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
機構名稱 | 杭州市濱江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 |
---|---|
主要職責 |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城市建設、住房保障、房產管理、園林綠化、公共交通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組織擬訂具體管理辦法和措施。 (二)統籌全區城市建設工作。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按權限組織編制全區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重大基礎設施、市政公用設施建設發展計劃。參與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參與重要詳細規劃編制和有關專項規劃審核工作。組織擬訂全區重大基礎設施和市政公用設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建設計劃,并牽頭協調推進、監督實施。牽頭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按權限負責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建設項目的審批和監管。 (三)統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按權限制定全區危舊房改造計劃和標準,并監督實施。 (四)負責房地產開發建設行業管理和房地產開發監管。負責全區居住區配套設施建設管理。 (五)負責建筑業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管。按權限負責建筑工程項目、園林綠化項目招投標管理。負責建筑市場制度和信用標準的落實。組織推進建筑工業化、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工作。指導建筑業企業對外承包工程。指導和管理建筑工程造價工作。按權限負責建筑企業、工程監理、造價咨詢等中介機構資質及從業人員管理。 (六)按權限負責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監督管理。組織推進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負責推進建設領域科技進步工作。負責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建設領域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工作。 (八)組織擬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地下綜合管廊(管線)建設管理相關政策和制度。統籌推進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重大地下綜合利用工程、地下綜合管廊、電網、公共停車場(庫)、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等建設工作。 (九)統籌推進全區各類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組織擬訂保障性住房年度需求計劃。組織實施住房保障、房產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十)統籌推進全區房地產調控和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房地產市場的監測分析。按權限承擔“多測合一”有關測繪工作。負責商品房預(銷)售管理、合同備案管理以及房產交易資金的監管工作。負責住房租賃管理。負責房地產經紀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物業管理的監督工作。負責全區物業服務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物業專項維修基金和物業保修金的歸集、使用管理。負責前期物業服務招投標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運作。組織實施物業管理改善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房屋白蟻防治管理工作。統籌既有房屋功能提升與綜合改造、危房治理改造。負責城市房屋修繕管理和利用工作。按分工負責相關領域安全生產、防汛防臺(雪)工作。負責監督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工作。 (十三)牽頭協調全區公共交通建設,按權限承擔公共交通設施管理。負責全區公交站(場)及公交、公共自行車服務點配套建設工作。統籌推進公共停車場(庫)、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等建設工作,指導和協調建成后的移交工作。負責交通戰備建設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牽頭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和軍隊有關單位建立協同配合和運行機制。 (十四)負責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住房資金、公有住房售后維修基金管理。負責依法罰沒、沒收建筑物的接收處置工作。組織實施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全區園林綠化工作。組織擬定全區園林綠化建設、歷史建筑保護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按權限參與編制園林綠化專項規劃,并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綠線規劃。負責園林綠化行政審批并監督實施。負責全區園林綠化建設工作。組織開展義務植樹工作。負責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區黨委和區管委會、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
單位地址 | 濱江區江陵路2031號(錢江大廈4、5樓) |
郵政編碼 | 310051 |
聯系電話 | 0571-89520934 |
辦公時間 | 法定工作日 夏令時 9:00-12:30,14:30-18:00 冬令時 9:00-12:30,14:00-17:30 |
網站地址 | http://m.ikangji.com |