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完善財政科技經費管理使用機制相關精神,積極落實省市關于進一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相關要求,通過實施“揭榜掛帥”項目,推動各類高端創新資源要素聚集,同時也鼓勵科技工作者以產業端實際問題為導向直接參與項目攻關,推動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引領和支撐全區“1+5+N”產業高質量發展,特此制定本辦法。
二、制定依據
1.《浙江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浙政發〔2025〕3 號)
2.《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深化項目組織實施機制 加快推進關鍵核心技術攻堅突破的若干意見》(浙科發規〔2023〕21號)
3.《浙江省重點研發計劃暫行管理辦法》(浙科發規〔2019〕110號)
4.《杭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杭政函〔2025〕21 號)
三、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十條,包含重點領域、遴選方式、榜單類別、實施周期、補助金額和方式、申報條件、基本流程、組織實施與過程管理、盡職免責機制、其他事項等。主要內容如下:
1.重點領域。聚焦智能物聯、人工智能、零磁醫療、生命健康、低空經濟、綠色能源等重點產業。
2.遴選方式。有擇優立項和定向委托兩種方式。
3.榜單類別。分為“產業類榜單”“平臺類榜單”兩類。
4.實施周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
5.補助金額和方式。單個項目的專項補助資金原則上不超過1000萬元,對特別重大項目的專項補助不超過5000萬元;補助方式分為分期補助和后補助兩種。
6.申報條件。明確了申報主體資格、創新能力、項目負責人及技術團隊能力、財政補助比例等內容,要求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及技術團隊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背景和項目管理經驗。
7.基本流程。包括需求征集、榜單發布、項目申報、項目評審、立項建議、公示、項目立項七大環節。
8.項目組織實施與過程管理。產業類項目由區發改局、經信局、商務局負責實施細則編制、榜單發布和項目管理等;平臺類項目由區科技局負責實施。具體包括合同簽訂、實施期限、項目實施、中期檢查、重大事項報告、項目終止、項目驗收等事宜。
四、注意事項
1.《管理辦法》自2025年5月25日起試行,試行兩年。
2.國家、省、市制定實施相關政策措施的,遵照執行,同一項目不重復立項并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3.支持“揭榜掛帥”項目承擔單位采取科技保險等風險減量措施,進一步加大創新投入,促進科技成果高效轉化。
五、關鍵詞解釋
1.產業類榜單:聚焦“1+5+N”現代化產業體系發展過程中的產業共性問題,由企事業單位和創新聯合體牽頭揭榜的科技計劃項目集合。
2.平臺類榜單:由企事業單位和創新聯合體等主體提出需求,科創平臺進行揭榜的科技計劃項目集合。
六、適用范圍
《管理辦法》適用主體主要為符合我區產業發展導向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和創新聯合體等區域創新組織。
七、解讀機關、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杭州高新區(濱江)科技局
解讀人:孔照哲(科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聯系方式:
1.產業類榜單
區發改局產業科(能源科),0571-89520409
區經信局產業發展科,0571-89521405
區商務局招商中心,0571-89520485
2.平臺類榜單
區科技局產業促進科,0571-87703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