銀發[2023]233號)
5、《關于支持民營企業加快改革發展與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發改體改[2020]1566號)
6、《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國發[2020]14號)
7、《關于促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20]7號)
8、《關于新時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快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國科發區[2019]268號)
三、政策主要舉措和重點內容
本若干意見主要包括鼓勵企業直接融資、鼓勵創投機構入駐投資、鼓勵擔保公司擴大擔保、鼓勵銀行信用放貸、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等五部分,共十四條。對企業創業投資、企業開展債券融資、企業資產證券化、企業自然人股東分紅再投資或股權流動、創投機構專項資助、政策性擔保公司風險補助、政策性擔保公司不良貸款補償、銀行信用貸款獎勵等方面給予資金支持。
本若干意見重點扶持內容如下,詳盡見《若干意見》原文。
鼓勵領域 | 具體條款 | 特別注意 |
鼓勵企業直接融資 | (一)對獲得創投機構投資額累計達600萬元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三年房租補貼和專項獎勵。 | 投資額累計達600萬元后方可申報;房租補貼標準以每年申報通知為準。 |
(三)對發行資產證券化、科創債、可轉債的企業,按其實際發行規模的3%給予獎勵,每年單家累計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用于降低融資成本。 | 鼓勵科技型企業積極開展資產券化項目(主要為知識產權證券化ABS)和發行科創債、可轉債等,有效緩解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 | |
鼓勵創投機構入駐投資 | (六)對經認定的創投機構給予三年房租補貼和專項獎勵。企業股權代持機構(員工持股平臺)參照執行。 | 補助對象為創投機構;房租補貼標準以每年申報通知為準。 |
鼓勵擔保公司擴大擔保 | (八)對政策性擔保公司給予風險補貼,按該擔保公司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年度日均擔保余額的1%—2%給予分檔擔保風險補貼。 | 補助對象為政策性擔保公司;年度日均擔保余額須經第三方審計。 |
鼓勵銀行信用放貸 | (十一)對區內銀行給予信用貸款獎勵。銀行信用貸款總額在1000萬元以下的(含知識產權質押、訂單貸等),給予其信用貸款年度新增日均余額的3%獎勵,單一銀行獎勵上限為200萬元。 | 補助對象為銀行機構;按年度申報,年度新增日均余額須經第三方審計。 |
四、適用對象
適用于高新區(濱江)內的獨立法人企業,以及高新區(濱江)內的銀行、政策性擔保公司、銀行等。
五、注意事項
該意見自2025年5月22日起施行。原《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管委會政府關于進一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的實施意見》(杭高新〔2024〕6號)文件同時廢止。
六、關鍵詞解釋
科技型中小企業是指經過認定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或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其中科技型中小企業是指以科技人員為主體,由科技人員領辦和創辦,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科學研究、研制、生產、銷售,以科技成果商品化以及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咨詢和高新產品為主要內容,以市場為導向,實行“自籌資金、自愿組合、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知識密集型經濟實體。
七、新舊政策差異
根據相關要求,對《若干意見》的第(一)和第(六)條政策表述略作調整。
同時,為鼓勵政策性擔保公司擴大業務規模,有效緩解區內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將“年度日均擔保余額的1%給予擔保風險補貼”修改為“年度日均擔保余額的1%-2%給予分檔擔保風險補貼”;刪除“單一擔保公司補貼上限為200萬元”。
八、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杭州高新區(濱江)發展和改革局
解讀人:曾陽(發改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聯系電話:0571-8952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