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名稱 | 杭州高新區(濱江)科學技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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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 |
(一)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擬訂全區科技發展、創新驅動發展、引進國外智力的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全區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推進區內科研體系建設。 (二)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推進全區科技創新環境營造、基礎設施建設、研發支持和成果轉化,協調管理并實施各類科技計劃。 (三)組織實施省、市重大科技項目,統籌推進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研發和創新及產業化,組織實施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范。 (四)擬定全區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和措施并組織實施。牽頭組織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等培育工作,推進企業科技研發機構建設,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 (五)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指導和協調推進科技創新大平臺建設。擬訂全區科技創新載體和重大科技創新平臺(基地)的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和管理,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六)組織實施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推廣和促進產學研結合工作。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建設。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承擔推進科技發展相關工作。指導全區科技保密工作。 (七)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發合作的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協調推進引進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創新載體工作。在授權范圍內負責管理全區科技外事工作。 (八)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外國智力計劃并組織實施,建立外國專家聯系服務機制。 (九)負責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科技人才培養和引進工作,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全區科學技術普及相關措施并組織實施。 (十)負責優秀科技企業、人才的選樹組織工作。 (十一)承擔區科協機關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區黨委和區管委會、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 1. 圍繞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優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績效管理和科研誠信建設。 2. 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臺,減少科技計劃項目重復、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 3. 改進項目評審管理機制,政府部門不直接管理具體科研項目,推進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建設,委托開展項目受理、評審、立項、過程管理、驗收和績效評價等工作。 4. 改進科研機構評價機制,重在加強科研機構的規劃布局和績效評價。 5. 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全區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明確與區發展和改革局在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工作上的職責分工。區科技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政策和措施,區發展和改革局承擔高新技術產業投資的規劃和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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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31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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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時間 | 法定工作日 夏令時 9:00-12:30,14:30-18:00 冬令時 9:00-12:00,14: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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